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04月23日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上午9:15至2024年0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4月19日前送到本公司,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徐壮
(2)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3)传真号码:0514-85086128
(4)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6”,投票简称为“传艺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截至2024年4月1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