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043号)确认,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8,369,522.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36,95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9,145,808.95元,减去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7,254,267.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5,097,489.0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89,52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42,833.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