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敏
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硕士研究生,专职律师。历任湖北省第九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智晟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健康法制委员会副理事长,湖北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北省新联会副会长,律师分会会长。于2023年10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谢文敏 | 3 | 3 | 0 | 1 | 1 |
1.本人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积极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就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加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全资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并就重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一次(临时)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武商皇经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土地房
屋征收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活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谢文敏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