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翔
本人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能源审计师。历任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主任科员。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研究生导师。于2023年10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张宏翔 | 3 | 3 | 0 | 1 | 1 |
1.本人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积极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就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加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全资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并就重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一次(临时)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武商皇经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张宏翔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