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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现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分别为:綦好东先生、吕祥友先生、严法善先生、胡希宁先生、满洪杰先生

。其中,綦好东先生、严法善先生、胡希宁先生、满洪杰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綦好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及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议案17项,具体如下:

序号届 次时 间会议内容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2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报告期初,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分别为:綦好东先生(主任委员)、毕玉国先生、严法善先生、胡希宁先生、满洪杰先生。2023年8月25日,毕玉国先生不再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10月30日,吕祥友先生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

序号

序号届 次时 间会议内容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9月17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报告期内,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綦好东88

吕祥友

吕祥友11
严法善88
胡希宁88
满洪杰88
毕玉国 (报告期内离任)55

三、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一)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各项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事前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初步结果汇报,关注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等情况。

委员会在查阅公司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委员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内部审计报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针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审阅专项检查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委员会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并根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且定价公允,双方按规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审议再融资相关事项

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股权再融资工作,细化调整募集资金投向,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以及相关议案的修订稿。

(七)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委员会职责及会议召开形式,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2024年,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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