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股票发行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6,275,000.00股,发行价格为3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6,732,000.00元。截至2021年01月22日止,承销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606,732,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7,206,188.68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59,525,811.32元,由承销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向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的账号为755906894210688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559,525,811.32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6,732,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8,621,283.02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947,763.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162,953.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0年及以前年度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4,575,239.15元(其中,项目支出140,529,300.90元,发行费税额4,045,938.25元),用自有资金先行垫资;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493,474.56元(含55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永久性流动资产金额),202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31,909.86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
集资金125,752,947.53 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53,377.52元;2023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213,463.67元,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61,236.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0,035,124.9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046,523.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6,247,051.2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11,447,051.2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金额为124,800,000.00元,公司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详见下表列示: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539,162,953.8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420,035,124.91 |
其中:2023年投入项目金额 | 32,213,463.67 |
利息净额 | 20,046,523.43 |
募集资金结项销户转自有资金 | 2,927,301.1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36,247,051.23 |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 11,447,051.23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124,800,000.00 |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20,035,124.91元含项目支出415,989,186.66元及发行费用的税额4,045,938.25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3年8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5号文《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注册,公司于2023 年11月9日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
54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截至2023年11月15日止,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41,509.43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8,358,490.57元,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
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分别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37120100100429582)150,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1003200040061510)200,000,000.00元,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3160122000384089)188,358,490.57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11,435,736.8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564,263.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3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资金合计108,117,843.20元(其中:
项目支出106,248,144.08元,发行费1,869,699.12元);募集资金到账后置换金额108,117,800.00元,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053,830.23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75,820.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8,484,354.7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4,225,864.2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金额为150,000,000.00元,定期存款209,258,490.57元,固定收益类金额为55,000,000.00元)。详见下表列示: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实收金额 | 538,358,490.57 |
减:支付发行费 | 1,226,415.09 |
减:资金置换(项目已支出+已支付发行费) | 108,117,800.00 |
减:资金置换后项目支付 | 10,805,741.4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17,053,830.23 |
其中:2023年投入项目金额 | 117,053,830.23 |
加:利息净额 | 275,820.7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18,484,354.78 |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 4,225,864.21 |
定期存款 | 209,258,490.57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150,000,000.00 |
固定收益类 | 55,000,000.00 |
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3]第ZE1065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股票发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月29日,连同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4日,连同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广州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信测(以下简称“苏州信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华中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信测”)华中信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苏州信测、苏州信测因项目已完结,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29日销户。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苏州信测、广州信测因项目已完结,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29日销户。
2、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1月17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1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宁波市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信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苏州信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2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广州信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股票发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06894210688 | 6,250,620.2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0689428200123 | 20,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37060100100380688 | 3,727,836.7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37060100200133818 | 74,8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37060100100390028 | 1,468,594.2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37060100200168124 | 30,000,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52701310108 | 已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52719710108 | 已销户 | |
合计 | 136,247,051.23 |
2、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41003200040061510 | 911.11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41003251300001767 | 200,000,000.00 | 1年期定期 |
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337120100100429582 | 833.33 | 活期 |
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337120100200196734 | 150,000,000.00 | 3年期大额存单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宁银理财宁欣日日薪固定收益类日开理财3号 | 30,000,000.00 | 理财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宁银理财宁欣日日薪固定收益类日开理财7号 | 25,000,000.00 | 理财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73160122000387301 | 9,258,490.57 | 七天通知存款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73160122000384089 | 2,520,310.23 | 活期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86031110000123587 | 433,412.56 | 活期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86031110000154913 | 385,565.65 | 活期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86031110000123561 | 884,831.33 | 活期 |
合计 | 418,484,354.78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股票发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取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26,906.84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的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本着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裕的空间原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实施方式由“租赁房屋”变更为“自建厂房”。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建设内容:新建信息化系统研发和检测实验室7800平方米;新购置信息化系统、5G通信等检测设备90台套;新购置信息化系统集成软件;引进信息化、5G通信等研发和高层次技术人员约25名。
项目总投资:6,624.1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6,624.14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股票发行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5,513,761.66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12号)。2021年2月4日,五矿证券就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此事项无异议。
2、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811.7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51号)。 2023年12月22日,五矿证券就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此事项无异议。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股票发行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12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股票发行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和“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就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此事项无异议。上述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
29日销户,资金余额1,402,534.86元转出至一般户,“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29日销户,资金余额1,524,766.24元转出至一般户。
2、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股票发行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5,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55,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将会在上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实施时间满十二个月之后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超募资金7,486.63万元,其中已用于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7,480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金管理。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监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谦 施 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表1: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916.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21.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598.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 | 21,414.24 | 21,414.24 | 2,343.10 | 19,534.81 | 91.22 | 2023年5月 | 13,739.40 | 不适用 | 否 | |
2、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 7,382.32 | 7,382.32 | 712.72 | 6,915.25 | 93.67 | 2023年6月 | 5,816.58 | 不适用 | 否 | |
3、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6,633.10 | 6,624.14 | 165.53 | 4,148.86 | 62.6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429.66 | 35,420.70 | 3,221.35 | 30,598.92 | 86.3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 11,0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000.00 | 11,000.00 | ||||||||
合计 | 46,420.70 | 3,221.35 | 41,598.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针对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自2020年年初以来,国内外均出现了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在此期间严格贯彻执行疫情相关防控措施,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 计划将“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2年1月延期 至2023年12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主体基本完工,待设备购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18,486.63万元。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55,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将会在上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实施时间满十二个月之后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7,486.63万元,其中已用于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7,48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监管账户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房屋”变更为“自建厂房”。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年2月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15,551.38 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9月23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超过12个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29日,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资金专户剩余金额1,402,534.86元,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剩余金额1,524,766.24元,因项目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向银行申请了专户注销,并将剩余资金转入一般户; 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储存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3,624.7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144.71万元、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12,48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2,003.51万元与附表1明细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合计41,598.92万元的差额为发行费用的税额404.59万元。
注2:本对照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数据为收入,其中,“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按照募投资金购买设备金额占公司检测设备的比例,确认募投收入占公司总收入(不含分包收入)的比例为84%,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按照募投资金购买设备金额占公司检测设备的比例,确认募投收入占公司总收入(不含分包收入)的比例为83%。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356.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05.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05.3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 | 28,750.00 | 28,750.00 | 9,247.31 | 9,247.31 | 32.16 | 2025年11月29日 | 0 | 否 | 否 | |
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 10,500.00 | 10,500.00 | 246.54 | 246.54 | 2.35 | 2025年5月29日 | 0 | 否 | 否 | |
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 | 5,350.00 | 5,350.00 | 370.28 | 370.28 | 6.92 | 2024年11月29日 | 0 | 否 | 否 | |
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 4,300.00 | 4,300.00 | 704.20 | 704.20 | 16.38 | 2025年5月29日 | 0 | 否 | 否 | |
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 | 3,850.00 | 3,850.00 | 172.18 | 172.18 | 4.47 | 2025年5月29日 | 0 | 否 | 否 | |
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 1,750.00 | 1,750.00 | 964.87 | 964.87 | 55.14 | 2024年11月29日 | 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4,500.00 | 54,500.00 | 11,705.38 | 11,705.38 | 21.4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54,500.00 | 54,500.00 | 11,705.38 | 11,705.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年12月4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0,811.78 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余额为41,848.44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422.59万元、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15,000万元、定期存款20,925.85万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5,50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6,624.14 | 165.52 | 4,148.86 | 62.6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624.14 | 165.52 | 4,148.86 | 62.6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公司已取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26,906.84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2022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