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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与推进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决策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责的合规性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总体评价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建筑行业下行、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发展承压明显。虽然通过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持续加强经营管控、着力实现业务转型等措施开源节流,但成本支出惯性较大,传统业务创收不及预期,新业务转化尚未见成效,各项指标预算完成率离设定的目标相距较大。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比下降。

改革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主编、参编国家、行业、省市各级标准与规范16项,新增研发项目30项,申请专利18项,新增授权专利7项,参编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荣获“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 公司的重大科技场景创新平台——未来大厦获“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所开展的“面向建筑和市政场景的直流配用电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荣获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并成功揽获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光储直柔建筑直流配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累计审议议案20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面预算方案、股权转让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客观、全面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12023-3-27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定期会议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10.《公司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总结及2023年度评估计划》 11.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3-4-25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2023年度全面预算目标方案》
32023-8-24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定期会议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2023年度全面预算案》
42023-10-23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2023-12-03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公司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深圳玖伊绿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议案审议发表意见建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严格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完成所有监事会议案审议,紧密结合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状况,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积极提出意见建议16条。一方面聚焦公司业绩承压情况,提示经营

管理层通过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保持稳健经营;加强内部协作,提升管理效能;紧抓“双碳”机遇,寻求新业务机会等措施全力以赴闭合业绩差距。另一方面聚焦公司重大场景式创新平台未来大厦运营情况,提醒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未来大厦招租工作,进一步实现未来大厦创新平台价值。

监督董事会运作及高管履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法人治理监督职责,出席股东大会2次,列席董事会6次。常态化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策过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一以贯之对相关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披露的及时性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始终深度聚焦公司经营活动,出席公司党委会并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公司重大决策相关专题会议,多渠道充分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预防潜在经营风险和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积极研提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程序依法合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与授权,勤勉尽责。

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推动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监督深度融合,持续完善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内控等各类监督力量协同贯通的“大监督”体系建设。一方面,继续发挥联合监督委员会议事机制,2023年召开10次会议,专项听取汇报及研究审议议题共25个,逐一研究公司重点监督工作,分解年度监督任务并实现闭环,进一步增强监督护航经营实效。另一方面,聚焦廉洁合规做实异地监督,通过监督调研、飞行检查、专项监督等形式,完成了对北京、上海、雄安新区、武汉(荆门)、珠海等异地分支机构现场监督全覆盖、合规提醒全覆盖。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聚焦防微杜渐不动摇,一以贯之帮助公司经营管理层关注内部潜在风险,助力公司管理效能提升。一是用足用好监事会提醒工具,全年发放提醒函件、邮件4封。一方面结合公司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提醒业务部门鼓足干劲,职能部门有效支撑,全力以赴开展年终冲刺。另一方面聚焦公司阳光采购平台管理、子公司团队管理等存在的潜在风险点做到早提醒促完善。二是重点做好招标采购流程监管。开通阳光采购平台专用监

督账号对采购流程实施动态监测,实现对公司采购部门廉洁合规培训全员覆盖。三是持续加强对公司投资事项廉洁合规监管。一方面,监事会主席客观、审慎完成公司2022年度投资后评价审核,常态化对公司投资项目中介机构选聘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另一方面,对公司投资项目建立常态化廉洁合规提醒机制,对投资项目涉及的中介机构、被处置企业主要负责人逐一完成《廉洁承诺书》签署。

开展一线调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坚持一线调研、现场走访,全面客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助力公司稳健经营。一方面将排忧解难与廉洁合规相结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围绕“发展与风险防范”主题,通过对雄安总部、北京子公司的专题调研,深化了对雄安总部发展现状和潜在风险的掌握。另一方面将新兴业务与合规经营相结合,组建调研组对子公司深圳艾科城绿色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艾科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绿建符合性评估业务开展调研。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新业务运作模式,并就新业务开展可能出现的廉洁合规风险逐一指导制定预防措施,进一步助推新兴业务合规运作。

监事会学习培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组织监事参与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一是组织全体监事学习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等监管制度,通过线上培训不断深化对监管制度的理解。二是组织全体监事学习深圳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情况通报文件,深刻吸取反面案例教训,以案为鉴,持续巩固公司治理成效。三是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办公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监事能力培训班,全员修满所有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全体监事积极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监督,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运作。同时,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强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利益,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强化内控监督,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开展联合监督等形式全面深化内控监督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能够有效控制与防范经营风险,符合上市公司各项治理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评价结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强化对关联交易的审查,监督公司结合监管要求和经营需要,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严格把控。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的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决议能有效落实执行,关联交易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及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各次借款、还款程序合规,审批手续齐全。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深圳玖伊绿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2024年度工作思路本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末到期,换届工作已启动,监事会将继续完成好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保障公司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谨遵勤勉尽责原则,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围绕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公司合规善治等重点,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拥抱科技创新和组织变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护航高质量发展。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与履职监督,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等规定动作。二是继续深化日常监督。聚焦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通过列席会议、监督调研、现场检查等形式,充分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前置预防潜在风险。持续发挥“大监督”合力,常态化开展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派驻监督,深化对公司经营监督覆盖面。

三是继续增强监事履职能力。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和市场动态,持续跟进学习监管新要求,让监事履职监督与监管要求、公司经营发展步调一致、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监事履职培训,聚焦新《公司法》等内容,通过专业讲座、同行调研等形式,持续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特此报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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