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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莱宝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4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2元,共计募集资金174,153.8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788.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0,365.7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95.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9,970.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3〕00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970.22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65.09万元(系公司2018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18年6月13日,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419,889.18元及截至2018年5月31日前的累计利息74,606,961.50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1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9,970.2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92.20万元。

2023年6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将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392.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自有资金账户。重庆莱宝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

2013-019),2013年6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存储的资金,分别转至重庆莱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已完成注销;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签署方的权利及义务即终止。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相关手续。2023年6月,重庆莱宝将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3,921,970.15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重庆莱宝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公司、重庆莱宝与各家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各自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359,292,334.76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部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2493号),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分别发表了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13年6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已完工、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已基本完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上述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年4月26日发布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19,889.18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4,606,961.50元,二者合计金额为75,026,850.68元。2018年6月13日,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5,026,850.68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情况

考虑到新型显示面板技术变化的行业背景,为稳妥推进新型显示面板的研发进程和达到项目预期的实施效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投资进度延期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及投资进度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3、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3,650,940.29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2023年4月26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6月,重庆莱宝已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总计人民币33,921,970.15元(最终结算金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投入金额主要为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包括中尺寸OGS项目和小尺寸OGS项目,以下简称OGS项目)公用的厂房和G5 CTP Sensor等建设投入分摊金额。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将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和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产能全部用于生产中大尺寸OGS产品,暂未生产小尺寸OGS产品,按产品面积折算已超出包括小尺寸OGS和中尺寸OGS在内的产品设计产能。

2、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为研发性质,不产生直接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莱宝高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莱宝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军沈亮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9,970.2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9,970.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67,000.0067,000.0067,000.00100.002014年09月05日否 [注1]
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78,000.0078,000.0078,000.00100.002014年09月05日37,034.16
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24,970.2224,970.2224,970.22100.00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 [注2]
合 计169,970.22169,970.22169,970.2237,034.1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详见正文三(三) 1之说明。 [注2]: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详见正文三(三) 2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正文三(一) 2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19,889.18元。2018年6月13日,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正文三(二) 1之说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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