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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267,5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2022年3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1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25,927.5825,927.588,057.19
2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13,612.7913,612.791,296.04
3补充流动资金1,775.051,775.051,778.64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41,315.4241,315.4211,131.87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理工光科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煦峥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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