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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4-00022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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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4-00022号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大信审字[2024]第4-00273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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