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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4-00270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所述,贵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王安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期初余额为54,181.10万元,其中占用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4.66亿元。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于2022年12月2日将海南弘天100%股权对外出售完毕,海南弘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王安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子公司北京弘天的资金余额为7,583.94万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南弘天仍应充分利用其自身资源以其自身名义积极向各债务人追回损失。如能追回前述损失的,海南弘天应将追回损失的金额扣除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将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用于购买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51%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暂时无法撤销。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

2022年11月15日,北京弘天与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厚公司)、海南弘天及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评估价人民币48.60万元将北京弘天持有的海南弘天100%股权转让给万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海南弘天如能追回损失的,应将追回损失的金额扣除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将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用于购买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51%的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北京弘天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股权交割。海南弘天自2022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6月29日,公司与广西德天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厚公司)、北京弘天、海南弘天及万厚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转让价格人民币1,000.00万元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15%的股权转让给德天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如德天厚公司后续处置北京弘天15%股权及通过北京弘天分红获得的收入之和低于1000万元的120%的(含),则该等处置收入及分红全部归德天厚公司所有;如德天厚公司后续处置北京弘天15%股权及通过北京弘天分红获得的收入之和高于1000万元的120%的,则处置收入及分红之和中超出1000万元的120%的部分归公司所有。同时,德天厚公司、海南弘天、万厚公司共同承诺:如海南弘天向相关责任方追回其违规对外担保的4.66亿元的损失,海南弘天或者海南弘天委托的德天厚公司、万厚公司应将追回损失的金额扣除追偿成本及相关费用并扣除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款的120%后,将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无条件支付给公司,用于购买公司所持北京弘天的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股权交割。北京弘天已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自2023年7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综上所述,由于北京弘天已对外出售海南弘天100%的股权,海南弘天自2022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已对外出售北京弘天15%的股权,北京弘天自2023年7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鉴于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已经消除。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消除是

由于海南弘天和北京弘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并非系债务人偿还了资金。截至目前海南弘天仍未能追回任何款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今未能撤销。特此说明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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