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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关于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1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带来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雄安新区设立子公司,作为开展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实施载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2年11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等5个议案,同意在河北省涿州市、宁晋县、广平县,河南省郸城县、获嘉县,设立5个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5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涿州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等5个议案,同意在涿州市、宁晋县、广平县、郸城县、获嘉县建设5个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上述5个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1月13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暂缓建设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议案》,审慎决定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截至上述公告前,公司已完成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5个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已投入建设资金5.44亿元,主要为购买土地支出、工程建设支出、设备采购及预付款和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暂缓建设期间,公司已采取成品保护、现场安保等措施,维护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及建筑物安全;公司积极配合间接控股股东重大项目投资复核评估工作,目前已形成复核评估报告,报告指出了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

三、停止投资建设的原因

鉴于重大项目投资复核评估揭示了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且金融机构收紧了项目长期贷款融资支持,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正式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对接合作方,寻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对外转让。

四、停止投资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是公司结合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和资金状况做出的慎重决策,可能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正在研究解决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合规防范项目潜在风险,并积极推进项目对外转让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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