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 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 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 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王安祥)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 | 3,280.02 | 0.00 | 0.00 | 0.00 |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向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3,280.4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非经营性占用 | |
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王安祥)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 | 4,20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4月10日,北京弘天代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偿付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的往来款4,20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非经营性占用 |
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王安祥)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 | 103.92 | 0.00 | 0.00 | 0.00 | 2018年12月,北京弘天的全资子公司弘润天源生物技术(法国)有限责任公司向王安祥的关联方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支付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往来款14万欧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7,583.94 | 0.00 | 0.00 | 0.00 | - | - | |
总 计 | - | - | - | 7,583.94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264.89 | 70.00 | 520.00 | 1,814.89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253.18 | 470.70 | 3,395.00 | 17,328.88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往来 | |||||||||
合计 | - | - | - | 22,518.07 | 540.70 | 0.00 | 3,915.00 | 19,143.77 | - | - |
注1: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北京弘天向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玛商贸)累计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3,280.40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4月(在公司收购前),北京弘天代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偿付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的往来款4,200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8年12月(在公司收购前),北京弘天的全资子公司弘润天源生物技术(法国)有限责任公司向王安祥的关联方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支
付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往来款14万欧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占用资金合计约7,583.94万元。2023年7月18日,公司对外出售了北京弘天15%的股权。北京弘天已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自2023年7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表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及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为0,是由于北京弘天出表所致,并非系债务人偿还了资金。注2: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将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4.66 亿元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并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北京弘天已对外出售海南弘天100%的股权,海南弘天自2022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海南弘天上述违规担保损失尚未追回,公司股票至今未能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法定代表人:顾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永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瑾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