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1.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

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及内控体系的健全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方资信良好能够正常履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南网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3年度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网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对南网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南网财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南网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较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六、关于《公司2023年报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会计表真正、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报及其摘要》。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为公司提供了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经验丰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1.《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定》,结合董事会与各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聘任协议、2023年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相关内容以及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而制定,有利于健全公司经理层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形成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格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分配方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分配方案》。

九、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相关企业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事业发展前景制定。相关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考核制度,且薪酬标准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我们回避表决,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是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定》以及董事会与各经理层成员签订的聘任协议、2023年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相关内容而核定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谭燕、黄嫚丽、刘颖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