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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出席历次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监事权利的行使以及决议内容的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历次监事会均由监事会主席陈华标先生召集并主持,并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各位监事会成员均现场出席了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4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关于确认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4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10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严格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公司决策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确认和审核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提供了合理保证。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六)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了审核意见。公司相关重大信息按照内幕信息管理的规定进行了登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

事项的监督,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履行职责;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夯实基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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