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于2024年3月25日,对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的兆丰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的时间:2024年3月25日
培训方式:现场及电子课件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主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公司法解读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近期监管新政,包括股份减持、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及新《公司法》修订要点。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及信息披露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洪志强成亚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