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64号 |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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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64号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疫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兰疫苗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兰疫苗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兰疫苗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6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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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兰疫苗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兰疫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兰疫苗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兰疫苗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曹博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刘德恩 | |||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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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6.88元。截至2022年2月1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275,76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565,696.07元,募集资金净额2,244,203,103.93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2月14日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含税金额)人民币21,000,000.00元后的金额汇入华兰疫苗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合计2,254,768,800.00元。
截止2022年2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6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51,600,925.55元,2022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人民币996,931,672.54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10,565,696.07元。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人民币154,669,253.01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8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累计16,774,278.62元,购买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累计45,989,555.8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0,366,012.8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于五个募投项目,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34400821,并于2022年2月22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华兰支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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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59879676982,并于2022年2月16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04020229200164827;并于2022年2月16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1101013001430373,并于2022年2月22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3905076110929,该账户于2023年11月变更募投项目,并于2023年11月24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有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作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 | 634400821 | 985,829,200.00 | 280,283,478.52 | 活期 |
中信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 | 8111101013001430373 | 77,354,500.00 | 11,477,735.04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区支行 | 1704020229200164827 | 246,679,700.00 | 9,125,292.26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123905076110929 | 684,324,300.00 | 23,463,732.79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华兰支行 | 259879676982 | 260,581,100.00 | 6,015,774.22 | 活期 |
合计 | 2,254,768,800.00 | 330,366,012.83 |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51,600,925.55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10,565,696.07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8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累计16,774,278.62元,购买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累计45,989,555.8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0,366,012.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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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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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75,768,8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669,253.0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62,612,323.5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1,600,925.5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62,612,323.5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9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流感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和现有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1,084,264,200.00 | 975,263,471.30 | 109,881,036.62 | 716,047,648.65 | 73.42 | 2022/12/31 | 644,976,448.82 | 是 | 否 |
2.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86,000,000.00 | 77,354,447.87 | 19,741,688.18 | 38,145,962.70 | 49.31 | 2025/12/31 | 不适用 | 否 | |
3.多联细菌性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274,250,000.00 | 246,679,736.36 | 10,430,151.25 | 37,510,842.57 | 15.21 | 2025/12/31 | 不适用 | 否 | |
4.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是 | 760,808,100.00 | 339,010,440.00 | 12,046,745.11 | 339,010,440.00 | 100.00 | 2023/12/31 | 否 | 是 | |
5.新型疫苗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289,705,100.00 | 260,581,140.17 | 2,457,507.42 | 20,773,907.20 | 7.97 | 2025/12/31 | 不适用 | 否 | |
6、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62,612,323.55 | 112,124.43 | 112,124.43 | 0.03 | 2028/8/3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95,027,400.00 | 2,261,501,559.25 | 154,669,253.01 | 1,151,600,925.55 | 644,976,448.82 | |||||
超募资金投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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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495,027,400.00 | 2,261,501,559.25 | 154,669,253.01 | 1,151,600,925.55 | 644,976,448.8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疫苗开发及产业化过程中需经历漫长的研发周期以及多个关键审批节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部分募投项目未能完全按照计划的实施周期完成项目建设。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延长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多联细菌性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型疫苗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预计无法达到公司既定的发展目标,因此公司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增项目“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88元。截至2022年2月14日,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275,768,800.00元。扣除承销费2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54,768,800.0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5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2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额895,267,494.18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54,505.00元,合计置换金额898,721,999.18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2]00204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均尚未完成,暂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07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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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684,324,308.23元,截止2023年10月27日累计投入339,010,440.00元,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362,612,323.55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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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62,612,323.55 | 112,124.43 | 112,124.43 | 0.03 | 2028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62,612,323.55 | 112,124.43 | 112,124.4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政策导向以及公司自身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募投项目。目前,国内的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相关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国新冠疫苗年产能超过70亿剂,产量超过55亿剂,全国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疫苗接种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和90%以上,能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应接尽接”需要。同时,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同心抗疫,我国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建立了比较好的人群免疫屏障,平稳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基于此,公司判断“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预计无法达到公司既定的发展目标,因此公司拟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增项目“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投项目更适应当前市场情况,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人用疫苗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该项目结息余额为准)投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048号、2023-051号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