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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A楼17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毛平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及摘要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盈利状况、投资安排、资金需求、股本规模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切实符合分红政策、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切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效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有效保障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保障公司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有效保障公司运作规范、资产安全和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运行状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规范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规定,合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到期赎回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系经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经营范围内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财务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其业务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风险,具有

较好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有效性。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汪毛平兼任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监事,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依据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计提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审议程序规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化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安装等单位,对关联交易的预计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以及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等原因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汪毛平兼任化三院监事,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陕煤集团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承揽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业务,向陕煤集团提供工程劳务,符合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等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夯实公司的工程地位和市场品牌。上述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与陕煤集团实际

发生的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与公司提供劳务的总承包等项目进展状况相符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王鑫监事由陕煤集团委派,并在陕煤集团任职,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至(十)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及披露索引详见发布于2024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17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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