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计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分析和相应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资产范围:本公司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2.计提金额:经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9,870.08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8.70%。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 |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万元) | 占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一 | 信用减值损失 | 10,729.82 | 31.20% |
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53.08 | 6.26% |
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26.73 | 3.57% |
3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7.85 | 0.43% |
4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391.40 | -1.14% |
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7,593.57 | 22.08% |
二 | 资产减值损失 | -859.74 | -2.50% |
1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108.42 | -17.76% |
2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5,248.67 | 15.26% |
合计 | 9,870.08 | 28.70% |
注:1.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三)报告期间: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予以事前审议,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1.11万元,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8,241.11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9,870.08万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8.70%。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1.11万元。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经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而计提,计提依据充分、合理,可更为公允、真实地反映本公司资产状况和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依据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计提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规范。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该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该计提事项系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利润操纵。一致同意将该计提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