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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华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选举盛飞、李同进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于成龙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中:

盛飞: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同进: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4-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商议确定。

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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