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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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本公司2017年9月2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各种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0,86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939,027,008.41元。2023年4月,本公司将“汽车摄像系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86,847.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832,991.59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853,855.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的核准,本公司2023年7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验资报告。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3,171,594.74元 (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进行现金管理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计人民币354,794,032.83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329,535,771.45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8,763,71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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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数码特”)、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光电”)、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0月,本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2022年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自本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广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2022年11月,本公司及子公司华阳数码特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阳通用、华阳数码特、华阳精机、华阳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华阳通用与广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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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续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 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 2008020829200715097 | 61,094,159.01 | 1,881,728.2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 | 44050171823800002094 | 33,305,244.72 | 268,903.2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 44227201040007578 | 89,640,002.54 | 2,464,729.5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40010078801500002986 | 22,328,523.80 | 927,283.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640938574 | 9,182,955.84 | 181,059.5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水口支行 | 673077643538 | 139,243,146.92 | 3,040,016.23 |
合计 | 354,794,032.83 | 8,763,7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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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0,86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2,991.5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0,86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9,578,986.3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27%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1)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 项目(注2) | 501,500,000.00 | 501,500,000.00 | 468,333,905.97 | 93.39 | 2022年4月25日 | 48,118,392.36 | 否 | 否 | |||
2 | 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 | 67,300,000.00 | 48,315,999.41 | 48,315,999.41 | 100.00 | 已完结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 | 汽车摄像系统项目(注3)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40,167,008.41 | 95.64 | 2023年1月31日 | (814,179.39) | 否 | 否 | |||
4 | 高精密压铸零部件项目 | 176,000,000.00 | 176,000,000.00 | 176,000,000.00 | 100.00 | 2018年6月30日 | 77,663,164.21 | 是 | 否 | |||
5 | 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 | 85,060,000.00 | 54,465,014.26 | 54,465,014.26 | 100.00 | 已完结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6 | 工业研究院项目(注4)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5) | - | 49,578,986.33 | 1,832,991.59 | 84,578,071.9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940,860,000.00 | 940,860,000.00 | 1,832,991.59 | 940,860,000.00 | 124,967,377.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 该募投项目实施以来,产品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影音娱乐系统产品向域控产品升级;,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产出带来的企业效益滞后,导致本年度未达到预计收益。 2、汽车摄像系统项目:新项目开拓不达预期且部分量产项目延期,导致本年度未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六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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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续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因“高精密压铸零部件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8月,本公司将节余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人民币33,583.96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本公司已于2020年8月对该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详细披露。 2、因“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年6月,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558,887.6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33,166,094.03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27,392,793.66元)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对该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详细披露。 3、因“工业研究院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年6月,本公司将节余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人民币2,866.00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本公司已于2022年6月对该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详细披露。 4、因“汽车摄像系统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4月,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686,847.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832,991.59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853,855.95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本公司已于2023年4月对该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详细披露。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 “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2年6月6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阳通
用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注3:“汽车摄像系统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3年4月17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阳数码特完成相
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注4: “工业研究院项目”已按计划完成,由于该项目主要为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5: 本年度新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汽车摄像系统项目”于2023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4月将节余募集资金本金人民
币1,832,991.59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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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92,707,366.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3,171,594.7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3,171,594.7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1)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注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 产能扩建项目 | 702,939,121.67 | 560,700,000.00 | 431,989,514.46 | 431,989,514.46 | 77.04 | 2025年8月31日(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 | 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 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 576,407,746.37 | 263,207,366.19 | 53,994,935.42 | 53,994,935.42 | 20.51 | 2025年8月31日(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 | 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 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 522,257,336.07 | 418,500,000.00 | 88,288,385.55 | 88,288,385.55 | 21.10 | 2025年8月31日(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 | 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注3) | 198,395,795.89 | 150,300,000.00 | 18,898,759.31 | 18,898,759.31 | 12.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000,000,000.00 | 1,392,707,366.19 | 593,171,594.74 | 593,171,594.74 | 42.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户购买理财产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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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续
注1: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 系项目预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注3: “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
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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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276,260,644.42元。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德师报(核)字(17)第E00215号审核报告。本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对该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11月实施完毕。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9月1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人民币319,774,027.82元。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德师报(核)字(23)第E00311号审核报告。本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对该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置换工作已于2024年3月实施完毕。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920,000,000.00元,其中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本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2023年8月17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本年度内,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人民币3,253,394.47元。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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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续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购买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期限 | 本金 |
华阳通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SDGA231424Z) | 2023年12月5日至 2024年3月6日 | 50,000,000.00 |
华阳通用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 2023年12月5日至 2024年5月28日 | 60,000,000.00 |
华阳多媒体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SDGA231517Z) | 2023年12月26日至 2024年3月25日 | 210,000,000.00 |
华阳通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SDGA231585Z) | 2023年12月29日至 2024年3月28日 | 150,000,000.00 |
合计 | 470,000,000.00 |
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及将“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华阳通用的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7,30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入人民币48,315,999.41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984,000.59元,投资进度为71.79%。
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前期重点客户订单均已量产,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情况的变化,产品形态发生了较大变化,空调控制功能已逐步与其它产品融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华阳通用的发展规划,本公司拟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984,000.59元及相关利息、理财收入永久性补充华阳通用流动资金。
(二) 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华阳光电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5,06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入人民币54,465,014.26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594,985.74元,投资进度为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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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续
(二) 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 - 续
该项目新建的办公楼及厂房已投入使用,受中美贸易战等影响,市场环境有所变化。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对该项目不再继续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594,985.74元以及相关利息、理财收入永久性补充华阳光电流动资金。华阳光电于2020年8月18日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578,986.33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27%。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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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续
(二) 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 - 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额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 | 18,984,000.59 | - | 18,984,000.59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 | 30,594,985.74 | - | 30,594,985.74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9,578,986.33 | - | 49,578,986.3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 1、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前期重点客户订单均已量产,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情况的变化,产品形态发生了较大变化,空调控制功能已逐步与其它产品融合,单独空调控制器的需求减少,若按原计划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华阳通用的发展规划,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理财收入永久补充全资子公司华阳通用流动资金。 | ||||||||
2、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该项目新建的办公楼及厂房已投入使用,目前电源业务已有产能尚未达到饱和,且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市场环境有所恶化。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相关利息理财收入永久补充全资子公司华阳光电流动资金。未来本公司若需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 |||||||||
上述相关事项已经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