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减值迹象,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310.87万元,具体如下表:
资产名称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 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应收账款 | 5,820.19 | 12.52% |
其他应收款 | -13.10 | -0.03% |
长期应收款 | 1,324.68 | 2.85% |
存货 | 4,149.94 | 8.93% |
固定资产 | 29.16 | 0.0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 11,310.87 | 24.33%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算,预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7,131.77万元;预计计提存货资产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179.1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1,310.87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1.5万元,减少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601.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
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会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