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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3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1,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月16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65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57,51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2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46930号和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2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7,620.00万元,本年度使用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7,62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74,073,551.76元(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使用补充流动资金157,611,855.14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31,685,406.9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金额为54,311,538.95元(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31,685,406.9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4,124,463.7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5,551,637.9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58,232.67元,系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该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开立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孙公司雅达能源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雅达能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孙公司雅达能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入方式余额
泰嘉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368030100100177595活期-
雅达能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368030100100177628活期149,219,632.35
美特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731909874010110活期84,163,479.35
泰嘉智能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810000256756688888活期90,730,685.37
雅达能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9550880242292800198活期30,010,666.66
合 计354,124,463.7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581.8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为5,431.15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50.66万元,并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

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5109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度未发生变更,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3月29日,平安证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泰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泰嘉股份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7,62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625.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总额(1)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期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3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建设项目15,042.9715,042.9715,048.82100.042017-1-3056,510.64
双金属带锯条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577.032,577.032,577.03100.002018-8-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7,620.0017,620.0017,625.8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
合计17,620.0017,620.0017,625.85100
附件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年产1,3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建设项目,公司自2011年开始陆续以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老旧 设备),2023年年产量2,258.54万米。因该项目部分投入为原来产能的淘汰和升级,无法分别计算该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和原来产能的经济效益,故上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3年度双金属带锯条实现的全部销售收入。
注2:双金属带锯条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自2011年开始陆续以自有资金投入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的效益主要是通过提升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产品品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项目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的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20.00万元,分别为年产1,3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建设项目15,042.97万元和双金属带锯条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577.03万元。该事项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4015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62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莫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附件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805.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168.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168.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总额(1)投入金额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9,844.219,844.21774.55774.557.872025-9-20不适用不适用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9,849.409,849.401,436.391,436.3914.582025-9-20不适用不适用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基地建设项目20,112.0120,112.015,196.425,196.4225.842025-9-20598.44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003,000.002024-9-2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805.6242,805.627,407.367,407.3617.3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15,749.5415,749.5415,761.1915,761.19100.0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5,749.5415,749.5415,761.1915,761.19100.07
合计58,555.1658,555.1623,168.5423,168.5439.57
附件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和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尚在在建过程中,无产线投产;研发中心建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基地建设项目部分产线投产,投产时间短,2023年度实现的效益较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5,581.82 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431.15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150.6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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