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华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1号《关于核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0.37元,发行新股1,500.0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5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57.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7.3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3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 |
加:2020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980,973,000.00 |
项目 | 金额 |
减:2020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258,674,305.67 |
减:2021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218,755,218.13 |
减:2022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261,845,493.69 |
减:2023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35,458,694.47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9,415,464.4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45,654,752.45 |
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 245,654,752.45 |
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及账号 | 余额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704000120190988888 | 113,236,939.4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32,417,813.01 |
333002001012010035234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2103928 |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802811010122600344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51050155680800002115 | - |
合计 | 245,654,752.45 |
注: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802811010122600344账户已于2020年12月2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51050155680800002115账户已于2020年12月1日注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5,654,752.45元,其中,存放于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245,654,752.45元,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74,733,711.96元,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实现新产能落地,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子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医学城(科技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在项目实施地政府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176.6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6.6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91号《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4.55万元(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48号《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097.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45.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473.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 否 | 62,480.81 | 62,480.81 | 3,157.01 | 41,584.06 | 66.55 | 2024.12.31 | -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 | 否 | 10,261.12 | 10,261.12 | 388.86 | 10,533.94 | 102.66 | 2022.12.01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否 | 25,355.37 | 25,355.37 | - | 25,355.37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8,097.30 | 98,097.30 | 3,545.87 | 77,473.37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 98,097.30 | 98,097.30 | 3,545.87 | 77,473.3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完成日期由2023年10月2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已如期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及试生产,但鉴于疫苗生产车间补充申请、GMP符合性检查及生产许可变更需要较长周期,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不适用 |
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实现新产能落地,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子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医学城(科技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在项目实施地政府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4.5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人民币176.68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投入导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王嘉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