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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9,215,964.7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25,524,022.60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公司2023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5,630,224.18元,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9,501,428.0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9,501,428.07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若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1,769,775股后的总股本132,880,67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65,761,348.00元。在上述预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按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

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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