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中自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XYZH/2021CDAA706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1.募集资金总额 | 1,524,969,949.60 |
项目 | 金额 |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7,780,266.09 |
3.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3.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 3,515,420,000.00 |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 14,181,453.99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14,034,350.57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4,194,460,351.05 |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 125,191,245.40 |
置换募投项目使用承兑资金*
置换募投项目使用承兑资金* | 121,373,039.80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99,592,762.6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377,968,926.24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5,446.7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2,233,716.22 |
注: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2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3,489.31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1,076.71万元。
(三)募集资金截至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1.募集资金总额 | 1,524,969,949.60 |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7,780,266.09 |
3.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3.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 5,926,370,648.81 |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 17,216,798.5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27,040,626.41 |
收回大额存单的利息
收回大额存单的利息 | 685,319.44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 | 金额 |
4.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6,456,921,651.61 |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 125,191,245.40 |
置换募投项目使用承兑资金*
置换募投项目使用承兑资金* | 182,041,442.99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44,075,352.9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418,386,091.01 |
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 16,088,875.00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6,969.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5,791,448.41 |
注: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3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8,620.89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1,651.4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科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账户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 633453817 | 活期 | 26,654,641.17 |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智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智谷支行 | 122623354519 | 活期 | 6,327,866.92 |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 431500100100108140 | 活期 | 59,439.96 | 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成都银行蜀光路支行
成都银行蜀光路支行 | 1001300000938138 | 活期 | 2,749,097.39 |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
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 | 8111001013000777771 | 活期 | 402.97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合计 | 35,791,448.4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和上市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 年11 月15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32,599,280.7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CDAA70704)。
公司2021年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经公司2021年12月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 月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 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30,551,002.8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产品期限 | 余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工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工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 3年期大额定期存单 | 保本保收益型 | 3年 | 520,000,000.00 | 3.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 | 10,551,002.80 | 1.05% |
合计
合计 | 530,551,002.80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自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0,71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56.8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69.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1.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
区
1.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 否 | 47,000.00 | 45,361.80 | 45,361.80 | 6,193.07 | 25,876.60 | -19,485.20 | 57.04 | 2023年11月 | 875.68 | 是 | 否 |
2.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
造产业园项目
2.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否 | 26,500.00 | 25,576.33 | 25,576.33 | 2,244.71 | 6,922.15 | -18,654.18 | 27.06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国六b 及以上排放标
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3. 国六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16,090.18 | 16,090.18 | 16,090.18 | 1,140.77 | 3,399.83 | -12,690.35 | 21.13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
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4.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6,400.47 | 6,400.47 | 6,400.47 | 539.26 | 2,764.43 | -3,636.04 | 43.19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 | 47,290.19 | 47,290.19 | 4,439.01 | 48,006.40 | 716.21 | 101.5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5,990.65 | 140,718.97 | 140,718.97 | 14,556.82 | 86,969.41 | -53,749.56 | 61.80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合计 | 145,990.65 | 140,718.97 | 140,718.97 | 14,556.82 | 86,969.41 | -53,749.56 | 61.80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3年12月1 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1月。 其中,“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建设进度较原先规划时有所滞后;”、“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研发大楼建设和研发设备采购。新研发大楼建设还未开始施工,主要系计划待成都“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建设完毕后(成都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完成主要设备的搬迁并拆除现有 1#厂房,在原址上建设新研发大楼,因此新研发大楼建设进度将有所延后;“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研发设备采购和研发场地的装修,该募投项目部分研发场地位于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新建研发大楼,受新建研发大楼建设延后影响,该募投项目研发设备采购和研发场地装修进度均有所延后。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2,519.12万元,已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募集资金划转置换。其中:1、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8,230.15万元;2、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2,196.54万元;3、国六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1,175.85万元;4、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916.58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 13,338.8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 1.50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额度由人民币 6.00 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 7.50 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银行活期3,579.14万元、定期存款52,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1,055.1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银行活期3,579.14万元、定期存款52,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1,055.10万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3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8,620.89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1,651.4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