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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96.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854.58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16,286.04万元。

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6,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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