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00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永飞、曹庆香、谭新博、衣晓飞、董学春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