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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62,696,245.54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173,970,902.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8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144,937,71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836,5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3,308,291.57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259,867,131.32元(不含交易费用),2023年度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53,175,422.89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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