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对尼拉女士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尼拉女士的提名及任公司 副总经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选举 程序合法,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 本次公司关于聘任尼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甘启义、查松、李双海、张春霞 201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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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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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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