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 承接控股子公司工程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确认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认为前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加快西藏扎布耶二期项目和尼木5000 吨电解铜项目建设。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是公平合理的。所涉 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甘启义、查松、李双海、张春霞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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