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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88303证券简称:大全能源公告编号:2024-01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全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4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7,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07.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792.45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34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11,217,021.8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85,089,700.81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9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大全能源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2,396,2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1.7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74.85元,扣除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3,227,7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36,772,174.98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资金于2022年6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29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53,146,619.15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年7月2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内蒙古大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22年5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初始存放金额2023年12月31日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2901010120010025147活期3,511,888,400.00185,089,700.8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注1)107087994445活期1,104,068,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注2)502776395337活期1,067,061,6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注3)50820188000305583活期421,05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注4)155674571811活期--
总计6,104,068,000.00185,089,700.81

注1:该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项账户已销户。注2:该账户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销户。注3: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该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155674571811户,转出金额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销户。注4: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已销户。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068,000.00元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67,191,792.45元的差异为预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88,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5,488,207.55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

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初始存放金额2023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注1)108793155556活期8,003,348,6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注2)991904088810666活期2,941,651,374.9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注3)155675254836活期--
总计10,944,999,974.98-

注1: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该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度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155675254836户,转出金额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销户。注2:该账户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度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销户。注3: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已销户。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944,999,974.98元与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936,772,174.98元的差异为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40,000.00元及待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8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2,0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7,284.25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285.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3日,本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孙公司内蒙古大全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全能源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大全能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6,067,191,792.4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8,810,914.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11,217,021.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4)=(3)-(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5)=(3)/(2)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注1)3,511,888,400.004,087,626,300.004,087,626,300.00208,941,134.373,916,319,030.87(171,307,269.13)95.812022年3,868,604,327.43(注4)
2.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注2)421,050,000.00421,050,000.00421,050,000.00229,869,780.44428,753,295.787,703,295.78(注5)101.832024年不适用(注3)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67,061,600.001,067,061,600.001,067,061,600.00-1,073,294,474.016,232,874.01(注5)100.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000.005,575,737,900.005,575,737,900.00438,810,914.815,418,366,800.66(157,371,099.34)-----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92,850,221.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492,850,221.22------
投向小计
合计-5,000,000,000.005,575,737,900.005,575,737,900.00438,810,914.815,911,217,021.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所有项目均按计划进行,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仍处于投产准备阶段,未实现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详见“三、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详见“三、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三、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具体详见“三、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决议》。注2: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原由本公司在新疆石河子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负责投资建设,调整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负责投资建设,并根据需要将项目投资总额由42,105.00万元调增至55,000.00万元,与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2年1月19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3: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预计于2024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仍处于试运行阶段,未实现效益。注4: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承诺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61,188.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386,860.43万元,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注5: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超出承诺投入部分为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0,936,772,174.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44,405,490.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953,146,619.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4)=(3)-(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5)=(3)/(2)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6)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6)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8,003,348,600.008,003,348,600.008,003,348,600.001,444,405,490.398,018,647,815.8615,299,215.86 (注7)100.19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996,651,400.002,996,651,400.002,996,651,400.00-2,934,498,803.29(62,152,596.71) (注8)97.9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000,000,000.0011,000,000,000.0011,000,000,000.001,444,405,490.3910,953,146,619.15(46,853,380.8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详见“三、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详见“三、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三、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具体详见“三、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6:本公司上述投资项目均未承诺项目效益。注7: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实际投入超出承诺投入部分为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注8: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62,152,596.71)元,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3,227,799.87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075,228.31)元以及承诺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25.1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已销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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