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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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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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576号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北方国际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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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北方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北方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北方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北方国际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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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1号文核准,本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774,507,031股为基数,按每
股配
股的比例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232,352,109股,原股东有效认购股数为227,195,934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的97.78%),每股发行价为5.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172,331,019.44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727,195.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67,603,823.51元。发行方式为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195号《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验资报告》。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4日到账,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金融机构名称 | 账号 | 汇入时间 | 汇入金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 | 321560100100083230 | 2022/04/14 | 1,167,603,823.51 |
注: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172,331,019.44元,扣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等费用人民币4,727,195.93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1,167,603,823.51元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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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17,233.10 |
减:发行费用 | 472.72 |
募集资金净额 | 116,760.38 |
减:偿还借款及利息 | 104,067.7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3,089.72 |
减:配股各项支出 | 137.09 |
加:利息收入 | 534.13 |
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8月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
月起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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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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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
月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