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2023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1.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审前沟通,主要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
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审中: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沟通解决有关事项,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年度报告按时披露。
3.审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取得天职国际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表决,以确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
三、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天职国际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督促天职国际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