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具体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1 | 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 240,651 | 196,029 |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 40,651 | 36,029 | |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 200,000 | 16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15,523.98 |
合 计 | 311,552.98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一)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11,552.9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 | B1 | 28,822.85 |
项目投入 | B2 | -146,288.26 | |
补充流动资金 | B3 | -115,523.98 | |
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4 | -17,811.34 | |
本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 | C1 | 1,624.72 |
项目投入 | C2 | -13,165.55 | |
补充流动资金 | C3 | 0.00 | |
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4 | -3,527.7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 | D1=B1+C1 | 30,447.57 |
项目投入 | D2=B2+C2 | -159,453.81 | |
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115,523.98 | |
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4 | -21,339.1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45,683.6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5,683.65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存放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其中:理财产品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44050186320100000127 | 2,936,015.71 | 0.00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定期存款账户 | 44050286320100000049 | 140,000,000.00 | 0.00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713366781841 | 29,628.40 | 0.00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理财账户 | 653576397435 | 58,000,000.00 | 58,000,000.00 |
5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 05871876000003872 | 255,870,821.79 | 0.00 |
合计 | 456,836,465.90 | 58,000,000.00 |
注:第1-4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5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8110901011900691198)为运通购快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已于2023年5月销户。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15623666666686)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已于2023年9月销户。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 5,000 | 2023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合计 | 5,000 | - | -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原计划于2020-2021年开工,从工程项目启动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24个月的时间,原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公司该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近三年因多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用工等环节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拟将募投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者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项目可行性也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建伟 | 蒋南航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