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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财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本公司关于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1H244010001),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2268670K),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0%,简称“集团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出资比例15%,简称“沙C公司”)于2006年12月共同出资通过净壳收购重组原广东万家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经广东银保监局粤银保监复〔2019〕1011号文件批复同意,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亿元。经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复同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财务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由“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2〕422号),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报告期内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设有综合部、信息部、财务部、资金部、结算部、信贷部、投资部、稽核部、风控部、共享中心费用报销部、共享中心应付核算部、

共享中心应收核算部、共享中心资产核算部、共享中心总账报表部、共享中心资金结算部及共享中心运营管理部等十六个部门。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预算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经营层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部门针对各项具体业务制定并充分执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对业务操作与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识别、监测、评估、控制;

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

(三)重要风险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现形成结算类业务制度共29项,结算系统流程设置科学,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有效实现对结算业务风险的管控。2023年公司结算工作稳健运转,满足了成员单位日常支付结算需求,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链安全。

2、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办法》等19项制度规范。在具体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通过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的把控有效控制信用风险。贷前严格贯彻“审贷分离”、“双线管理”原则,从行业、经营、财务等多方面掌握项目风险状况。贷中加强流程控制,坚持全面审批原则,着重审核放款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贷后管理中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各自独立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实时动态的掌握借款单位经营情况,确保信贷单位对贷款资金的使用依法合规守约。

2023年,国内经济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但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愈加复杂严峻和充满不确定性;结合燃料

价格高位徘徊,长协煤履约欠佳,集团部分新能源项目投资收益率和现金流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成员单位筹融资及资金安全管理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2023年,财务公司服务和融入集团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新质生产力,综合利用票据工具,推动成员单位综合融资成本持续降低。

财务公司不断跟踪解读宏观和产业政策,增强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力度和频度,逐日进行流动性监测,通过加强信贷规模精细化管理力度、重点绿色项目清单管理等手段,努力实现了资金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有机结合。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信贷余额183.67亿元,较年初增加

1.78亿元,增幅0.98%。财务公司绿色信贷余额为73.79亿元,占公司信贷资产比重为40.17%。财务公司信贷客户整体偿债能力稳定,信用风险维持在较低水平,贷款拨备充足,拨备率为4.60%,远高于监管不低于2.5%的要求。

3、投资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认真开展投资业务的制度建设、策略研究和风险收益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格遵循业务相关法规及制度。财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运转良好,投资业务的审批、授权及操作合规稳健。报告期内,财务公司继续开展货币基金投资业务,基金的申购、持有和赎回均严格遵循审批流程。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继续持有珠海农商行股权。上述投资业

务符合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投资决策、业务操作、投后跟踪均严格遵循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规定,投资业务风险可控。

4、资金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资产、票据、同业拆借等资金管理制度14项。建立了资金池智能管理,资金池的短期头寸通过资金计划实现了精确预测,中长期头寸通过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年度市场经济形势、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大额支付节点、历史数据记录等,建立中长期资金池流动性分析模型,加强资金池的中长期头寸波动趋势预期,促进了资产配置策略的优化,流动性风险预防得到全面强化。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信息科技管理目标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提出的要求。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信息分类及保护体系,明确信息科技分类、备份、调用、保管、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持续开发和维护信息科技系统,不断提高信息科技系统的运行稳定性、界面友好性、逻辑科学性和信息安全性,发挥信息科技系统的风险隔离功能和统计分析功能。财务公司响应国资委及银保监会的号召,启动数字化转型规划项目,正积极制订科学制定数字化转型战略,统筹未来数字化转型工作。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转

良好,系统开发顺利推进,未发生重大网络故障和信息科技风险案件。

6、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稽核部),建立了科学可行、覆盖全面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定期对财务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财务公司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防范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主营业务及信息科技管理等11项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情况及风险管理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并内审建议,积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公司管理合规、经营稳健。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16.21亿元,较年初增加54.08亿元,增幅20.63%;财务公司负债总额

273.04亿元,较年初增加53.16亿元,增幅24.18%;吸收存款余额(含保证金)270.84亿元,比年初增加53.48亿元,增幅24.60%;信贷余额(含贴现面值)183.67亿元,比年初增加1.78亿元,增幅为0.98%。财务公司通过计划预测、资金调剂等手段,有力保障了集团资金整体流动性安全,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23亿元,营业总支出3.43亿元,投资

收益0.59亿元,实现营业利润4.65亿元,税后净利润3.63亿元,同比下降0.16%。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财务公司2023年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关键指标如下:

序号指标标准值本期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10.5%16.92%
2流动性比例≥25%57.24%
3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00%
4投资总额/资本净额≤70%60.34%
5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10%

(四)股东存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存款贷款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80,000161,212.2128,00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75,00059,856.0464,000
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45,00016,025.740

本公司(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5.99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含存入保证金)余额270.84亿元的2.21%。财务公司对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9.2亿元,其中: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8亿元,对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6.4亿元,均未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财务公司对其他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0。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制订了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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