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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章程修正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7名调整为5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4名不变;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3名(含职工代表监事1名)。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拟增加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公司职工代表。设董事长1人,根据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公司职工代表。设董事长1人,根据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2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公司职工代表。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公司职工代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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