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现场审计沟通及工作质量进行了严格审查与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2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2022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继续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审计需求,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23年4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及通讯会议等形式,对立信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进行监督,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就2023年审计项目时间安排、影响审计进度和效果的重要因素、项目组人员构成以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等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既定审计目标得以实现。
现场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覆盖业务范围的全面性、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审计抽样的充分性、审计依据的适用性、审计重点关注内容选取的准确性等进行监督,就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等提出建议。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
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了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