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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4-2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等关联公司2024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70,363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位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发生额2024年预计发生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发生额2024年预计发生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母公司及同受母公司控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水、电、提供物业服务、租赁、管理费、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29,16070,0003,680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母公司及同受母公司控制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支付租金、设计费、管理费、商标使用费等服务41,20380,0007,747
合计70,363150,00011,427

注:因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发生额2023年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实际与预计金额的偏差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发生额2023年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实际与预计金额的偏差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母公司及同受母公司控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水、电、提供物业服务、租赁、管理费、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29,16035,0003.08%-17%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母公司及同受母公司控制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支付租金、设计费、管理费、商标使用费等服务41,203115,0004.95%-64%
合计70,363150,000-53%

披露日期及索引: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高;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主营业务:

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水、电、提供物业服务、租赁、提供管理服务以及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2024年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为人民币70,000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支付租金、设计费、接受管理、商标使用费等服务,2024年预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出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以上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六、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2024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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