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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4-1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

3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5317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会议由张振高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492,441,996.55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7,943,959,343.18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2025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00亿元(包括银行、银行间和交易所融资产品、保债计划等融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2025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2025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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