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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3年度任职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洪玫女士、杨金观先生、李建伟先生、苏丹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总裁朱德永先生所做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主要

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总资产为1,896,330,305.01元,较2022年下降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2,446,914.09 元,较2022年下降-9.98%

实现营业收入1,450,311,710.73 元,较2022年增长3.56%;实现营业利润-165,277,701.65元,较2022年增长4.83%;利润总额-168,979,421.84元,较2022年增长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61,560.46元,较2022年增长

0.65%。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7亿元,主要预计AI终端业务、笔智能交互业务、文本大数据与服务业务营收增长。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761,560.46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对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对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

九、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拟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2024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对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

详细信息请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十、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向董事共11人支付了2023年度薪酬(或津贴),合计金额为392.02万元。发放标准遵照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或津贴)的标准执行。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或津贴)明细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情况,认为董事的薪酬结果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系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依据现行的薪酬标准,按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2023年度薪酬合计560.76万元(不含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并兼任董事的高管,含离任高管在报告期内任职高管期间的薪酬)。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果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系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为“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三”)的实施主体、其注册地址是募投项目三的具体实施地点。

根据募投三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更好的管理和实施募投项目,经公司管理层商议,拟不再以汉王友基做为募投项目三的实施主体,并注销该主体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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