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695,394.4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4,419,511.29元,资本公积为1,075,009,528.11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471,43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33,075,9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340,78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