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8,623,771.6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9,184,03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7.77%。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