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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进行公司财务和内控的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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