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韩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金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奖金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韩跃、董雪梅、司鹏超、王春芳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