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丽珠:女,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6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公司2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
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名委员会就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的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4.2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8.29
2023.8.2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末至2024年初,本人对公司进行了走访,专门赴子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参观子公司经营场所,听取子公司负责人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围绕公司内控环节提出整改建议,被公司管理层采纳。为使公司更好的管理,本人建议公司关于采购管理的内控监督由抽查模式改为系统监管模式,从根本上降低采购成本,防范管理漏洞。本人不定期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及财务负责人、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
6.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4)本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于2023年12月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7.其他工作情况及联系方式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4)电子邮箱:tynn@163.com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际运行情况。
2.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 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积极有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平稳发展。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增加现场工作次数,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王丽珠:___________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