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慧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298,721.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31,685.89元,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9,432,964.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929,097.48元,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9,720,771.60元,且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亏损,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
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书。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乐山电力 | 指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网四川电力/四川省电力公司 | 指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乐山国投集团 | 指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中环资管 | 指 | 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环信息产业集团 | 指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渤海基金 | 指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四川水电集团 | 指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燃气公司 | 指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自来水公司 | 指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五水厂公司 | 指 | 乐山市第五水厂有限责任公司 |
清源公司 | 指 | 乐山市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大岷公司 | 指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大堡公司 | 指 |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花溪公司 | 指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沫江煤电公司/煤电公司 | 指 |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川犍电力/犍为电力公司 | 指 |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诺瓦特公司 | 指 |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乐电新能源公司 | 指 | 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乐山市商业银行/乐山商业银行 | 指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沫水电公司 | 指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晟天新能源 | 指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乐山电力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E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 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游 涛 | 王 斌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
电话 | 0833-2445800 | 0833-2445800 |
传真 | 08332445800 | 08332445800 |
电子信箱 | 600644@vip.163.com | 600644@vip.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4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lsdl600644.com |
电子信箱 | 600644@vip.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乐山电力 | 600644 | *ST乐电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1座七层;成都分所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1栋4单元16层1601-1606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敏 刘祖良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985,589,147.61 | 2,872,491,915.46 | 3.94 | 2,571,148,04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298,721.57 | 70,581,335.76 | -65.57 | 117,613,62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930,289.64 | 12,056,006.92 | 7.25 | 107,561,593.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229,707.75 | 136,202,403.00 | 60.96 | 476,572,365.25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16,986,432.50 | 1,790,441,106.94 | 1.48 | 1,719,859,771.18 |
总资产 | 4,138,913,228.38 | 4,066,477,066.14 | 1.78 | 3,999,155,370.9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51 | 0.1311 | -65.57 | 0.21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51 | 0.1311 | -65.57 | 0.21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0 | 0.0224 | 7.25 | 0.19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5 | 4.02 | 减少2.67个百分点 | 7.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2 | 0.69 | 增加0.03个百分点 | 6.5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61,277,555.67 | 732,917,396.64 | 703,811,995.35 | 787,582,19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973,303.01 | 23,349,188.48 | 58,037,108.33 | -47,114,27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941,749.98 | 21,940,714.81 | 56,901,451.68 | -54,970,126.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815,664.80 | 234,038,116.64 | -13,671,816.66 | 110,679,072.5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4,862.8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线路资产实现收益所致。 | 62,445,814.39 | -1,297,301.7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25,698.80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稳(扩)岗补贴102万元和水电机组增效扩容递延收益摊销247万元所致。 | 6,728,574.53 | 3,512,661.0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7,463.7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1,800,995.35 | 4,432,345.2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89,265.28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欠款所致。 | 1,242,189.35 | 78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37,577.79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诉讼事项赔款和水电气违约金所致。 | 2,722,108.66 | 3,123,291.7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8,382.26 | 7,326,369.04 | 82,527.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3,126.85 | 9,087,984.40 | 416,440.72 | |
合计 | 11,368,431.93 | 58,525,328.84 | 10,052,028.0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乐山市商业银行 | 85,692,480.65 | 85,219,876.22 | -472,604.43 | -472,604.43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246,041.71 | 13,195,250.41 | -50,791.30 | -50,791.30 |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2,313,711.09 | 2,329,643.10 | 15,932.01 | 15,932.01 |
合计 | 101,252,233.45 | 100,744,769.73 | -507,463.72 | -507,463.72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型发展”重点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总体业绩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一)持续稳中求进,奋力拓展新赛道
传统产业稳中有进。报告期内,新增电力用户1.32万余户、自来水用户1.01万余户、燃气用户1.2万余户,有力推动增供扩销。
新兴产业提速提质。达成用户侧储能合作意向108家,建成用户侧和台区侧储能项目7个,其中3个项目被评为成都市2023年储能示范项目。完成省间绿电交易133.35兆瓦时,国际绿证交易13.36万张。售电业务覆盖四川乐山、泸州、自贡、雅安等10个地市,代理用户930户、增长34.58%,总电量达78.78亿千瓦时、增长22.21%。
(二)坚决严防风险,消除隐患于未然
组织开展火灾安全隐患、在建工程地质安全隐患、燃气安全隐患、水电站安全隐患、林区输配电设施安全隐患等各类安全专项排查,落实“三管三必须”“五个四”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4项。坚持管住现场,“四不两直”巡查作业现场881处,整改问题1647个,查处“三违”171起。消除电网重大隐患7项、普通隐患130项。强化制水供水全过程管控,水质全面达标。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行动,巡查面同比扩大86%,隐患数同比下降45%。落实水电站防汛专人专巡,确保52处重点部位安全度汛。
(三)细化精准投资,提升投资效益
持续细化精准投资,提高资金利用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投资效益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加强项目里程碑节点管控,强化投资专业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重要环节审查,有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全部顺利完成;顺利完成犍为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夹江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燃气公司2023年老旧入户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
(四)打造优质服务,提升客户获得感
持续优化运行监控检修和运行方式调整,电网非计划停电同比压降25.1%;气网非计划停气同比下降18.75%;水网非计划停水同比下降20%。创新服务多点突破。持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深化“网格化”转型服务工作机制,全力构建企网共建、社网共建,村网共建三维一体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客户获得感。全力配合高新区建设布局,新建新南新大道供水管网,多家新落户企业提供优质供水服务,着力解决用户低水压问题,2023年投资322.82万元,治理10个小区惠及1300余户用户。争取到老旧小区燃气改造资金5900万元,惠及1.6万户居民。
(五)持续挖潜增效,向管理要效益
综合治理提质效。电力同期线损管理模式日渐成熟,电力损耗稳步降低,2023年电力综合线损率5.12%(同口径),高损台区、高损线路分别下降90.6%和23.4%。强化利库利旧,库存总额较年初下降26%。加强燃气输差多维度分析,严格管理考核,2023年燃气输差1.63%。自来水DMA三级分区计量、水气GIS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速应用,水气“产输售”全过程管控精益度明显提升,自来水综合漏损率降至12.68%。电力综合线损率处于同类企业先进水平,水气损耗指标位列全省行业先进水平。
(六)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自然月购售电同期抄表结算有关事项的函》,自2023年6月,按自然月购售同期抄表结算;公司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省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继续开展动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18号),明确弃水电量消纳电力用户输配电价(含线损)仍按0.04元执行,地方电网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结算的网间弃水电量输配电价按用户输配电价(含线损)水平的70%执行;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自2023年6月1日起,工商业用户电价电费结算按新的电价标准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86号),文件对峰平谷时段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尖峰电价机制,自2023年6月1日起,公司按新的分时电价政策标准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66号),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需求优
先由地方电网供区内自有电量(含地方电网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后富余直调水电、以及风光新能源、余热、瓦斯发电等上网电量)、省内地方电网间购电量、省间购电量等保障,缺口部分通过委托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进行保障;公司收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4 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4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3〕234 号),明确了继续开展地方电网网内工商业电力用户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并取消了年用电1000万千瓦时用户进入市场化交易的限制。
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和黄旗坝变电站新建项目,全年完成项目责任清单的100%,获得2023年四川省预算内奖补资金647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售电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12.57%,比上年同期上升0.09个百分点。2023年售气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9.14%,比上年同期下降0.73个百分点。2023年售水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40.49%,比上年同期下降1.40个百分点。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有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综合能源、宾馆等五大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和行业情况如下:
1.电力业务:公司电力业务拥有水力发电站和独立的电力网络,主要通过“输配电价模式”和自发电力销售获取收益,公司电网供电区域主要分布在乐山市和眉山市的部分区县。
2.天然气业务:公司天然气业务通过“购销价差”和安装服务获取收益,天然气气源采购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成都销售部,公司供气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和五通桥区。
3.自来水业务:公司自来水业务通过生产自来水并直接向用户销售后收取用水费,扣除供水成本后获取收益以及安装服务获取收益,供水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和沙湾区范围内。公司污水业务主要通过承接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及运营工作以获取利润。建设期间通过向业主收取工程建安费的方式回收部分建设成本及产生利润;建成后由政府授予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将生活污水处理成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水后排放,运营采取政府可行性补贴或成本加成的方式获取收益。
4.综合能源业务:公司综合能源业务主要分为电力建安业务与综合能源业务两大板块,电力建安业务主要以电力类施工获取利润;综合能源业务主要涉及售电业务、光伏运维业务以及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等,主要通过降低用户侧用能成本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获取利润。
5.宾馆业务:通过住宿、餐饮、会议经营等获取收益,主要为金海棠大酒店。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绿色能源”优势
水能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好水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优先发展水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2023年末,公司自有及并网水电站装机容量38.2515万千瓦,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主要业务经营稳定的优势
电力业务方面,2007年3月起公司电网与国家电网并网运行,公司电网内电量富余时可销售给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电量不足时可从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能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供电负荷发展需求,已形成了以110千伏为环网的骨干电网。2023年末,公司电网拥有110千伏变电站22座,主变36台,总容量123.965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48条,总长度682.15公里。公司电力业务取得了四川省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批复的《关于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营业区划分的函》,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取得了四川省能源监管办公室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依法从事电力业务;报告期末电力用户51.83万户。
气水业务方面,公司拥有调压站7座,城市燃气输供网络管线1200多公里,并形成了以金马线、夹乐线、金瓦线为主,高新线为辅的三气源格局,天然气经营业务依据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批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乐山市规划和建设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供气区域的批复进行,报告期末燃气用户40.49万户;公司建有水厂四座,供水能力24万立方米/日。自来水经营业务依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乐山市中心城区供水区域划分方案》进行,拥有政府特许经营权,报告期末自来水用户25.52万户。
3.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电气水经营、安装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专业化管理团队是公司业务管理和拓展的强大保证。
4.规范的公司治理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公司各个层面能够独立运作,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规范运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52192万千瓦时,比去年49471万千瓦时增长5.50%;完成售电量453211万千瓦时,比去年402492万千瓦时增长12.60%;完成售气量17566万立方米,比去年17613万立方米下降0.27%;完成售水量6125万立方米,比去年6026万立方米增长1.64%;电力综合线损率
5.12%(同口径),同比下降0.20个百分点;天然气输差1.63%,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自来水综合漏损率12.68%,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85,589,147.61 | 2,872,491,915.46 | 3.94 |
营业成本 | 2,497,602,070.93 | 2,322,767,488.78 | 7.53 |
销售费用 | 107,975,210.16 | 106,871,420.85 | 1.03 |
管理费用 | 317,435,932.12 | 346,034,841.65 | -8.26 |
财务费用 | 22,889,044.05 | 27,667,717.89 | -17.27 |
研发费用 | 2,484,498.06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229,707.75 | 136,202,403.00 | 60.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60,607.16 | -194,472,548.1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2,672.16 | -33,808,553.31 | - |
其他收益 | 9,037,050.93 | 6,688,574.53 | 35.11 |
投资收益 | 27,928,377.11 | 19,629,140.14 | 42.2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07,463.72 | 1,800,995.35 | -128.17 |
信用减值损失 | 3,252,713.00 | -7,442,234.96 | - |
资产处置收益 | 1,100,600.98 | 62,996,920.37 | -98.25 |
营业外收入 | 7,731,402.15 | 4,089,971.67 | 89.03 |
营业外支出 | 2,766,073.72 | 1,878,968.99 | 47.21 |
所得税费用 | 18,259,172.85 | 31,086,362.02 | -41.26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研发费用投入力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增供扩销使得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去年土地收储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增加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西南地区总部项目产业扶持资金421万元。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陈欠款项回收,使得减值损失大幅下降。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有土地收储收益,报告期内无此收益。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诉讼事项赔偿款。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捐赠支出增加。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去年有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土地收储收益),本年无此收益使得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65.57%,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升7.25%。主要原因:2022年土地收储事宜确认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收益4,563万元,本年无此项收益。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业务 | 2,125,394,158.12 | 1,824,897,216.50 | 14.14 | 8.05 | 8.60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天然气业务 | 493,167,696.94 | 435,717,616.40 | 11.65 | 3.08 | 15.92 | 减少9.79个百分点 |
自来水业务 | 170,962,255.37 | 116,247,336.85 | 32.00 | -6.22 | -6.38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综合能源 | 110,931,664.36 | 72,160,998.41 | 34.95 | -38.63 | -39.89 | 增加1.3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乐山(电力) | 2,003,394,606.72 | 1,726,357,577.48 | 13.83 | 6.66 | 7.52 | 减少0.69个百分点 |
眉山(电力) | 121,999,551.40 | 98,539,639.02 | 19.23 | 37.29 | 31.63 | 增加3.47个百分点 |
乐山(天然气) | 493,167,696.94 | 435,717,616.40 | 11.65 | 3.08 | 15.92 | 减少9.79个百分点 |
乐山(自来水) | 170,962,255.37 | 116,247,336.85 | 32.00 | -6.22 | -6.38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乐山(综合能源) | 110,931,664.36 | 72,160,998.41 | 34.95 | -38.63 | -39.89 | 增加1.36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力业务 | 外购电费 | 1,387,286,979.19 | 76.00 | 1,254,403,669.09 | 74.65 | 10.59 | |
电力业务 | 人工成本 | 208,704,524.18 | 11.44 | 215,156,661.95 | 12.80 | -3.00 | |
电力业务 | 制造费用 | 228,101,041.75 | 12.50 | 210,158,182.67 | 12.51 | 8.54 | |
电力业务 | 其他 | 804,671.38 | 0.06 | 734,973.89 | 0.04 | 9.48 | |
天然气业务 | 售气成本 | 411,899,291.59 | 94.53 | 350,244,913.56 | 93.18 | 17.60 | |
天然气业务 | 安装成本 | 23,818,324.81 | 5.47 | 25,622,242.97 | 6.82 | -7.04 | |
自来水业务 | 售水成本 | 87,243,707.66 | 75.05 | 86,066,933.57 | 69.32 | 1.37 | |
自来水业务 | 安装成本 | 29,003,629.19 | 24.95 | 38,099,075.65 | 30.68 | -23.87 | |
综合能源 | 综合能源成本 | 72,160,998.41 | 100.00 | 120,049,199.37 | 100.00 | -39.89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2,785.0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3,367.5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5.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21,347.4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59%。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其他收益 | 9,037,050.93 | 6,688,574.53 | 35.11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西南地区总部项目产业扶持资金421万元。 |
投资收益 | 27,928,377.11 | 19,629,140.14 | 42.28 | 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07,463.72 | 1,800,995.35 | - | 主要是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信用减值损失 | 3,252,713.00 | -7,442,234.96 | - | 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陈欠款项回收,使得减值损失大幅下降。 |
资产处置收益 | 1,100,600.98 | 62,996,920.37 | -98.25 | 主要是去年同期有土地收储收益,报告期内无此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7,731,402.15 | 4,089,971.67 | 89.03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诉讼事项赔偿款。 |
营业外支出 | 2,766,073.72 | 1,878,968.99 | 47.2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捐赠支出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8,259,172.85 | 31,086,362.02 | -41.26 | 去年有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土地收储收益),本年无此收益使得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484,498.0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484,498.0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27 |
专科 | 10 |
高中及以下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紧扣“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开展售电、充电桩运营、用户侧储能等新兴业务,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造力,全力支撑公司战略实施。为支撑上述新兴业务开展,公司以提高新能源设备综合效率、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创新新能源运营模式为研发目标,成立专门研发部门,设立专项研发资金,目前已开展6个研发项目,使用研发资金248万元。研发活动对公司储能等新兴业务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229,707.75 | 136,202,403.00 | 60.9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增供扩销使得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60,607.16 | -194,472,548.15 | -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去年土地收储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2,672.16 | -33,808,553.31 | - | 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增加。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29.87万元,同比减少4,628.26万元,下降65.57%;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3.03万元,同比增长7.25%;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1,136.84万元,同比减少4,715.69万元,下降80.58%。主要原因:去年同期两宗土地收储增加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无土地收储收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78,056,137.24 | 6.72 | 115,467,266.71 | 2.84 | 140.8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陈欠款项回收效果明显所致。 |
预付款项 | 14,879,426.47 | 0.36 | 41,385,743.29 | 1.02 | -64.05 | 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购气款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62,304,001.55 | 1.51 | 119,208,815.86 | 2.93 | -47.7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陈欠款项回收效果明显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391,151.04 | 0.08 | 2,468,487.31 | 0.06 | 37.38 | 主要是报告期内租赁事项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23,216.63 | 0.41 | 25,592,775.67 | 0.63 | -33.09 | 主要是报告期内转回母公司可抵扣亏损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716,981.13 | 0.52 | - | - | -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综合能源研究院土地购置款。 |
短期借款 | 127,200,000.00 | 3.07 | 376,000,000.00 | 9.25 | -66.17 | 主要是报告期内调整长短期借款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占比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191,453.91 | 0.39 | 33,122,625.19 | 0.81 | -51.12 | 主要是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675,500,000.00 | 16.32 | 340,290,000.00 | 8.37 | 98.51 | 主要是报告期内调整长短期借款结构,增加长期借款占比所致。 |
租赁负债 | 2,234,027.88 | 0.05 | 1,197,849.04 | 0.03 | 86.50 | 主要是报告期内租赁事 |
项增加所致。 | ||||||
专项储备 | 2,246,603.99 | 0.05 | - | - | - | 主要是报告期内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结余。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中有保函保证金16,915,587.00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省/直辖市 | ||||||||||||||
火电 | ||||||||||||||
风电 | ||||||||||||||
水电 | 52,191.96 | 49,471.30 | 5.50% | 192.36 | 476.16 | -59.60% | 101,303.15 | 107,266.48 | -5.56% | 190.60 | ||||
光伏发电 | ||||||||||||||
其他 | 453,211.27 | 402,492.29 | 12.60% | 319,245.25 | 266,017.33 | 20.01% | 468.96 | |||||||
合计 | 52,191.96 | 49,471.30 | 5.50% | 192.36 | 476.16 | -59.60% | 402,492.29 | 402,492.29 | 12.60% | 420,548.40 | 373,283.81 | 12.66% | 190.60 | 468.96 |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 |
(%) | 比例(%) | 期变动比例(%) | |||||||||||
水电 | 52,191.96 | 5.50% | 453,211.27 | 12.60% | 212,539.42 | 196,709.06 | 8.05 | ||||||
外购电(如有) | — | — | — | — | 外购电费 | 138,728.70 | 46.58 | 125,440.37 | 44.27 | 10.59 | |||
人工费 | 20,870.45 | 7.01 | 21,515.67 | 7.59 | -3.00 | ||||||||
其他 | 22,890.57 | 7.69 | 21,089.31 | 7.45 | 8.54 | ||||||||
合计 | 52,191.96 | 5.50% | 453,211.27 | 12.60% | 212,539.42 | 196,709.06 | 8.05 | - | 182,489.72 | 61.28 | 168,045.35 | 59.31 | 8.60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末,公司电网网内并网电站161座,合计装机容量69.3915万千瓦。其中:并网水电站148座,装机容量38.2515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55.12%(含公司自有和控股拥有的发电站12座,合计装机容量11.1615万千瓦,占电网内装机总容量的16.08%)。并网火电站(综合利用)13座,装机容量31.14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44.88%。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有和控股拥有的发电站装机容量为11.1615万千瓦,报告期内发电量为52192万千瓦时,同比增加2721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为4676小时,同比增加244小时。发电量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受气候情况影响:一是报告期内2-4月份较同期减少3213万千瓦时,大岷公司所属天仙桥、石麟电站因上游电站技改全停水80天,发电量同比减少1617万千瓦时,另2月份出现春旱,降雨较多年平均偏少35%,造成除上述天仙桥、石麟电站以外其他电站减少1215万千瓦时;二是报告期内6月份出现夏旱,全市多数区县降雨量较多年平均偏少5成以上,造成当月发电量同比减少1597万千瓦时;三是2022年7-9月四川省遭遇了60年一遇的罕见高温天气,造成距平均降水量偏少51%以上,而报告期内降雨距平均降水量仅偏少25%,2023年7-10月发电量同比增加7437万千瓦时。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报告期投入(元) | 累计实际投入(元) | 报告期项目效益情况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110KV夏(荷)-凤(桥)二回线路新建工程 | 4,393.88 | -119,461.29 | 50,100,269.58 | 无 | 98.00 | 自筹资金 |
犍为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 | 2,464.45 | 17,642,830.92 | 17,642,830.92 | 无 | 95.00 | 自筹资金 |
犍为公司2023年低电压治理工程(第一批次) | 1,285.10 | 9,667,986.26 | 9,667,986.26 | 无 | 95.00 | 自筹资金 |
犍为110KV新民输变电新建工程 | 7,400.00 | 9,383,622.67 | 无 | 35.00 | 自筹资金 | |
峨眉35kV城西变电站一体化改造及配套出线工程 | 1,195.00 | 100,211.80 | 8,210,511.12 | 无 | 95.00 | 自筹资金 |
夹江公司涉改乡镇(街道)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 914.82 | -521,808.35 | 8,200,803.19 | 无 | 95.00 | 自筹资金 |
“四网融合”信息化开发项目一期 | 2,084.73 | 7,938,548.57 | 无 | 95.00 | 自筹资金 | |
乐山市通棉路供水管道新建工程 | 1,658.24 | 1,401,682.57 | 6,673,588.22 | 无 | 60.00 | 自筹资金 |
夹江经济开发区35kV合华线迁改工程 | 854.22 | 1,604,174.71 | 6,630,947.89 | 无 | 95.00 | 自筹资金 |
夹江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 | 1,127.39 | 5,091,592.46 | 5,091,592.46 | 无 | 95.00 | 自筹资金 |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3,122,864,252.00 | 2,452,497,151.00 | 27.33 |
总上网电量 | |||
占比 |
备注:上述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模式: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地方电网销售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文件精神,公司电力主营业务收益模式由原“购售价差收益”调整为“输配电价收益”。从2022年1月29日起,除保障性居民、农业类别用电按目录电价执行外,网内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省内电力市场购电。2023年,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四川省2023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2〕273号),公司纳入“地方电网网内工商业电力用户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试点”,网内2022 年用电量大于 1000 万千瓦时(纳入省上电能替代的项目不受该限制)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购电,其余工商业用户委托四川省电力公司委托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购电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根据(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6月起,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购电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酒店服务 | 49.45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 | 21.60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 | 17.20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 | 0.94 |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水电 | 0.67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 | 是 | 新设 | 3.48 | 21.6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已到位 | 0.2751 | 是 |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酒店服务 | 是 | 新设 | 0.54 | 49.45%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产 | 安逸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已到位 | -0.0130 | 否 | ||||
合计 | / | / | / | 4.02 | / | / | / | / | / | / | / | 0.2621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01,252,233.45 | -507,463.72 | 38,653,869.50 | 100,744,769.73 | ||||
合计 | 101,252,233.45 | -507,463.72 | 38,653,869.50 | 100,744,769.7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净利润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 | 天然气输供、设计、安装、维修、酒店经营以及汽车加气业务 | 78.49 | 4,491.68 | 71,548.92 | 1,267.87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自来水 | 城市自来水供应、用户管道安装,以及提供自来水生产销售、管道安装过程中的服务 | 85.75 | 6,841.41 | 80,753.09 | 56.01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电力 | 水力发电、水电开发 | 100.00 | 2,700.00 | 10,962.69 | -738.04 |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 | 水力发电、供电;机械加工;设备安装;调试 | 94.67 | 3,097.00 | 4,280.44 | -338.91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 | 电力 | 水力发电、供电 | 100.00 | 2,998.63 | 21,644.64 | 640.84 |
有限公司 |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 | 水力发电 | 100.00 | 1,129.00 | 1,717.62 | -66.48 |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 | 水力发电、供电 | 100.00 | 2,852.16 | 67,707.22 | -7,426.97 |
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勘测、设计 | 建设工程施工、勘测、设计、测绘服务,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供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 | 100.00 | 2,000.00 | 4,489.56 | 379.88 |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高低压输变配电设施安装维修及试验 | 100.00 | 5,000.00 | 20,840.12 | 1,084.28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电力 |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 | 21.60 | 161,100.00 | 681,244.36 | 15,074.44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酒店 | 酒店经营 | 49.45 | 10,879.51 | 14,756.48 | -505.22 |
1)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含分公司金海棠酒店),报告期内实现售气量17,566万立方米,营业收入55,689.24万元,营业利润1,462.18万元,净利润1,267.87万元。
2)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售水量6,125万立方米,营业收入17,466.58万元,营业利润241.73万元,净利润56.01万元。
3)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416.75万元,营业利润-737.89万元,净利润-738.04万元。
4)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2,194.32万元,营业利润-338.91万元,净利润-338.91万元。
5)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2,367.03元,营业利润639.88万元,净利润
640.84万元。
6)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552.62万元,营业利润-69.86万元,净利润-66.48万元。
7)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57,749.10万元,营业利润-7,436.26万元,净利润-7,426.97万元。
8)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007.01万元,营业利润455.63万元,净利润379.88万元。
9)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6,734.36万元,营业利润1,497.75万元,净利润1,084.28万元。
10)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1亿元,公司持股比例21.60%。报告期内晟天公司归母净利润12,751.35万元,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2,751.19万元。11)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9亿元,公司持股比例49.45%。报告期内锦江新嘉州公司净利润-505.22万元,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130.36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赋予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发展新型储能”。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拓展新型电力系统细分市场。
1.电力业务
从电源侧看,预计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2.5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火电
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8.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左右;其中,并网风电5.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8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将超过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
从市场侧看,2023年,乐山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加9.5%,高于全省的6.1%,区域市场总体平稳,趋势向好。2024年乐山将坚定不移建设中国绿色硅谷,优化光伏产业生态圈,加快发展电池片、组件及配套产业,打造上下游适配的全产业链,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实施园区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做好新一轮开发区整合工作,力争五通桥、犍为2个化工园区通过省级认定,推动更多“乐山造”产品以质取胜。公司依托地区区域优势和经济发展方向,把握转型发展机遇,争取供区优质客户,抓好工业园区的重点项目落地,将有效助力公司供区售电量增长。
2.天然气业务
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近年来,全球能源格局加快调整,地缘政治角力影响能源市场平稳运行,市场波动明显加剧。天然气上游价格波动较大。构建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持续推动产业平稳运行,是天然气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同时受房地产行业走低,安装市场受到一定影响。
行业安全风险压力较大。燃气安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2023年,全国有报道的燃气事故612起,造成77人死亡,434人受伤,其中较大事故4起,特大事故1起。
3.自来水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近年发展迅速,涉及五通桥区、沙湾区,现有市场基本趋于稳定,受房地产行情走低,售水量自然增长率放缓,公司积极拓展高新区等新增供水市场,充分释放制水产能。
4.综合能源业务
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催生新业态。
预计2060年全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比将分别为64.6%和58.6%,四川新能源开发预计2025 年将达到3200 万千瓦。随着新能源装机增长和配储政策落地,未来储能赛道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预计2020年-2060年我国电力产业投资规模将超过100万亿元,储能、综合能源、能源互联网等产业规模都将达到万亿级别。新型电力系统将成为国家低碳经济和核心枢纽,在整个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平台和基础服务作用。
公司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从“源、网、储”三个方向发力,积极拓展光伏、储能业务,同时开展新型电力系统科技创新产品和能源互联网科创产品开发,加快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新质生产力带动光伏发电、充电桩建设、电力交易、储能等业务市场拓展,推动综合能源业务由“生力军”向“主力军”转变。
5.宾馆业务
旅游市场加速回暖,2024年春节假期期间,乐山市接待游客247.46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5894.8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7.40%、41.85%。
乐山市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做强峨眉山、乐山大佛两大世界级旅游景区,随着乐山旅游知名度的进一步打开,乐山市作为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公司宾馆业务势必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愿景目标:高质量建设现代一流新乐电,建设现代一流三网,现代一流公司。现代一流三网:坚强智能、立体枢纽、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现代一流公司:高效运营、精益管理、卓越服务、作风优良。
发展布局:“33221”发展布局:筑牢电水气“三张网”,锚定新能源、新产业、新平台“三个主攻方向”,坚持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两轮驱动”,聚焦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两个途径”,抒写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这篇“大文章”。
公司使命: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财富、为员工创造幸福公司精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公司理念: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绿色发展战略举措:按照“33221”发展布局,坚持“夯基固本、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围绕“六大攻坚行动”,以公司电、气、水“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积极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新要求,围绕地方经济的发展,把握能源转型低碳变革机遇,坚持保安全、保民生、促发展、降风险的总方向,力求项目精准投资。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态势,推动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筑牢电水气“三张网”。坚持以政策为导向,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按照建设数智化坚强“三张网”的总体思路,动态优化投资策略和经营策略,推动“三张网”驶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锚定新能源、新产业、新平台“三个主攻方向”。深入研究新能源领域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坚持以新型储能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加快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寻求更加广泛的蓝海市场,带动光伏发电、充电桩建设、电力交易等新业务的市场扩张、规模扩容、产值扩大,推动新兴产业由“生力军”向“主力军”转变。坚持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两轮驱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将科技创新提升到战略高度,加快研究推进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资金、人才的投入和保障力度,着力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平台创新上闯新路、育成果、谋突破,全力攻关储能、虚拟电厂、系统平台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形成公司的核心资产。要充分认识资本市场是上市公司的独特优势,深入研究国家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趋势,准确把握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窗口,找准资本市场的敏感点、关注点、切入点,依托资本市场拓展公司融资的渠道,疏导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压力,增强发展动能。聚焦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两个途径”。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创新体系的建设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布局,不断提升电水气供应保障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不断增强核心功能。要以科技创新为主阵地、以经济效益为主任务、以成果转化为主抓手、以价值创造为主战场,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抒写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这篇“大文章”。紧紧围绕党之大计、国之大计,坚持从中国式现代化乐山新篇章的大局中找定位、找方向、找基点,不断增强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影响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成为主责主业突出、功能作用显著、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一流新乐电。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33221”发展布局,坚持以“夯基固本、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为工作主线,围绕“六大攻坚行动”,抓安全、稳经营、精投资、促改革、快转型、谋发展、强党建,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实现。
2024年主要经营目标:
1.发电量52000万千瓦时
2.售电量480000万千瓦时
3.售气量17600万立方米
4.售水量6220万立方米
5.电力综合线损率、自来水综合漏损率、天然气输差率:分别控制在5.25%、12.68%、2.45%以内;电、气、水费回收率100%。
6. 2024年度预算实现营业收入302833万元,营业总成本302796万元,利润总额3531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
安全生产:确保“五个不发生”和一个防范,即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防范信息安全事件。
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不发生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持续强化对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合规意识、纪法观念。
1.守牢安全根基
健全体系制度。一是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清理,依法完善、对标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现场安全管控、安全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制度、标准、规程。强化现场管控。二是加强作业计划和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作业计划信息报送系统、作业队伍安全资信数据库建设,依法依规完善施工和监理合同,严格外委人员资格考试和施工作业“二维码”准入。开展业主单位履责专项检查,建立施工队“红黑榜”。狠抓风险防控。强化高危及重要用户管理,开展双电源整治和闭锁装置专项检查。三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应急演练。“一站一表”建立水电站风险台账,推广电站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推进光伏电站、用户运维及新能源业务安全同质化管理。试点建设电力警务室,探索电水气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建强“三网”基础
强基固本,稳住电水气“三网”基本盘,实现传统业务提质增效,一是确保供应质量。有序推进黄旗坝、九井输变电工程建设,高桥站升压、罗目站技改,夏荷站、三洞站、红旗站增容,乐自高速桥供水管道、高新区供水管道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快瓦窑沱调压站迁建前期工作。二是体现国企担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实施犍为、夹江、峨眉、花溪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老城区燃气低压改中压、新城区中压管网分区,以及老旧燃气管道和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改造等民生项目。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核心竞争力。强化“三网”共建转型服务体系,优化“网上乐电”功能应用,提升客户获得感。开展业扩报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业务全流程办理质量闭环监督。着力抓好客户供电服务,力保售电增量。推动供水资源整合,抢抓高新区、苏稽新区及五通工业园区供水市场。加快土主园区供气项目建设,拓展工业用气增量。探索燃气具销售和集中供暖等增值新业务。
3.锚定新方向
锚定新能源、新产业、新平台的三个主攻方向,形成多元化新能源布局和发展格局,全力以赴由传统能源行业向新型能源行业转型。一是加快构建以充电桩、储能、光伏等为主的新能源布局,以晟天新能源为依托,积极开展光伏业务从建安到运维的全产业链业务拓展,积极探索实践“光-储-充”新能源建设发展模式;二是以虚拟电厂、光伏、储能等作为主攻方向,整合新能源产业形成,形成涵盖“源、网、储”一体的新型综合能源平台,进一步赋能电力交易和客户服务;三是积极探索布局“智能制造+互联网科创”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进一步拓展新兴产业链条,持续加大科创产品研发投入,有序有力推动科创成果转化,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形成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4.推进创新引领
一是利用能源行业布局多年的优势,整合业内优质资源,拓展智能制造和互联网科创,全力拓展产业链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形成新型电力系统产业,以点带面推动全业务创新融合。二是以创新促进金融与公司产业的良性循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依托公司电水气三网、综合能源服务以及数据优势,融合发展,创造新的价值。三是科技引领管理创新。加强法人治理,完成ESG指标体系搭建。推进智能营销系统、智慧信息采集系统等数智化管理系统建设,完善营配财贯通支撑平台、通讯数据网、水电站集控平台,以科技创新提升管理能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5.强化党建引领
一是强化党建阵地。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现代企业治理行动”,提高党建政治引领力。高位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讲好乐电故事,筑牢宣传舆论主阵地。深化“党建+”、支部“1+1+1”等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党委“六个标准化”和党支部“五个标准化”建设。开展党建专项督查和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建质效。深化“嘉州星火”党员服务队建设,提升品牌形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分解传导机制。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火墙”。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行业特色廉洁文化品牌。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业务方面
电价政策继续影响公司收益。随着网内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范围的扩大,收益将进一步收缩,电网设施基础依然薄弱,骨干电网结构单一,设备设施重载较多,农村电网供需问题仍然突出,电网装备水平仍待提升。
2.天然气业务方面
天然气顺价机制不畅。受上游计划收紧,价格上涨,下游量增、顺价滞后,购气成本上涨,民用、CNG顺价滞后,成本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安装市场受房地产影响,安装市场增长量放缓。
3.自来水业务方面
售水市场增速放缓。受制于房地产增速放缓,同时随着市水投公司、五通桥区、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立项实施,售水市场以及安装市场增量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4.综合能源业务方面
产业转型尚处于起步阶段,新兴业务在集团业绩中占比仍然较小,市场竞争力需要持续增强。
5.宾馆业务方面
市场竞争激烈。酒店面临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多、产品实力越来越强、市场蛋糕份额在逐步被蚕食缩减。
面对以上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主要应对措施为:
1.电力业务
随着度电利润的下降,增供促销成为保证利润途径,一是加强与属地政府招商引资的信息共享,积极争取优质客户,靠前服务保障供区内重点园区项目加快落地投产,着力推进化工、造纸等行业电能替代。二是加大电网投入。加快推进110kV黄旗坝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积极协调推进清音、孝姑等趸售关口建设,进一步提高主网供电可靠性;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三是降低购电成本,积极协调区域内优质电站,拓展新电源,进一步降低购电成本。
2.天然气业务
一是抓好购销和量价费损管理。加强月度用气预测和计划管控。加强一级二级输差管理,开展大宗用户计量专项清理,常态化开展隐蔽小用户稽查。二是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风险有效防控。三是攻坚顺价工作。密切关注省发改委关于放开CNG用气价格政策制定情况,力争政府在采暖季出台阶段性调整CNG转供价格政策,减少购气成本上涨带来的影响。
3.自来水业务
一是积极拓展供水市场。传统区域守住发展底线,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积极推动供水价格调整,力争在2025年前完成水价调整。三是加强对国家和地方涉水政策的研究和跟踪,及时把握政策导向和机遇,积极参与地方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为政府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4.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积极拓展新型电力系统新质生产力为发展方向的新赛道,实现综合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整合业内优质资源,积极拓展智能制造和互联网科创方向,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市场中抢占先机,实现从能源运营商向能源互联网科创公司的转变;二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积极拓展新质生产力,引入新能源的新型发展业态,整合以储能、光伏、充电桩、电力交易、虚拟电厂、平台系统建设为主体的多元化综合能源全产业链服务模式,积极试点光、储、充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把握电动汽车发展契机,进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落地,逐步开展居民小区充电桩试点,布局电动汽车充电细分市场。四是坚定不移在地域上、业务上和产业链上“走出去”,在新型电力系统的“源、网、储”三端发力,积极抢占成都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综合能源市场。
5.宾馆业务
一是塑品牌。优化升级品牌营销,提炼海棠主题文化,有效利用微信、抖音、视频号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品牌管理输出,做好管理和服务,实现合作共赢;二是增效益。主动拓展市场,加强市场化客户维护,创新业态深入探索业务新赛道,助力酒店转型增效。三是优服务。优化OTA运营渠道,营造“满意+惊喜”入住体验,不断提升网络好评率和入住率,实现客房收益最大化。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公司的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未发生变更,仍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董事由股东单位提名,公司股东乐山国投集团、中环信息产业集团、四川省电力公司各提名2名董事,渤海基金提名1名董事;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各主要股东所提名董事人数均未达到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监事由股东单位提名,公司股东乐山国投集团、中环信息产业集团、四川省电力公司各提名1名监事;公司设职工监事2名,由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各主要股东提名监事人数均未达到监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乐山电力目前不存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议题均提交公司党委会讨论。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
关文件的要求。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较为完善,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的权利,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能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股东大会期间,对每个提案都安排了合理的讨论时间,让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并有律师现场见证。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独立董事能认真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并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方面起到监督咨询的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聘监事,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由公司董事会年初下达生产经营指标,根据年末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估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考核决定报酬。
6.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和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能够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获得信息的权利。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制订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要求对外部信息使用人进行严格规范的登记备案管理。
9.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经营能力,与主要股东在业务上做到了分开,同时,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与主要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供电营业区由有关主管部门划定,双方只能在各自的营业区内经营,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3年5月25日 | 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6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8日 | 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9日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江 | 董事长 | 男 | 48 | 2023-12-9 | 2025-5-22 | 否 | |||||
林晓华 | 副董事长 | 男 | 38 | 2021-1-27 | 2025-5-22 | 4.00 | 是 | ||||
邱永志 | 董事 | 男 | 53 | 2022-5-23 | 2025-5-22 | 87.50 | 否 | ||||
总经理 | 2022-5-5 | 2025-5-22 | 否 | ||||||||
尹强 | 董事 | 男 | 50 | 2020-3-18 | 2025-5-22 | 是 | |||||
康军 | 董事 | 男 | 56 | 2019-2-14 | 2025-5-22 | 是 | |||||
刘士财 | 董事 | 男 | 38 | 2020-3-18 | 2025-5-22 | 3.00 | 是 | ||||
刘苒 | 董事 | 女 | 41 | 2022-4-28 | 2025-5-22 | 否 | |||||
姜希猛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9-9-27 | 2025-5-22 | 8.00 | 否 | ||||
何曙光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1-1-27 | 2025-5-22 | 8.00 | 否 | ||||
吉利 | 独立董事 | 女 | 45 | 2021-5-20 | 2025-5-22 | 8.00 | 否 | ||||
独立董事 | 2013-10-25 | 2014-10-14 | 否 | ||||||||
潘鹰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2-5-23 | 2025-5-22 | 8.00 | 否 | ||||
王丹丹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3 | 2021-1-27 | 2025-5-22 | 3.00 | 是 | ||||
曾媛 | 监事 | 女 | 45 | 2022-5-23 | 2025-5-22 | 是 | |||||
凌先富 | 监事 | 男 | 48 | 2014-10-31 | 2025-5-22 | 是 | |||||
杜品春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8 | 2007-2-12 | 2025-5-22 | 76.562 | 否 |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2007-2-12 | 2014-10-31 | |||||||||
贾海燕 | 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 | 女 | 44 | 2022-5-23 | 2025-5-22 | 76.562 | 否 |
吴英俊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0-6-9 | 2025-5-22 | 76.562 | 否 | ||||
游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53 | 2022-11-14 | 2025-5-22 | 76.562 | 否 | ||||
总会计师(离任) | 2016-7-4 | 2022-11-14 | 否 | ||||||||
邬良军 | 总会计师 | 男 | 45 | 2022-11-14 | 2025-5-22 | 76.562 | 否 | ||||
周雪宁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2-11-14 | 2025-5-22 | 76.562 | 否 | ||||
熊海涛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2-11-14 | 2025-5-22 | 76.562 | 否 | ||||
林双庆 | 董事长(离任) | 男 | 55 | 2019-4-8 | 2023-10-18 | 72.91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738.3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江 | 历任国网成都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国网都江堰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国网乐山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林晓华 | 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
邱永志 | 历任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四川蜀能电力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格瑞德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尹强 | 历任四川省犍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康军 | 历任中国民族证券乐山大桥西街证券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合规专员、总经理助理。现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刘士财 | 历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刘苒 | 历任天津华宁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事业部产品工程师。现任天津渤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姜希猛 | 历任首都钢铁公司工程师;内蒙古林业大学讲师;Abbott Japan专家;Dynax Japan技术总监;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应用首席专家;深圳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总监;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研究员。现任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何曙光 | 历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教授、教授。现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吉利 | 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潘鹰 | 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科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丹丹 | 历任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曾媛 | 历任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凌先富 | 历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专责,证券管理部专责、经营监管处处长。现任证券管理部发展运营处处长。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杜品春 | 历任乐山市粮食局财务科科长,乐山市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7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其中:2007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6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纪委书记。 |
贾海燕 | 历任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监察部(纪委办公室)主任,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年9月任公司工会主席。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吴英俊 | 历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财务部主任,国网德阳供电公司总会计师,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游涛 | 历任乐山电业局局长助理、财务部主任,国网宜宾供电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邬良军 | 历任国网阿坝供电公司三级职员,国网阿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国网阿坝供电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11月任公司总会计师。 |
周雪宁 | 历任国网乐山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主任,国网乐山市沙湾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
熊海涛 | 历任国网凉山供电公司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副主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技术支持二室副经理、经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营销稽查与反窃电部主任。2022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林晓华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2023年7月 |
林晓华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3年7月 | |
尹强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2月 | |
康军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5年5月 | |
康军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 | |
刘士财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部部长 | 2020年10月 | 2024年1月 |
王丹丹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20年10月 | |
曾媛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7年7月 | |
凌先富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证券管理部发展运营处处长 | 2020年4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尹强 | 乐山泰来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9年12月 | |
尹强 |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9年12月 | |
尹强 | 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2月 | |
尹强 | 乐山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
康军 | 四川金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4月 | |
康军 | 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康军 | 乐山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
康军 | 乐山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
康军 | 乐山泰来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康军 |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 董事 | 2021年9月 |
有限公司 | ||||
林晓华 |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9月 | |
林晓华 | 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9月 | |
林晓华 | 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9月 | |
林晓华 | 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 | 2024年2月 |
林晓华 | 天津光电聚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 | |
林晓华 | 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5月 | |
林晓华 | 天津中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1月 | |
刘士财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刘士财 | 天津津京玻壳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刘士财 |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2024年2月 |
刘士财 | 天津光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刘士财 | 天津市照相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2024年2月 |
刘士财 | 天津中环电子照明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2024年2月 |
刘士财 | 天津中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月 | |
刘苒 | 天津渤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高级投资经理 | 2011年11月 | |
刘苒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2月 | 2024年 2月 |
刘苒 | 天津市普光医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 | |
姜希猛 | 乐山太阳能研究院 | 法定代表人、院长 | 2014年7月 | |
姜希猛 | 四川友新能拓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6年1月 | |
姜希猛 | 四川中科兴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年5月 | |
姜希猛 | 安徽中科航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1月 | |
姜希猛 | 泰州艾锐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月 | |
姜希猛 | 海口卡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2022年7月 | |
姜希猛 | 四川卡文智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9月 | |
何曙光 | 天津光电聚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 | |
何曙光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 | |
吉利 |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吉利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吉利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 | |
潘鹰 | 成都守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05年3月 | |
潘鹰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08年1月 | |
潘鹰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2月 | 2023年4月 |
潘鹰 |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
潘鹰 | 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2年10月 | |
潘鹰 | 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 | |
王丹丹 | 天津长城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王丹丹 | 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王丹丹 | 天津光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
王丹丹 | 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
王丹丹 | 天津中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 | |
曾媛 | 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曾媛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7月 | |
凌先富 |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6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及工作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津贴是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来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在公司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情形,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 738.35万元 |
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江 | 董事长 | 选举 | 股东推选及董事会选举 |
林双庆 | 董事长 | 离任 | 个人原因变动 |
公司董事长林双庆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0月18日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林双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刘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3年12月8日至2025年5月22日)。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补选刘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3年12月8日至2025年5月22日)。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3月29日 | 临2023-003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临2023-008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3日 | 临2023-017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临2023-023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1月22日 | 临2023-025公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临2023-028公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七、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数 | |||||
刘江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林晓华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3 |
邱永志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1 |
尹强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3 |
康军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3 |
刘士财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3 |
刘苒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2 |
姜希猛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3 |
何曙光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3 |
吉利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3 |
潘鹰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1 |
林双庆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刘江、吉利、潘鹰、邱永志、刘苒。离任:林双庆。 |
提名委员会 | 姜希猛、何曙光、潘鹰、刘江、尹强。离任:林双庆。 |
审计委员会 | 吉利、姜希猛、何曙光、刘士财、康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何曙光、吉利、潘鹰、林晓华、尹强。 |
(二) 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8月23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董事 | / |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 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1月21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 / |
(四)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9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公司年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预审及终审执行情况进行沟通。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 | / |
2023年3月28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15项议案:1.《关于公司第九届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函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预计公司与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4.《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5.《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10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与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 |
2023年4月27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 / |
2023年8月23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 |
2023年10月25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 / |
2023年11月17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公司年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体工作安排事项。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 | / |
(五)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8日 |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3项议案:1.《关于公司第九届暨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的议案》;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5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9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84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61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701 |
销售人员 | 277 |
技术人员 | 441 |
财务人员 | 82 |
行政人员 | 205 |
管理人员 | 142 |
合计 | 2,84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65 |
本科 | 950 |
专科 | 1,020 |
中等职业教育 | 192 |
高中及以下 | 621 |
合计 | 2,84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1988年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变革、发展与壮大,下属不同行业的单位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与其行业特点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公司总部、中心、事业部和电气水行业单位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度,宾馆行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坚持效益导向机制,工资总额随公司年度经济效益状况联动。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公司所属单位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公司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合理拉开档次,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主要关键岗位倾斜,向劳动强度大条件艰苦的一线岗位倾斜,建立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适宜的收入分配机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认真落实员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员培训与技术、技能水平的提升,提高公司技术技能人员的人岗匹配度与人才当量密度,下达《2023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员工教育培训管理。根据2023年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员工教育培训管理,重点开展特种作业操作培训230人次、安全规程培训2577余人次、造价工程师取证培训150余人次、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251人次,60名新员工入职培训等工作。根据需要开展一系列专业培训及通用培训,包括特种作业培训、安全安规培训、基层单位供电所班组长培训、新闻宣传培训、调度技能竞赛等。全年培训共达7165余人次,使用培训经费约479.6万元。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201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目前执行的《公司章程》(2023年5月修订)关于现金分红的具体规定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第一百六十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一)如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实施,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公司应当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政策需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一百六十一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2.如实施现金分红,其比例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第一百六十二条 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2.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或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1%以下、1%-5%、5%以上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五十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A股股东表决结果。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对中小股东意见的听取
(一)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可采取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
(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鼓励中小股东行使质询权,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百分之三十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2022年度,因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执行情况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管薪酬制度的制定、监督与实施。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坚持“公正、透明,易于理解和便于监督;责任、风险与利益相统一;企业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合理确定年薪水平和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监督约束及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按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向公司董事会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公司董事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
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经董事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十三、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实施制度和加强督导为抓手,强化公司制度建设与执行,全公司(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共新建内控制度62个,修改完善内控制度68个。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一是全面了解子公司治理情况,结合现状与工作需要调整子公司董事、监事;二是加大对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议案可行性、必要性审查;三是指导控股子公司召开“三会”,确保规范运作。
十五、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六、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不涉及相关整改事项。
十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72.7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综合能源供应企业,涉足电力、天然气、自来水业务板块,均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其中:
电力业务拥有水力发电站和独立的电力网络,主要通过自发电力销售和外部购电进行供电销售,公司电网供电区域主要分布在乐山市和眉山市的部分区县;天然气业务通过外部购气和安装服务参与经营,天然气气源采购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成都销售部,公司供气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和五通桥区;自来水业务通过生产自来水并直接向用户销售及安装服务,供水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和沙湾区。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425,27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坚持降损增效,持续助力低碳发展
运用现有损耗管控平台,进一步压降电气水损耗。建立台区、线路经济运行指标,常态化开展量价费损智能管控和违窃用电防治。建立健全三维分析、两级管控工作机制,动态管控燃气输差。完善DMA三级分区考核体系,规范施工、市政用水,全面防漏堵漏。
2.布局储能项目,积极发展新兴产业
积极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建立储能项目要素支撑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布局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利用现有积累的分布式储能建设经验和运营经验,全力拓展用户侧和电网侧储能市场。
3.绿电绿证交易,助力新能源消纳
积极拓展新能源赛道,完成省间绿电交易133.35兆瓦时、国际绿证交易13.36万张,达成用户侧储能合作意向108家,建成用户侧和台区侧储能项目7个;坚持国企担当,2023年公司自有电站和控股电站泄放生态流量减少发电量约3260万千瓦时。
4.参股新能源企业,致力清洁能源发展
公司2015年参股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光伏电站项目包括牧光互补、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复合电站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多种类型。截至2023年年底,该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20余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1887.63MW(含在建)。主要分布在四川、湖南、河北、甘肃等地区。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着力将太阳能资源转化为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地方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贡献力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89 | 其中峨边乡村振兴帮扶捐赠100万元;驻村帮扶峨边星星村60万元;解困助学15万元;一老一小帮扶马边关爱图书室10万元;犍为金石井敬老院4万元。 |
其中:资金(万元) | 189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650 | 其中峨边星星村500人;扶贫助学50人;犍为金石井敬老院100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60 | 帮扶峨边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峨边彝族自治县星星村党建支部联建、文化扶贫、产业扶贫 |
其中:资金(万元) | 160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50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人才扶贫、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乡村振兴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紧紧围绕“旅游兴村、产业强村”发展主线,做好巩固星星村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公司制定了《驻村帮扶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星星村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方案》,2023年公司定向捐赠60万元继续实施以产业发展为主、推进乡村文明的乡村振兴新模式。2023年星星村荣获四川省“乡村文化振兴省级样板村”称号,公司助力星星村乡村振兴案例获评“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
二、报告期内乡村振兴概要
通过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全程监督公司捐赠款的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捐赠款项严格按审议通过的《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所列项目实施,围绕星星村基层党建堡垒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移风易俗、文化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开展工作。
三、乡村振兴工作规划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乡村治理。一是夯实基层组织。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推动责任上肩、攻坚有序。积极培树优秀人才典型群体,实现人才下乡、数字管理,科技进村。今年星星村开展农民夜校12期,培训235人次,与公司基层党支部开展支部联建活动13次,脱贫户实现全覆盖,同时新培养后备人才干部1名。二是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崇尚文明新风。建立“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制度,分层次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开展“红袖标”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基层矛盾中心协调作用,排查解决矛盾纠纷14件,常态化开展“文明用语、文明做事”活动。
(二)做好民生保障,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健全监测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完成两批人口动态管理。制定《星星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方案》,建立监测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开展3次集中排查和每月日常排查,星星村2023年无新增监测对象,全村现有监测对象2户5人,已消除风险0户0人,
无一人一户返贫致贫。脱贫户年人均收入同比增长14%。二是稳岗就业促收。落实星星村脱贫劳动力98人外出务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务工人员年人均收入同比增长30%。三是落实帮扶政策。编制星星村年度发展规划,完成财政衔接资金项目2个,到位2023年财政衔接项目资金和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580万元,实施项目7个,接受四川省乡村振兴督导组对星星村2015—2022年度各级衔接资金项目督查工作,发现问题1个,整改1个。2023名脱贫人口医疗保险全覆盖,脱贫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医疗延续政策全面落实。
(三)严守耕地红线,做实产业发展。一是稳定粮猪生产。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任务,深入推进“田长制”,确保“荒地”回归“农地”,“良田”回归“粮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770亩任务分解落实到农户和田块,粮食产量超1.6万斤。完成生猪存栏任务2100头,出栏1500头。二是提升产业质效。完成体验式厨房、体验式菜园和体验式稻田鱼产业建设,打造出以环境为基础,以长寿文化为底蕴,以体验式经济为主的共享经济产业园区,不断促进星星村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截止目前,通过该共享经济模式的产业发展,为集体经济新创收2.85万元。同时完成星星村辣椒酱加工厂新建工程,带动周边农户辣椒种植面积提升20%。三是加快推进星星村省级粮蔬复核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以星星村高山蔬菜特色辣椒博览园,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辣椒育苗基地,农事服务中心,智慧化灌溉系统建设和集群民宿等,同时配套辣椒和花牛为主题的研学基地,发展星星村体验型农业、观光型农业、学习型农业。四是全村经济再创新高。今年星星村种植类产业收益同比去年增长300%,首次突破3万元,以“星星小厨”为主的共享经济新产业,新增集体经济2.85万元,同时通过2022年村集体民宿改造,今年民宿收益突破0.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0%,星星村2023年集体经济自主经营收益突破1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5%。同时2023年星星村70户脱贫户和2户监测户人均收入同比去年增长14%,首次突破1.5万元。全村399户人均达2.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家庭都能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当前面临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新出现突出问题。
(四)强化生态保护,建设和美乡村。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完成村组道路黑化工程4.1公里,新建产业旅游路3公里,农房美化改造98户,村容村貌环境整修3.8公里。同时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覆盖。二是改善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五清行动,基本实现沟渠无垃圾,院坝整洁有序。全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全部完成。被乐山市“五清”行动督查组作为优秀典型案例在全市表扬通报。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3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敏 刘祖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2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原则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注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分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力 | 注1 | 注1 | 116,812.10 | 84.20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小计 | 116,812.10 | 84.20 | ||||||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原水 | 注2 | 注2 | 1,202.47 | 100.00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小计 | 1,202.47 | 100.00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注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电力 | 注1 | 注1 | 36.66 | 0.02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小计 | 36.66 | 0.02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注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分公司 | 工程施工 | 电网设计施工 | 注1 | 注1 | 485.38 | 8.27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小计 | 485.38 | 8.27 |
注1: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采购电力和工程施工。电力主要交易方式为余容上网方式,在自身电力不足时下网,在自身电量富余时以上网电价上网。公司与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电力采购电价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四川省电网企业间临时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36号)、《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9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2〕273号)文件确定的价格执行。电网施工业务价格系公开招标产生,定价公允。注2:为本公司向公司关联方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原水,按照成本加同行业利润率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价格一致。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2亿元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乐山市第五水厂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公司2016年4月8日、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2017、2018、2019年度报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24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6,24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6,24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4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24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24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乐山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置换贷款继续提供担保,被担保金融机构和担保金额由之前的成都银行乐山分行7000万元(在2021年已按原还款计划归还500万元),变更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区支行6500万元(详见临2022-016公告),2023年3月归还借款本金260万元,借款本金余额为6240万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5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9,730,000股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8%)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6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97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3,608,320 | 19.2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0 | 79,470,198 | 14.7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79,470,198 | 14.7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0 | 78,149,858 | 14.5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68,761 | 3,268,761 | 0.61 | 0 | 无 | 0 | 其他 |
王乐明 | 126,000 | 3,021,319 | 0.5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梁晓环 | 0 | 2,764,400 | 0.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赵绘 | 0 | 2,300,000 | 0.4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赵复生 | 0 | 1,884,583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晓光测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72,100 | 1,869,600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03,608,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608,320 |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79,470,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70,198 |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79,470,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70,198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78,149,858 | 人民币普通股 | 78,149,85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68,761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8,761 | ||||||
王乐明 | 3,021,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1,319 | ||||||
梁晓环 | 2,76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4,400 | ||||||
赵绘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00 | ||||||
赵复生 | 1,884,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4,583 | ||||||
上海晓光测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86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9,6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股股东、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之间,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3,268,761 | 0.61 |
刘可 | 退出 | 0 | 0.00 | - | - |
注:刘可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会议认为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乐山电力目前不存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会议认为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乐山电力目前不存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杨志敏 | 1996年3月18日 | 91511100206964497Y | 60 | 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天津中环信息 | 曲德福 | 2019年9月 | 91120104MA06TKQY9R | 5 | 一般项目:信息 |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4日 | 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于克祥 | 2012年6月5日 | 91120105596143669U | 12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衣立东 | 1992年12月22日 | 91510000621601108W | 500 |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28号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乐山电力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乐山电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与成本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五、34和第十节七、62。
2023年度,乐山电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558.91万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1,309.72万元、增幅3.94%,但毛利降低6,173.73万元、降幅11.23%。由于营业收入增加,毛利不
增反降,收入与成本确认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与成本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收入和成本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重要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测试;
(2)结合行业政策和同行业公司情况对业务模式与收入、成本、毛利率、损耗率匹配情况进行分析;
(3)选取样本进行细节测试,检查收入与成本确认相关的支撑性文件;
(4)对关联交易进行检查,检查与结算相关的证明文件;
(5)对重要客户或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评估客户或项目情况与已确认收入的匹配程度;
(6)选取样本实施函证程序,确认收入与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交易记录,检查支持性材料,确认收入与成本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乐山电力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乐山电力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乐山电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乐山电力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乐山电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乐山电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乐山电力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乐山电力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278,056,137.24 | 115,467,266.7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23,491,020.33 | 129,336,338.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879,426.47 | 41,385,743.2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2,304,001.55 | 119,208,815.8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3,407,106.13 | 44,193,493.06 | |
合同资产 | 54,593,955.41 | 61,935,577.6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519,400.00 | 6,519,4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696,575.53 | 18,004,889.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601,947,622.66 | 536,051,524.4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1,131,908.62 | 80,355,008.62 | |
长期股权投资 | 471,958,043.84 | 453,106,364.6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744,769.73 | 101,252,233.45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84,060.74 | 4,165,797.92 | |
固定资产 | 2,330,219,488.37 | 2,326,668,971.49 | |
在建工程 | 247,378,179.88 | 278,707,325.9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391,151.04 | 2,468,487.31 | |
无形资产 | 212,637,327.34 | 208,478,638.9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6,799,980.00 | 6,799,98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880,498.40 | 42,829,957.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23,216.63 | 25,592,775.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716,981.13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36,965,605.72 | 3,530,425,541.69 | |
资产总计 | 4,138,913,228.38 | 4,066,477,066.1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7,200,000.00 | 376,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33,222,854.01 | 190,005,530.26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287,250,713.58 | 334,922,455.4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1,292,759.84 | 227,252,767.39 | |
应交税费 | 56,652,380.62 | 66,258,279.70 | |
其他应付款 | 76,919,484.31 | 72,677,306.6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04,487.73 | 1,304,487.7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191,453.91 | 33,122,625.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902,862.12 | 34,532,502.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6,632,508.39 | 1,334,771,467.1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75,500,000.00 | 340,29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234,027.88 | 1,197,849.04 | |
长期应付款 | 299,548,000.00 | 299,548,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2,829,786.33 | 65,071,138.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217.70 | 158,086.4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40,236,031.91 | 706,265,074.36 | |
负债合计 | 2,086,868,540.30 | 2,041,036,541.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8,400,659.00 | 538,400,65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97,581,241.35 | 1,397,581,241.3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246,603.99 | - | |
盈余公积 | 98,190,892.48 | 98,190,892.4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9,432,964.32 | -243,731,685.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6,986,432.50 | 1,790,441,106.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5,058,255.58 | 234,999,417.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52,044,688.08 | 2,025,440,524.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38,913,228.38 | 4,066,477,066.14 |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9,621,533.59 | 91,866,469.1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8,446,126.91 | 11,192,404.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382,001.76 | 8,243,143.60 | |
其他应收款 | 756,242,550.35 | 705,303,296.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829,059.95 | 9,802,796.78 | |
合同资产 | 2,573,694.41 | 1,419,204.0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64,511.50 | 11,205,711.7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4,559,478.47 | 839,033,026.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9,577,437.99 | 1,050,725,758.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2,644,769.73 | 103,152,233.45 | |
投资性房地产 | 3,636,161.39 | 3,802,306.97 | |
固定资产 | 698,216,957.38 | 668,800,974.09 | |
在建工程 | 158,812,131.70 | 179,242,354.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95,241.64 | 550,475.51 | |
无形资产 | 37,557,152.01 | 38,050,061.34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4,876.03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73,941.59 | 23,558,256.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716,981.13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7,995,650.59 | 2,067,882,421.62 | |
资产总计 | 3,172,555,129.06 | 2,906,915,448.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000,000.00 | 301,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3,804,727.96 | 75,495,338.0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8,231,263.43 | 151,698,113.4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890,378.65 | 126,753,735.72 | |
应交税费 | 30,962,790.16 | 34,827,193.05 | |
其他应付款 | 472,056,884.75 | 378,838,924.5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63,256.62 | 22,352,552.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861,582.43 | 19,130,579.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969,070,884.00 | 1,110,096,437.2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14,850,000.00 | 196,2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3,057.80 | 348,642.44 | |
长期应付款 | 170,418,000.00 | 170,418,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918,329.24 | 30,022,516.6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12,369,387.04 | 396,989,159.05 | |
负债合计 | 1,681,440,271.04 | 1,507,085,596.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8,400,659.00 | 538,400,65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78,055,899.65 | 1,378,055,899.6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55,908.67 | - | |
盈余公积 | 123,023,162.30 | 123,023,162.30 | |
未分配利润 | -549,720,771.60 | -639,649,869.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91,114,858.02 | 1,399,829,851.8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72,555,129.06 | 2,906,915,448.18 |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85,589,147.61 | 2,872,491,915.46 | |
其中:营业收入 | 2,985,589,147.61 | 2,872,491,915.4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978,204,027.33 | 2,833,487,054.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2,497,602,070.93 | 2,322,767,488.7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9,817,272.01 | 30,145,585.34 | |
销售费用 | 107,975,210.16 | 106,871,420.85 | |
管理费用 | 317,435,932.12 | 346,034,841.65 | |
研发费用 | 2,484,498.06 | - | |
财务费用 | 22,889,044.05 | 27,667,717.8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073,757.03 | 34,408,346.30 | |
利息收入 | 9,088,941.88 | 7,569,524.24 | |
加:其他收益 | 9,037,050.93 | 6,688,574.5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928,377.11 | 19,629,140.1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208,377.11 | 19,629,140.1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7,463.72 | 1,800,995.3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52,713.00 | -7,442,234.9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98,930.74 | -7,833,298.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0,600.98 | 62,996,920.3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197,467.84 | 114,844,957.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7,731,402.15 | 4,089,971.6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66,073.72 | 1,878,968.9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162,796.27 | 117,055,960.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259,172.85 | 31,086,362.0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903,623.42 | 85,969,598.3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903,623.42 | 85,969,598.3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298,721.57 | 70,581,335.7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04,901.85 | 15,388,262.5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903,623.42 | 85,969,598.3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298,721.57 | 70,581,335.7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04,901.85 | 15,388,262.5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51 | 0.13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51 | 0.13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981,672,465.48 | 1,557,802,415.92 | |
减:营业成本 | 1,690,000,135.25 | 1,299,378,957.70 | |
税金及附加 | 12,880,530.04 | 11,815,867.45 | |
销售费用 | 38,362,051.03 | 33,413,453.57 | |
管理费用 | 165,468,531.85 | 178,285,092.7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4,341,712.46 | 15,647,785.5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941,027.09 | 17,626,857.04 | |
利息收入 | 3,837,775.34 | 2,261,839.09 |
加:其他收益 | 1,414,900.62 | 2,313,381.0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569,001.11 | 25,269,764.1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208,377.11 | 19,629,140.1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7,463.72 | 1,800,995.3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5,397.81 | 2,278,278.2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544.50 | -313,106.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32.67 | 12,899,577.8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665,167.88 | 63,510,148.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5,608,526.09 | 1,410,069.3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60,281.17 | 1,629,501.0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8,313,412.80 | 63,290,717.03 | |
减:所得税费用 | 8,384,315.32 | 7,700,180.4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929,097.48 | 55,590,536.5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929,097.48 | 55,590,536.5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9,929,097.48 | 55,590,536.5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43,859,845.32 | 3,249,189,722.9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455.10 | 13,511,030.1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917,687.74 | 87,582,705.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9,800,988.16 | 3,350,283,458.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50,723,063.36 | 2,031,838,739.5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1,997,499.12 | 715,417,179.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2,939,702.35 | 321,847,445.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911,015.58 | 144,977,690.3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0,571,280.41 | 3,214,081,055.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229,707.75 | 136,202,403.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76,697.92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3,219,547.40 | 364,766.8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95,50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891,745.32 | 364,766.8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2,252,352.48 | 194,837,314.9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252,352.48 | 194,837,314.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60,607.16 | -194,472,548.1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28,200,000.00 | 791,743,2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8,200,000.00 | 791,743,2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8,590,000.00 | 788,379,36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322,681.95 | 31,285,653.9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546,064.00 | 1,546,064.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84,645.89 | 5,886,731.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2,597,327.84 | 825,551,753.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2,672.16 | -33,808,553.3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9,471,772.75 | -92,078,698.4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668,777.49 | 193,747,475.9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140,550.24 | 101,668,777.49 |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35,330,027.00 | 1,852,824,508.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7,069,082.5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45,602.01 | 25,267,022.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57,875,629.01 | 1,885,160,613.3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74,300,111.73 | 1,311,429,667.0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8,143,138.85 | 311,404,927.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2,253,523.59 | 196,354,696.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249,311.48 | 40,688,492.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8,946,085.65 | 1,859,877,784.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929,543.36 | 25,282,829.3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717,321.92 | 5,640,624.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001,957.40 | 306,494.4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719,279.32 | 5,947,118.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8,337,010.34 | 65,295,941.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337,010.34 | 65,295,941.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17,731.02 | -59,348,823.4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1,000,000.00 | 561,743,2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672,723.87 | 49,675,011.9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8,672,723.87 | 611,418,211.9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75,450,000.00 | 516,609,36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926,339.06 | 17,591,427.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853,132.73 | 133,131,512.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1,229,471.79 | 667,332,307.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43,252.08 | -55,914,095.7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7,755,064.42 | -89,980,089.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866,469.17 | 181,846,559.0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621,533.59 | 91,866,469.17 |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97,581,241.35 | 98,190,892.48 | -243,731,685.89 | 1,790,441,106.94 | 234,999,417.73 | 2,025,440,524.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8,400,659.00 | 1,397,581,241.35 | 98,190,892.48 | -243,731,685.89 | 1,790,441,106.94 | 234,999,417.73 | 2,025,440,524.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6,603.99 | 24,298,721.57 | 26,545,325.56 | 58,837.85 | 26,604,163.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298,721.57 | 24,298,721.57 | 1,604,901.85 | 25,903,623.4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46,064.00 | -1,546,06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6,064.00 | -1,546,06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46,603.99 | 2,246,603.99 | 2,246,603.99 | ||||||||||||
1.本期提取 | 15,655,904.98 | 15,655,904.98 | 25,239.54 | 15,681,144.52 | |||||||||||
2.本期使用 | 13,409,300.99 | 13,409,300.99 | 25,239.54 | 13,434,540.5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97,581,241.35 | 2,246,603.99 | 98,190,892.48 | -219,432,964.32 | 1,816,986,432.50 | 235,058,255.58 | 2,052,044,688.0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97,581,241.35 | 98,190,892.48 | -314,313,021.65 | 1,719,859,771.18 | 221,157,219.17 | 1,941,016,990.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8,400,659.00 | 1,397,581,241.35 | 98,190,892.48 | -314,313,021.65 | 1,719,859,771.18 | 221,157,219.17 | 1,941,016,990.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581,335.76 | 70,581,335.76 | 13,842,198.56 | 84,423,534.32 | |||||||||||
(一) | 70,581,335.76 | 70,581,335.76 | 15,388,262.56 | 85,969,598.32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46,064.00 | -1,546,064.00 | |||||||||||||
1.提取盈余公 |
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6,064.00 | -1,546,06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68,507.01 | 968,507.01 | 2,143.40 | 970,650.41 | |||||||||||
2.本期使用 | 968,507.01 | 968,507.01 | 2,143.40 | 970,650.4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97,581,241.35 | 98,190,892.48 | -243,731,685.89 | 1,790,441,106.94 | 234,999,417.73 | 2,025,440,524.67 |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78,055,899.65 | 123,023,162.30 | -639,649,869.08 | 1,399,829,851.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8,400,659.00 | 1,378,055,899.65 | 123,023,162.30 | -639,649,869.08 | 1,399,829,851.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55,908.67 | 89,929,097.48 | 91,285,006.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929,097.48 | 89,929,097.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55,908.67 | 1,355,908.67 | |||||||||
1.本期提取 | 9,768,928.16 | 9,768,928.16 | |||||||||
2.本期使用 | 8,413,019.49 | 8,413,019.49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78,055,899.65 | 1,355,908.67 | 123,023,162.30 | -549,720,771.60 | 1,491,114,858.0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78,055,899.65 | 123,023,162.30 | -695,240,405.64 | 1,344,239,315.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8,400,659.00 | 1,378,055,899.65 | 123,023,162.30 | -695,240,405.64 | 1,344,239,315.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590,536.56 | 55,590,536.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590,536.56 | 55,590,536.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39,213.28 | 639,213.28 | |||||||||
2.本期使用 | 639,213.28 | 639,213.28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8,400,659.00 | 1,378,055,899.65 | 123,023,162.30 | -639,649,869.08 | 1,399,829,851.87 |
公司负责人:刘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88年3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号]批准发起,1988年5月17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电力开发、经营,电力销售,电力工程施工,本公司电力调度;电力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变电运维、光伏发电运维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能源互联网、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应用;污水设备及管道运维服务;燃气安检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OK歌舞、工艺美术品销售、干洗、糖、烟、酒零售。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100206951207W。
1、股本及主要股东变化情况
(1)本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1988年8月8日至1991年12月31日发行A股股票5,15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300万股。
1993年8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1比1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配1,300万股。
1994年4月22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比2送红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同比例送红利)。
1996年10月按10比1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1997年8月以7,671.4万股为基数按10:2.727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同年10月6日分别按10:1.2516比例和10:2.9206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1997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3,028.952万股,其中流通股为6,190.4604万股。
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号]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1998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年1月7日,除权日1999年1月8日,配股交款日1999年1月8日-1月22日。公司以1997年期末总股本13,028.9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每股配售价
6.50元,共计配售2,554.5792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山市国资公司”)应配1,162.4018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60%,即697.44万股,需4,533.77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1997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2,444.67万元认购其中的376.1031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2,966万元净资产中的2,089.10万元认购321.338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877万元,由乐山市国资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1,857.1381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2,554.5792万股,实际配售2,554.5792万股,应募集资金16,604.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6,060.18万元(其中实物资产4,533.75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583.5312万股。
2000年10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00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的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933.6499万股。
2007年1月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4,933.6499万股增至32,648.0131万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7)第1001号验证。
2014年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申请通过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920,52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55元/股),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11,920,528.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乐山市国资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基金”)三家认购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920,528股(其中:乐山市国资公司52,980,132股,中环集团79,470,198股,渤海基金79,470,198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8,400,659股。
(2)本公司主要股东变化如下:
2000年12月15日,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公司1,594.0459万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03年12月10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派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转让给汉派实业,转让后汉派实业持有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占总股本的6.39%。2003年12月31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都建设)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业海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36.66万股转让给业海通投资,转让后信都建设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业海通投资持有公司法人股2,036.66万股,占总股本的8.17%。
2006年8月4日汉派实业、业海通投资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1,594.0459万股和2,036.66万股法人股(即2007年1月5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81.7563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8月9日办理完毕。
为妥善解决1997年乐山市、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2003年1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403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函(2003)68号] 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市国资公司持有的7,315.3822万股国家股中的2,037.00万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眉山资产经营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2003年12月之前办理完毕。2006年8月18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00万股(即2007年1月5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41.2226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2008年11月3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协议转让乐山电力股份的终止协议书》,终止原转让协议。
2008年11月3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32.40万股。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力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14.156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9年9月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了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公司208.822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力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5,122.9789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41.22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年5月1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资公司(持有乐山电力股份4,771.073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4.61%)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乐山市国资公司将持有的7.61%的股份总计2,485万股中除财产性权利(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全部委托给四川省电力公司行使。该托管协议于2013年10月21日解除。
2013年9月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9155万股,增持后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22.98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2014年公司向乐山市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52,980,132股,向中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79,470,198股,向渤海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79,470,198股,合计发行股份211,920,528.00股。
2015年7月9日至7月14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9.96万股,此次增持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229,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
2017年5月,乐山市国资公司更名为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至12月,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920,469股,此次增持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149,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
2020年12月,中环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9,470,198股无偿划转给了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同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变动超过1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①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②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①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以及可分割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A、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B、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所有者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根据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进行重分类。
A、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B、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C、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D、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其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下账面价值形成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B、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参见本附注金融资产减值)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C、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B、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C、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①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合同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D、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④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⑤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有财政预算为支撑,债务方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其支付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强,本公司将长期应收款视为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因此本公司认为长期应收款的预期损失率为0。本公司持续对长期应收款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计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的核销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
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A、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B、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债务方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其支付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应收票据历史违约率为零,因此本公司认为应收票据的预期损失率为0。本公司持续对应收票据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计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范围 | 预期损失率(%) | ||
组合一:关联方组合 | 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 | 0 | ||
组合二:政府相关款项组合 | 与政府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 | 0 | ||
组合三:未到期保证金 | 保证金 | 0 | ||
组合四:账龄组合 | 除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 | 账龄组合法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账龄 | 预期损失率(%) | ||
非建安业务 | 1年以内(含1年) | 3.00 | ||
1-2年(含2年) | 7.00 | |||
2-3年(含3年) | 50.00 | |||
3-5年(含5年) | 70.00 | |||
5年以上 | 90.00 | |||
建安业务 | 1年以内(含1年) | 3.00 | ||
1-2年(含2年) | 7.00 | |||
2-3年(含3年) | 30.00 | |||
3-5年(含5年) | 70.00 | |||
5年以上 | 9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己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范围 | 预期损失率(%) | ||
组合一:关联方组合 | 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 | 0 | ||
组合二:政府相关款项组合 | 与政府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 | 0 | ||
组合三:未到期保证金 | 保证金 | 0 | ||
组合四:账龄组合 | 除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 | 账龄组合法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账龄 | 预期损失率(%) | ||
账龄组合 | 1年以内(含1年) | 10.00 | ||
1-2年(含2年) | 40.00 | |||
2-3年(含3年) | 60.00 | |||
3-5年(含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9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进行定期盘点;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减值损失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组合名称 | 范围 | 预期损失率(%) | ||
组合一:关联方组合 | 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 | 0 | ||
组合二:政府相关款项组合 | 与政府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 | 0 | ||
组合三:未到期保证金 | 保证金 | 0 | ||
组合四:账龄组合 | 除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 | 账龄组合法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账龄 | 预期损失率(%) | ||
建安业务 | 1年以内(含1年) | 3.00 | ||
1-2年(含2年) | 7.00 | |||
2-3年(含3年) | 30.00 | |||
3-5年(含5年) | 70.00 | |||
5年以上 | 9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计划需获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③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列报为流动资产中“持有待售资产”或与划分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负债列报在流动负债中“持有待售负债”。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②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③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C、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D、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E、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根据房产的建筑结构、性质和使用方式估计使用寿命,但不得超过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估计为3%。
类别 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投资性房地产 3% 10-40 9.70-2.43
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
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55 | 3 | 9.70-1.76 |
固定资产装修 | 平均年限法 | 8 | 0 | 12.5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8-35 | 3 | 12.13-2.77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6 | 3 | 16.17 |
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10 | 3 | 19.40-9.70 |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平均年限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良支出及装修支出等,符合前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终止被替代部分的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固定资产”内单设明细科目“固定资产装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复核后如有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
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本公司在建工程均以自营方式建造,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公路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人员费、直接投入、间接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等与研究与开发活动相关的支出构成。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27、“长期资产减值”。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A、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B、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
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①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供电、供水、供气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①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按照合同约定已经供出并经用户确认抄表用量;②已收取电、水、气款或取得收取电、水、气款的凭据且能够合理地确信电、水、气款可以收回。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①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②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使用费金额确认租金收入。
③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提供的电、水、气安装劳务日常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并办理完相关决算后,确认安装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如下处理:
A、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的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的,按照投入法(指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B、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的履约进度不能够合理确定的,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为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稳岗补贴、天然气价差补贴、建设资金补贴款等。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B、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主要包括通讯类设备、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等。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
短期租赁 | 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 |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通讯类设备、生产工器具仪表等。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②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A、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D、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
母公司 |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 13% |
电力安装业务产生的增值额 | 9% | |
服务业 | 6% | |
子公司 | ||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应税收入,按照简易办法 | 3%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应税收入,按照简易办法 | 3%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应税收入,按照简易办法 | 3%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应税收入,按照简易办法 | 3% |
自来水管道安装业务 | 9% |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管道安装产生的增值额 | 9% |
服务业 | 6% |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 13% |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 13% |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 13% |
电力安装业务产生的增值额 | 9% | |
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产生的增值额 | 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根据各公司所在地适用税率缴纳 | 5%、7% |
企业所得税 | ||
母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子公司: | ||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作为计税依据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作为计税依据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对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批准的依据均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根据四川
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03)66号]的规定,子公司第1年报经省局审核确认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2年及以后年度报经市、州税务局审核确认后执行,当年度的报送审核程序为子公司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四川省地方企业享受西部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审批表》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呈报市(州)局审核批准,企业可按15%税率汇算清缴。市(州)地税局应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审核完毕。子公司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对原已享受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率15%的优惠政策,本年度继续按15%的所得税率执行。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从2017年度汇算清缴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各子公司根据自身收入结构状况等判定是否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261,140,550.24 | 101,668,777.49 |
其他货币资金 | 16,915,587.00 | 13,798,489.22 |
合计 | 278,056,137.24 | 115,467,266.71 |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使用受限,该资金为保函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06,677,465.96 | 108,459,627.87 |
1年以内小计 | 106,677,465.96 | 108,459,627.87 |
1至2年 | 10,902,004.46 | 11,473,982.60 |
2至3年 | 1,777,018.44 | 6,249,024.90 |
3年以上 | 13,553,886.72 | 24,129,784.17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9,656,154.06 | 10,416,818.33 |
合计 | 152,566,529.64 | 160,729,237.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841,504.59 | 12.35 | 18,760,962.18 | 99.57 | 80,542.41 | 18,934,269.78 | 11.78 | 18,853,354.57 | 99.57 | 80,915.21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725,025.05 | 87.65 | 10,314,547.13 | 7.71 | 123,410,477.92 | 141,794,968.09 | 88.22 | 12,539,544.81 | 8.84 | 129,255,423.28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7,784,290.61 | 5.10 | 7,784,290.61 | 2,609,359.73 | 1.62 | 2,609,359.73 | ||||
政府相关款项组合 | 13,604,913.67 | 8.92 | 13,604,913.67 | 14,305,024.50 | 8.90 | 14,305,024.50 | ||||
账龄组合 | 112,335,820.77 | 73.63 | 10,314,547.13 | 9.18 | 102,021,273.64 | 124,880,583.86 | 77.70 | 12,539,544.81 | 10.04 | 112,341,039.05 |
合计 | 152,566,529.64 | / | 29,075,509.31 | / | 123,491,020.33 | 160,729,237.87 | / | 31,392,899.38 | / | 129,336,338.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乐山五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19,617.26 | 9,119,617.26 | 100.00 | 对方单位无力支付,预计无法收回 |
乐山美地置业有限公司 | 3,733,995.00 | 3,733,995.00 | 100.00 | 对方无可执行财产 |
吉星煤矿 | 1,177,614.26 | 1,177,614.26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乐山国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53,100.00 | 1,053,100.00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峨眉山市泓源新型材料厂 | 805,424.06 | 724,881.65 | 90.00 | 客户已停产,预计款项难以全额收回 |
犍为县顺兴煤矿 | 652,115.68 | 652,115.68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四川德诚煤业有限公司 | 641,490.07 | 641,490.07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佛耳桥煤矿 | 543,951.13 | 543,951.13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乐山市五通桥区鼎源煤业有限公司 | 464,945.83 | 464,945.83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方嘴机砖厂 | 206,906.85 | 206,906.85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乐山市沙湾区乐疆煤矿 | 176,497.42 | 176,497.42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犍为县双发煤矿 | 165,000.00 | 165,000.00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荣县福和煤矿 | 100,847.03 | 100,847.03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合计 | 18,841,504.59 | 18,760,962.18 | 99.5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非建安业务(账龄1年以内) | 74,035,300.29 | 2,221,059.01 | 3.00 |
非建安业务(1至2年) | 9,222,684.31 | 645,587.92 | 7.00 |
非建安业务(2至3年) | 145,709.40 | 72,854.70 | 50.00 |
非建安业务(3至5年) | 728,618.52 | 510,032.96 | 70.00 |
非建安业务(5年以上) | 42,323.00 | 38,090.70 | 90.00 |
建安业务(账龄1年以内) | 13,488,598.31 | 404,657.96 | 3.00 |
建安业务(1至2年) | 6,752,652.76 | 472,685.70 | 7.00 |
建安业务(2至3年) | 1,125,269.66 | 337,580.90 | 30.00 |
建安业务(3至5年) | 2,516,003.93 | 1,761,202.75 | 70.00 |
建安业务(5年以上) | 4,278,660.59 | 3,850,794.53 | 90.00 |
合计 | 112,335,820.77 | 10,314,547.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18,853,354.57 | 3,355.20 | 89,037.19 | 18,760,962.1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12,539,544.81 | -2,198,190.63 | 26,807.05 | 10,314,547.13 | ||
合计 | 31,392,899.38 | -2,198,190.63 | 3,355.20 | 115,844.24 | 29,075,509.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5,844.2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峨眉山市轧钢厂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宗正电费余额115,844.24元,峨眉山市轧钢厂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就应收以上电费事宜,采取法律诉讼手段并胜诉,申请执行后,由于李宗正已无可执行财产,根据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李宗正于2021年9月去世,以上欠费已无法收回。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峨眉山大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2,576,022.98 | 22,576,022.98 | 10.07 | 9,728,372.47 | |
井研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581,705.93 | 11,581,705.93 | 5.16 | 573,175.55 | |
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9,769,258.00 | 9,769,258.00 | 4.36 | 293,077.74 | |
乐山五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19,617.26 | 9,119,617.26 | 4.06 | 9,119,617.26 | |
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 7,018,380.00 | 7,018,380.00 | 3.13 | 210,551.40 | |
合计 | 30,470,581.19 | 29,594,402.98 | 60,064,984.17 | 26.78 | 19,924,794.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安业务 | 71,690,727.50 | 17,096,772.09 | 54,593,955.41 | 73,685,430.14 | 11,749,852.53 | 61,935,577.61 |
合计 | 71,690,727.50 | 17,096,772.09 | 54,593,955.41 | 73,685,430.14 | 11,749,852.53 | 61,935,577.6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夹江县2022年城区老旧小区电力改造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 1,547,939.45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峨汉高速(1标段) 110kV 为夏线78#~80#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 2,267,813.27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犍为县生态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中华茉莉谷(一期)茉莉谷服务中心及茉莉广场电力线路搬迁项目 | 1,423,163.73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怡润茉莉庄园五期雍禾府(一标段第一批次)商住小区10/0.4KV正式用电工程 | 1,556,229.60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四川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 | 7,018,380.00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峨眉骊景正式用电(高低压配电)工程 | 1,460,119.76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景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2,058,643.75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滟澜洲芳华里给水工程 | 1,874,541.17 | 按投入法确认收入增加合同资产 |
乐山矽材10万吨/年硅粉加工项目10kV配电安装工程 | -2,261,081.05 | 收回工程款 |
犍为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一纵两横”工程:35KV城孝线及10Kv孝虎线迁改工程 | -1,996,101.76 | 收回工程款 |
茉莉庄园三期10/0.4KV正式用电工程 | -1,321,932.81 | 收回工程款 |
合计 | 13,627,715.11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690,727.50 | 100.00 | 17,096,772.09 | 23.85 | 54,593,955.41 | 73,685,430.14 | 100.00 | 11,749,852.53 | 15.95 | 61,935,577.61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2,003,927.22 | 2.72 | 2,003,927.22 | |||||||
政府相关款项组合 | 13,555,618.35 | 18.91 | 13,555,618.35 | 7,368,837.33 | 10.00 | 7,368,837.33 | ||||
账龄组合 | 58,135,109.15 | 81.09 | 17,096,772.09 | 29.41 | 41,038,337.06 | 64,312,665.59 | 87.28 | 11,749,852.53 | 18.27 | 52,562,813.06 |
合计 | 71,690,727.50 | / | 17,096,772.09 | / | 54,593,955.41 | 73,685,430.14 | / | 11,749,852.53 | / | 61,935,577.6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建安业务(账龄1年以内) | 21,236,630.92 | 637,098.96 | 3.00 |
建安业务(1至2年) | 6,687,603.44 | 468,132.24 | 7.00 |
建安业务(2至3年) | 12,890,178.63 | 3,867,053.58 | 30.00 |
建安业务(3至5年) | 17,320,696.16 | 12,124,487.31 | 70.00 |
合计 | 58,135,109.15 | 17,096,772.0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5,346,919.56 | 按信用政策计提 | ||
合计 | 5,346,919.5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611,860.80 | 71.32 | 37,376,839.20 | 90.31 |
1至2年 | 871,885.45 | 5.86 | 696,699.13 | 1.68 |
2至3年 | 342,084.89 | 2.30 | 813,382.53 | 1.97 |
3年以上 | 3,053,595.33 | 20.52 | 2,498,822.43 | 6.04 |
合计 | 14,879,426.47 | 100.00 | 41,385,743.29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成都销售部 | 6,221,373.73 | 41.81 |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 3,140,000.00 | 21.10 |
四川嘉能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41,758.05 | 8.35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986,534.38 | 6.63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684,662.21 | 4.60 |
合计 | 12,274,328.37 | 82.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2,304,001.55 | 119,208,815.86 |
合计 | 62,304,001.55 | 119,208,815.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7,628,023.54 | 106,315,146.91 |
1年以内小计 | 7,628,023.54 | 106,315,146.91 |
1至2年 | 51,020,331.85 | 3,860,195.20 |
2至3年 | 3,817,685.20 | 1,723,510.13 |
3年以上 | 2,590,175.14 | 4,530,039.52 |
5年以上 | 8,529,291.58 | 15,112,597.03 |
合计 | 73,585,507.31 | 131,541,488.7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土地收储款 | 44,941,820.00 | 97,136,720.00 |
往来款 | 23,481,374.05 | 27,187,177.70 |
保证金 | 4,638,493.72 | 6,176,607.85 |
备用金 | 522,490.00 | 1,039,745.62 |
其他 | 1,329.54 | 1,237.62 |
合计 | 73,585,507.31 | 131,541,488.7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100,217.35 | 6,232,455.58 | 12,332,672.9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100,217.35 | 6,232,455.58 | 12,332,672.93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34,742.91 | 534,742.91 | ||
本期转回 | 1,585,910.08 | 1,585,910.0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049,050.18 | 6,232,455.58 | 11,281,505.7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本公司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三阶段,将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无证据表明已经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二阶段,剩余款项划分为第一阶段。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8,818,013.95 | 1,585,910.08 | 7,232,103.8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3,514,658.98 | 534,742.91 | 4,049,401.89 | |||
合计 | 12,332,672.93 | 534,742.91 | 1,585,910.08 | 11,281,505.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 1,585,910.08 | 收到欠款 | 银行存款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1,585,910.08 | / | / | / |
其他说明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明细:
债务人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坏账准备 | 期末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眉山市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001,920.00 | 2,072,860.00 | 51.80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 4,998,241.43 | 999,648.29 | 20.00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花溪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冻结款 | 3,394,595.58 | 3,394,595.58 | 100.00 | 责任方无支付能力,预计难以收回 |
黄丹电站(马边河电业公司) | 550,000.00 | 550,000.00 | 100.00 | 1996年线路转让款,该公司改制后不付 |
黄木松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欠款时间长,难以收回 |
峨眉山市兴建机械公司 | 35,000.00 | 35,000.00 | 100.00 | 欠款时间长,难以收回 |
夹江医药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欠款时间长,催收困难 |
合计 | 13,159,757.01 | 7,232,103.87 | /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 24,941,820.00 | 33.89 | 土地收储款 | 1至2年 | |
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20,000,000.00 | 27.18 | 土地收储款 | 1至2年 | |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 4,998,241.43 | 6.79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注1 | 999,648.29 |
眉山市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001,920.00 | 5.44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1至2年 | 2,072,86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3,904,691.09 | 5.31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390,469.11 |
合计 | 57,846,672.52 | 78.61 | / | / | 3,462,977.40 |
注1:应收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款项余额4,998,241.43元,其中3-5年604,908.95元、5年以上4,393,332.48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629,720.31 | 5,341.74 | 24,624,378.57 | 24,749,924.12 | 8,911.78 | 24,741,012.34 |
库存商品 | 44,845.87 | 44,845.87 | 40,701.22 | 40,701.22 | ||
周转材料 | 668,801.49 | 668,801.49 | 732,414.61 | 732,414.61 | ||
合同履约成本 | 18,069,080.20 | 18,069,080.20 | 18,679,364.89 | 18,679,364.89 | ||
合计 | 43,412,447.87 | 5,341.74 | 43,407,106.13 | 44,202,404.84 | 8,911.78 | 44,193,493.0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911.78 | 3,570.04 | 5,341.74 | |||
合计 | 8,911.78 | 3,570.04 | 5,341.7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相应的存货已耗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初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为18,679,364.89元,本期增加合同履约成本121,333,896.08元,按照投入法摊销合同履约成本121,944,180.77元,期末合同履约成本18,069,080.2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 | 6,519,400.00 | 6,519,400.00 |
合计 | 6,519,400.00 | 6,519,4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注:参见附注16长期应收款。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负数余额 | 18,128,792.02 | 18,004,889.43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422,375.23 | |
待处理财产损益 | 145,408.28 | |
合计 | 18,696,575.53 | 18,004,889.43 |
其他说明注:待处理财产损益期末账面余额为916,045.71元,减值准备为770,637.43元。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许经营权项目-沙湾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 87,651,308.62 | 87,651,308.62 | 86,874,408.62 | 86,874,408.62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519,400.00 | 6,519,400.00 | 6,519,400.00 | 6,519,400.00 | |||
合计 | 81,131,908.62 | 81,131,908.62 | 80,355,008.62 | 80,355,008.62 | / |
注:特许经营权项目为公司的孙公司乐山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环保公司”)承接的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11,022,999.96 | 27,511,930.58 | 7,356,697.92 | 431,178,232.62 |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42,083,364.69 | -1,303,553.47 | 40,779,811.22 | ||||||||
小计 | 453,106,364.65 | 26,208,377.11 | 7,356,697.92 | 471,958,043.84 | |||||||
合计 | 453,106,364.65 | 26,208,377.11 | 7,356,697.92 | 471,958,043.84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195,250.41 | 13,246,041.71 |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2,329,643.10 | 2,313,711.09 |
乐山市商业银行 | 85,219,876.22 | 85,692,480.65 |
合计 | 100,744,769.73 | 101,252,233.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25,982.49 | 7,725,982.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725,982.49 | 7,725,982.4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60,184.57 | 3,560,184.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1,737.18 | 181,737.18 | ||
(1)计提或摊销 | 181,737.18 | 181,737.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741,921.75 | 3,741,921.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84,060.74 | 3,984,060.7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65,797.92 | 4,165,797.9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29,449,639.40 | 2,326,437,887.53 |
固定资产清理 | 769,848.97 | 231,083.96 |
合计 | 2,330,219,488.37 | 2,326,668,971.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47,916,962.63 | 2,818,473,691.73 | 49,696,518.08 | 150,396,377.34 | 4,166,483,549.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3,035.81 | 208,578,064.61 | 2,335,383.88 | 3,509,408.34 | 216,115,892.64 |
(1)购置 | 548,080.00 | 47,364,522.97 | 2,335,383.88 | 2,225,485.57 | 52,473,472.4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44,955.81 | 161,213,541.64 | 1,283,922.77 | 163,642,420.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38,365.36 | 66,747,222.22 | 1,395,819.08 | 1,113,214.66 | 70,594,621.32 |
(1)处置或报废 | 1,338,365.36 | 66,747,222.22 | 1,395,819.08 | 1,113,214.66 | 70,594,621.32 |
4.期末余额 | 1,148,271,633.08 | 2,960,304,534.12 | 50,636,082.88 | 152,792,571.02 | 4,312,004,821.10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545,665,039.10 | 1,182,648,716.82 | 37,859,879.34 | 65,487,183.39 | 1,831,660,818.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674,288.88 | 122,868,479.06 | 3,800,202.45 | 8,829,442.94 | 163,172,413.33 |
(1)计提 | 27,674,288.88 | 122,868,479.06 | 3,800,202.45 | 8,829,442.94 | 163,172,413.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5,099.33 | 17,740,040.78 | 1,226,029.57 | 901,724.20 | 20,662,893.88 |
(1)处置或报废 | 795,099.33 | 17,740,040.78 | 1,226,029.57 | 901,724.20 | 20,662,893.88 |
4.期末余额 | 572,544,228.65 | 1,287,777,155.10 | 40,434,052.22 | 73,414,902.13 | 1,974,170,338.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107,036.89 | 1,277,806.71 | 8,384,843.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107,036.89 | 1,277,806.71 | 8,384,843.6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8,620,367.54 | 1,671,249,572.31 | 10,202,030.66 | 79,377,668.89 | 2,329,449,639.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5,144,886.64 | 1,634,547,168.20 | 11,836,638.74 | 84,909,193.95 | 2,326,437,887.5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738,243.47 | 215,198.06 |
运输设备 | 2,000.00 | 2,921.72 |
其他 | 29,605.50 | 12,964.18 |
合计 | 769,848.97 | 231,083.96 |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清理期末账面余额为3,651,222.72元,减值准备为2,881,373.75元。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2,956,130.13 | 265,316,876.90 |
工程物资 | 4,422,049.75 | 13,390,449.03 |
合计 | 247,378,179.88 | 278,707,325.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10KV夏(荷)-凤(桥)二回线路新建工程 | 50,100,269.58 | 50,100,269.58 | 50,219,730.87 | 50,219,730.87 | ||
犍为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 | 17,642,830.92 | 17,642,830.92 | ||||
犍为公司2023年低电压治理工程(第一批次) | 9,667,986.26 | 9,667,986.26 | ||||
犍为110KV新民输变电新建工程 | 9,383,622.67 | 9,383,622.67 | 9,383,622.67 | 9,383,622.67 | ||
峨眉35kV城西变电站一体化改造及配套出线工程 | 8,210,511.12 | 8,210,511.12 | 8,110,299.32 | 8,110,299.32 |
夹江公司涉改乡镇(街道)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 8,200,803.19 | 8,200,803.19 | 8,722,611.54 | 8,722,611.54 | ||
“四网融合”信息化开发项目一期 | 7,938,548.57 | 7,938,548.57 | 7,938,548.57 | 7,938,548.57 | ||
乐山市通棉路供水管道新建工程 | 6,673,588.22 | 6,673,588.22 | 5,271,905.65 | 5,271,905.65 | ||
夹江经济开发区35kV合华线迁改工程 | 6,630,947.89 | 6,630,947.89 | 5,026,773.18 | 5,026,773.18 | ||
夹江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 | 5,091,592.46 | 5,091,592.46 | ||||
其他 | 114,037,394.65 | 621,965.40 | 113,415,429.25 | 171,265,350.50 | 621,965.40 | 170,643,385.10 |
合计 | 243,578,095.53 | 621,965.40 | 242,956,130.13 | 265,938,842.30 | 621,965.40 | 265,316,876.9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110KV夏(荷)-凤(桥)二回线路新建工程A | 43,938,800 | 50,219,730.87 | 119,461.29 | 50,100,269.58 | 114.02 | 98% | 自筹资金 | |||||
犍为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B | 24,644,500 | 17,642,830.92 | 17,642,830.92 | 71.59 | 95% | 自筹资金 | ||||||
犍为公司2023年低电压治理工程(第一批次)C | 12,851,000 | 9,667,986.26 | 9,667,986.26 | 75.23 | 95% | 自筹资金 | ||||||
犍为110KV新民输变电新建工程D | 74,000,000 | 9,383,622.67 | 9,383,622.67 | 12.68 | 35% | 自筹资金 | ||||||
峨眉35kV城西变电站一体化改造及配套出线工程E | 11,950,000 | 8,110,299.32 | 100,211.80 | 8,210,511.12 | 68.71 | 95% | 自筹资金 | |||||
夹江公司涉改乡镇(街道)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F | 9,148,200 | 8,722,611.54 | 521,808.35 | 8,200,803.19 | 89.64 | 95% | 自筹资金 | |||||
“四网融合”信息化开发项目一期G | 20,847,300 | 7,938,548.57 | 7,938,548.57 | 38.08 | 95% | 自筹资金 | ||||||
乐山市通棉路供水管道新建工程H | 16,582,400 | 5,271,905.65 | 1,401,682.57 | 6,673,588.22 | 40.25 | 60% | 自筹资金 |
夹江经济开发区35kV合华线迁改工程I | 8,542,200 | 5,026,773.18 | 1,604,174.71 | 6,630,947.89 | 77.63 | 95% | 自筹资金 | |||||
夹江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J | 11,273,900 | 5,091,592.46 | 5,091,592.46 | 45.16 | 95%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233,778,300 | 94,673,491.80 | 35,508,478.72 | 641,269.64 | 129,540,700.88 | / | / | / | / |
注: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概况A、2010年5月31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企业2010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的通知》,110KV夏荷—凤桥二回线路新建工程是基建技改项目之一。该项目于2010年8月6日获得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发改能交(2010)507号”文件的批准,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电力领域,项目总预算为4,393.88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
由于受夹江县境内线路沿线片区架设协调、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影响,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工程完工率约98%;该项目累计已投入50,100,269.58元,占预算的比例为114.02%。B、犍为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获得“乐电司〔2023〕74号”文件的批准,项目总预算为2,464.4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验收结算中,工程整体完工率约95%;该项目累计已投入17,642,830.92元,占预算的比例为71.59%。
C、犍为公司2023年低电压治理工程(第一批次)获得“乐电司〔2023〕74号”文件的批准,项目总预算为1,285.10万元,企业资金来源为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主体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验收结算中,工程整体完工率约95%;该项目累计已投入9,667,986.26元,占预算的比例为75.23%。
D、犍为110KV新民输变电新建工程获得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犍发改项目审[2017]42号”文件的批准,项目总预算为7,40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中的35KV临时变电站已基本完工,工程整体完工率约35%;该项目累计已投入9,383,622.67元,占预算的比例为12.68%。
E、峨眉35kV城西变电站一体化改造及配套出线工程获得“乐电司〔2021〕62号”件的批准,项目总预算为119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验收结算中,工程整体完工率约95%;该项目累计已投入8,210,511.12元,占预算的比例约为68.71%。F、夹江公司涉改乡镇(街道)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获得“乐电司〔2021〕62号”文件的批准,项目总预算为914.8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验收结算中,工程整体完工率约95%;该项目累计已投入8,200,803.19元,占预算的比例为89.64%。
G、“四网融合”信息化开发项目一期工程获得“乐电司〔2021〕62号”文件的批准,项目总预算为2,084.73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验收结算中,工程整体完工率约95%;该项目目前累计已投入7,938,548.57元,占预算的比例为38.08%。
H、乐山市通棉路供水管道新建工程获得“乐山电力2021临时申报计划项目申报”审核批准,项目总预算为1,658.2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目前已完成DN600管道安装,工程整体完工率约为60%;该项目累计已投入6,673,588.22元,占预算的比例为40.25%。
I、夹江经济开发区35kV合华线迁改工程获得“乐电司〔2020〕75号”文件的批准,项目总预算为854.22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验收结算中,工程整体完工率约95%;该项目累计已投入6,630,947.89元,占预算的比例为77.63%。
J、夹江公司2023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获得“乐电司〔2023〕74号”审核批准,项目总预算为1,127.3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验收结算中,工程整体完工率约95%;该项目累计已投入5,091,592.46元,占预算的比例为45.16%。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金海棠5号楼附楼 | 621,965.40 | 621,965.40 | 已停建 | ||
合计 | 621,965.40 | 621,965.40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4,422,049.75 | 4,422,049.75 | 13,390,449.03 | 13,390,449.03 | ||
合计 | 4,422,049.75 | 4,422,049.75 | 13,390,449.03 | 13,390,449.03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20,844.80 | 4,320,844.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43,088.98 | 2,243,088.98 |
租入 | 2,243,088.98 | 2,243,088.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5,755.84 | 1,625,755.84 |
处置 | 1,625,755.84 | 1,625,755.84 |
4.期末余额 | 4,938,177.94 | 4,938,177.9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52,357.49 | 1,852,357.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0,242.30 | 1,190,242.30 |
(1)计提 | 1,190,242.30 | 1,190,242.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5,572.89 | 1,495,572.89 |
(1)处置 | 1,495,572.89 | 1,495,572.89 |
4.期末余额 | 1,547,026.90 | 1,547,026.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91,151.04 | 3,391,151.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68,487.31 | 2,468,487.31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公路使用权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1,516,855.66 | 25,563,398.40 | 1,600,000.00 | 483,292.88 | 279,163,546.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69,399.15 | 14,269,399.15 |
(1)购置 | 14,269,399.15 | 14,269,399.1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1,516,855.66 | 39,832,797.55 | 1,600,000.00 | 483,292.88 | 293,432,946.0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716,531.06 | 16,232,286.65 | 1,333,346.30 | 402,744.00 | 70,684,908.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14,167.10 | 4,500,277.22 | 52,456.44 | 48,329.32 | 10,115,230.08 | ||
(1)计提 | 5,514,167.10 | 4,458,862.46 | 52,456.44 | 48,329.32 | 10,073,815.32 | ||
(2)其他 | 41,414.76 | 41,414.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19.34 | 4,519.34 | |||||
(1)处置 | 4,519.34 | 4,519.34 | |||||
4.期末余额 | 58,230,698.16 | 20,728,044.53 | 1,385,802.74 | 451,073.32 | 80,795,618.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3,286,157.50 | 19,104,753.02 | 214,197.26 | 32,219.56 | 212,637,327.3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800,324.60 | 9,331,111.75 | 266,653.70 | 80,548.88 | 208,478,638.9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6,799,980.00 | 6,799,980.00 | ||||
合计 | 6,799,980.00 | 6,799,980.0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支出 | 41,287,897.77 | 2,964,098.52 | 38,323,799.25 | ||
玉屏供电所装修 | 322,143.95 | 40,268.04 | 281,875.91 | ||
舞云供电所装修 | 322,143.95 | 40,268.04 | 281,875.91 | ||
九井供电所装修 | 322,143.93 | 40,268.04 | 281,875.89 | ||
天仙桥电站石麟电站主厂房新建彩钢屋面工程 | 227,573.60 | 45,514.68 | 182,058.92 | ||
综合楼机房加固 | 141,846.77 | 16,548.77 | 125,298.00 | ||
天仙桥电站石麟电站新建彩钢屋面工程 | 147,120.28 | 36,780.06 | 110,340.22 | ||
基地水管改造 | 70,465.55 | 10,312.01 | 60,153.54 | ||
石麟电站闸首生产噪音污染整治工程 | 75,125.76 | 25,757.40 | 49,368.36 | ||
石麟电站绿色厨房施工费 | 55,342.93 | 11,068.56 | 44,274.37 | ||
运检中心办公楼维修 | 209,367.04 | 69,789.01 | 139,578.03 | ||
合计 | 42,829,957.72 | 351,213.81 | 3,300,673.13 | 39,880,498.40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388,754.42 | 4,797,671.93 | 13,563,458.39 | 2,034,518.76 |
可抵扣亏损 | 49,302,178.80 | 12,325,544.70 | 94,233,027.64 | 23,558,256.91 |
合计 | 73,690,933.22 | 17,123,216.63 | 107,796,486.03 | 25,592,775.6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 | 124,217.70 | 158,086.44 | ||
合计 | 124,217.70 | 158,086.4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7,143,412.37 | 62,341,904.94 |
可抵扣亏损 | 249,191,005.11 | 190,283,170.12 |
合计 | 306,334,417.48 | 252,625,075.0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4,655,909.56 | 8,763,470.12 | |
2024年 | 46,924,564.25 | 49,225,365.12 | |
2025年 | 38,090,487.33 | 38,090,487.33 | |
2026年 | 22,413,687.06 | 37,039,074.44 | |
2027年 | 49,117,129.54 | 57,164,773.11 | |
2028年 | 87,989,227.37 | ||
合计 | 249,191,005.11 | 190,283,170.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将于2028年到期的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弥补亏损系犍为电力公司、大岷公司、金竹岗电站、大堡公司、第五水厂公司本年度亏损,该金额的最终确认以上述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认定数据为准,公司将在下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据此予以修正。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土地款 | 21,716,981.13 | 21,716,981.13 | ||||
合计 | 21,716,981.13 | 21,716,981.13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6,915,587.00 | 16,915,587.00 | 其他 | 银行保函 | 13,798,489.22 | 13,798,489.22 | 其他 | 银行保函 |
合计 | 16,915,587.00 | 16,915,587.00 | / | / | 13,798,489.22 | 13,798,489.22 | / | / |
32、 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期末数 |
一、坏账准备 | 43,725,572.31 | -1,663,447.72 | 1,589,265.28 | 115,844.24 | 40,357,015.07 |
二、存货跌价准备 | 8,911.78 | 3,570.04 | 5,341.74 | ||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1,749,852.53 | 5,346,919.56 | 17,096,772.09 | ||
四、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 | 2,881,373.75 | 2,881,373.75 | |||
五、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8,384,843.60 | 8,384,843.60 | |||
九、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十、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621,965.40 | 621,965.40 | |||
十一、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十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
十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十四、商誉减值准备 | |||||
十五、其他 | 770,637.43 | 770,637.43 | |||
合 计 | 64,491,145.62 | 7,335,483.02 | 1,589,265.28 | 119,414.28 | 70,117,949.08 |
3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27,200,000.00 | 376,000,000.00 |
合计 | 127,200,000.00 | 376,000,000.00 |
注: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中借款本金127,200,000.00元、计提利息0.00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贷款银行 | 贷款类型 | 借款日 | 到期日 | 利率 | 借款金额 |
中国银行乐山分行 | 信用借款 | 2023-03-20 | 2024-03-19 | 2.5000% | 25,000,00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 信用借款 | 2023-12-27 | 2024-12-27 | 2.5000% | 5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 信用借款 | 2023-01-31 | 2024-01-31 | 2.5000% | 50,000,000.00 |
成都银行乐山分行 | 信用借款 | 2023-09-27 | 2024-09-26 | 2.4500% | 1,200,000.00 |
成都银行乐山分行 | 信用借款 | 2023-12-20 | 2024-12-17 | 2.4500% | 1,000,000.00 |
合计 | 127,200,000.00 |
34、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1,273,315.98 | 154,262,892.07 |
1年以上 | 41,949,538.03 | 35,742,638.19 |
合计 | 233,222,854.01 | 190,005,530.2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四川亿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887,215.58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90,225.92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四川欣亿劳务有限公司 | 1,877,306.20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四川金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848,033.60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338,326.40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16,341,107.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售电款 | 194,959,023.43 | 246,624,827.86 |
预收工程款 | 55,313,572.54 | 54,838,054.55 |
预收售气款 | 20,086,953.77 | 17,497,887.30 |
预收售水款 | 15,305,595.25 | 13,883,108.10 |
预收服务款 | 1,181,097.23 | 1,384,140.25 |
预收设计咨询款 | 404,471.36 | 178,867.94 |
其他 | 515,569.44 | |
合计 | 287,250,713.58 | 334,922,455.4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售电款 | -51,665,804.43 | 客户预存金额降低。 |
预收售水款 | 1,422,487.15 | 自然波动。 |
预收售气款 | 2,589,066.47 | 自然波动。 |
合计 | -47,654,250.8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6,354,730.24 | 596,796,763.02 | 601,926,714.40 | 221,224,778.8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98,037.15 | 96,922,402.11 | 97,752,458.28 | 67,980.98 |
合计 | 227,252,767.39 | 693,719,165.13 | 699,679,172.68 | 221,292,759.8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8,502,120.34 | 461,263,499.56 | 477,434,646.74 | 202,330,973.16 |
二、职工福利费 | 6,079,110.09 | 46,548,643.80 | 36,048,643.80 | 16,579,110.09 |
三、社会保险费 | 53,829.93 | 29,912,055.93 | 29,957,026.31 | 8,859.5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859.55 | 25,375,141.82 | 25,375,141.82 | 8,859.55 |
工伤保险费 | 44,970.38 | 4,506,844.15 | 4,551,814.53 | |
生育保险费 | 30,069.96 | 30,069.9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287.28 | 45,866,610.81 | 45,866,610.81 | 14,287.2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05,382.60 | 13,205,952.92 | 12,619,786.74 | 2,291,548.7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26,354,730.24 | 596,796,763.02 | 601,926,714.40 | 221,224,778.8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42,780.12 | 63,720,352.45 | 64,520,438.69 | 42,693.88 |
2、失业保险费 | 30,854,795.77 | 30,854,795.7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55,257.03 | 2,347,253.89 | 2,377,223.82 | 25,287.10 |
合计 | 898,037.15 | 96,922,402.11 | 97,752,458.28 | 67,980.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款项。
41、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960,338.34 | 31,291,679.29 |
企业所得税 | 1,277,454.06 | 10,309,325.91 |
个人所得税 | 368,754.95 | 404,084.8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0,402.31 | 581,721.55 |
水资源税 | 1,784,216.91 | 1,695,485.24 |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1,633,141.65 | 1,484,341.70 |
可再生能源附加 | 5,324,401.07 | 3,189,295.04 |
农网还贷资金 | 17,631,566.61 | 16,126,709.90 |
印花税 | 499,125.38 | 435,765.20 |
教育附加费 | 288,045.60 | 257,085.92 |
地方教育附加 | 192,226.04 | 171,598.35 |
房产税 | 90,399.32 | 88,780.69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 32,308.38 | 11,285.80 |
契税 | 210,857.14 | |
土地使用税 | 263.12 | |
合计 | 56,652,380.62 | 66,258,279.70 |
42、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04,487.73 | 1,304,487.73 |
其他应付款 | 75,614,996.58 | 71,372,818.87 |
合计 | 76,919,484.31 | 72,677,306.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其中: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271,791.64 | 1,271,791.64 |
宁波泰森电器商贸中心 | 18,253.98 | 18,253.98 |
其他未支付的零星余额 | 14,442.11 | 14,442.11 |
合计 | 1,304,487.73 | 1,304,487.7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暂未领取。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款项 | 33,858,306.05 | 31,191,018.80 |
保证金 | 38,899,468.65 | 30,770,826.78 |
往来款 | 2,661,618.55 | 9,151,442.08 |
代扣税款手续费 | 195,603.33 | 259,531.21 |
合计 | 75,614,996.58 | 71,372,818.8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代峨眉财政局收电力附加 | 4,512,971.71 | 代收款项 |
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793,000.00 | 未到期保证金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966,849.14 | 未到期履约保证金 |
芭石乐宜北塘坝胜利景区二期涉及35KV向石、10KV向工迁改补偿款 | 1,696,981.51 | 未到结算期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1,420,920.00 | 未到期保证金 |
合计 | 12,390,722.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540,000.00 | 30,34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692,000.00 | 1,692,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59,453.91 | 1,090,625.19 |
合计 | 16,191,453.91 | 33,122,625.19 |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信用借款 | 5,300,000.00 | 22,400,000.00 |
抵押借款 | ||
质押借款 | 5,340,000.00 | 5,340,000.00 |
保证借款 | 2,900,000.00 | 2,600,000.00 |
合计 | 13,540,000.00 | 30,34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 | 2020-4-29 | 2023-4-27 | 3.70 | 2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2-5-30 | 2023-11-25 | 3.54 | 2,67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2-5-30 | 2023-5-25 | 3.54 | 2,670,000.00 | |
乐山商业银行 | 2022-3-25 | 2023-12-31 | 6.15 | 2,600,000.00 | |
招商银行 | 2022-3-18 | 2023-3-15 | 3.70 | 500,000.00 | |
招商银行 | 2022-3-18 | 2023-9-15 | 3.70 | 500,000.00 |
成都银行 | 2022-1-29 | 2023-6-30 | 3.40 | 50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1-29 | 2023-12-31 | 3.40 | 500,000.00 | |
招商银行 | 2022-3-1 | 2023-2-28 | 3.70 | 100,000.00 | |
招商银行 | 2022-3-1 | 2023-8-28 | 3.70 | 10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7 | 2023-6-30 | 3.55 | 5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7 | 2023-12-31 | 3.55 | 5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3 | 2023-6-30 | 3.55 | 5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3 | 2023-12-31 | 3.55 | 5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1-29 | 2024-6-30 | 2.65 | 50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1-29 | 2024-12-30 | 2.65 | 5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 | 2023-7-10 | 2024-7-9 | 2.60 | 1,000,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 | 2023-3-8 | 2024-3-7 | 2.60 | 2,000,000.00 | |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 | 2023-9-26 | 2024-9-25 | 2.40 | 1,000,000.00 | |
招商银行 | 2023-2-27 | 2024-2-27 | 2.85 | 100,000.00 | |
乐山市商业银行 | 2022-4-29 | 2024-12-31 | 6.15 | 2,90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7 | 2024-12-31 | 2.65 | 5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7 | 2024-6-30 | 2.65 | 5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2-5-30 | 2024-5-25 | 3.39 | 2,67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2-5-30 | 2024-11-25 | 3.39 | 2,67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3 | 2024-12-31 | 2.65 | 5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3 | 2024-6-30 | 2.65 | 50,000.00 | |
合计 | 13,540,000.00 | 30,34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借款单位 | 初始金额 | 期末余额 | 借款条件 |
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 | 1,120,000.00 | 1,120,000.00 | 信用 |
乐山市财政局 | 572,000.00 | 572,000.00 | 信用 |
合计 | 1,692,000.00 | 1,692,000.00 |
注:应付乐山市财政局、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款项系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租赁付款额 | 1,756,108.49 | 1,143,718.2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96,654.58 | 53,093.08 |
合计 | 959,453.91 | 1,090,625.19 |
45、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7,902,862.12 | 34,532,502.53 |
合计 | 27,902,862.12 | 34,532,502.5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1,990,000.00 | 77,330,000.00 |
保证借款 | 62,400,000.00 | 6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554,650,000.00 | 228,3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540,000.0 | 30,340,000.00 |
合计 | 675,500,000.00 | 340,29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招商银行 | 2022-3-1 | 2025-1-4 | 3.70 | 9,7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1-5-31 | 2024-5-31 | 3.55 | 3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1-5-31 | 2024-5-31 | 3.55 | 3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3-1-29 | 2026-1-18 | 2.65 | 50,0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 | 2023-3-23 | 2026-3-22 | 2.60 | 12,0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 | 2023-7-10 | 2026-7-9 | 2.60 | 54,000,000.00 | |
交通银行 | 2023-1-1 | 2024-10-2 | 2.65 | 79,950,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 | 2023-3-8 | 2026-3-7 | 2.60 | 37,00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1-29 | 2025-1-28 | 2.65 | 3,000,000.00 | 28,000,000.00 |
乐山农商银行 | 2023-1-6 | 2026-1-5 | 2.75 | 50,000,000.00 | |
乐山农商银行 | 2023-9-26 | 2026-9-25 | 2.40 | 94,000,000.00 | |
招商银行 | 2022-2-27 | 2025-1-4 | 2.85 | 4,900,000.00 | 98,5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3-3-7 | 2026-2-24 | 2.65 | 6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3-3-27 | 2026-3-23 | 2.55 | 4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3-12-27 | 2026-12-25 | 2.30 | 30,000,000.00 | |
成都银行 | 2022-9-23 | 2025-9-22 | 2.65 | 4,750,000.00 | 4,85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3-3-16 | 2026-3-13 | 2.65 | 25,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2-5-30 | 2037-5-25 | 3.39 | 66,650,000.00 | 71,990,000.00 |
成都银行 | 2022-9-27 | 2025-9-27 | 2.65 | 4,750,000.00 | 4,850,000.00 |
乐山市商业银行 | 2022-4-29 | 2037-3-24 | 6.15 | 59,500,000.00 | 62,400,000.00 |
合计 | 675,500,000.00 | 340,290,000.00 |
4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16,859.60 | 1,143,718.27 |
1至2年 | 882,146.65 | 333,375.58 |
2至3年 | 856,583.13 | 194,411.90 |
3至5年 | 509,121.42 | 773,938.09 |
5年以上 | 152,301.88 | |
租赁付款额小计 | 3,417,012.68 | 2,445,443.8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3,530.89 | 156,969.61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3,193,481.79 | 2,288,474.2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59,453.91 | -1,090,625.19 |
合计 | 2,234,027.88 | 1,197,849.04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的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金额为66,696.13元。
49、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0,750,000.00 | 260,75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38,798,000.00 | 38,798,000.00 |
合计 | 299,548,000.00 | 299,548,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259,750,000.00 | 259,750,000.00 |
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 | 1,120,000.00 | 1,120,000.00 |
乐山市财政局 | 672,000.00 | 672,000.00 |
峨眉山市国资局 | 300,000.00 | 300,000.00 |
中央电气化经营借款 | 600,000.00 | 6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1,692,000.00 | 1,692,000.00 |
合计 | 260,750,000.00 | 260,750,000.00 |
其他说明:金额前五名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 位 | 期限 | 初始金额 | 初始金额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注) | 5年以上 | 259,750,000.00 | 259,750,000.00 |
中央电气化经营借款 | 5年以上 | 600,000.00 | 600,000.00 |
峨眉山市国资局 | 5年以上 | 300,000.00 | 300,000.00 |
乐山市财政局 | 5年以上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260,750,000.00 | 260,750,000.00 |
注: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2)775号”规定,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款实行统贷统还,由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一向农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统贷”,即原“分贷”贷款资金的债务人由各有关地方电力企业统一转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根据该文件将以前年度向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累计所贷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款转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农网改造国债资金 | 33,798,000.00 | 33,798,000.00 | 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号] | ||
环保局机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能力建设资金 | 3,500,000.00 | 3,500,000.00 | 乐市环函[2017]31号,乐市环函[2017]197号,乐市环函[2017]231号 | ||
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乐市环[2018]209号 | ||
合计 | 38,798,000.00 | 38,798,000.00 | / |
注:①农网改造国债资金来源于乐山市水电局和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拨入的农网改造国债转贷资金,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号”通知规定,从2008年3月
起转为财政拨款,并停止计息;②环保局机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能力建设资金来源于乐山市环保局拨入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能力建设资金,根据“乐市环函[2017]31号”、“乐市环函[2017]197号”和“乐市环函[2017]231号”技术审查意见,专项用于李码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大渡河安谷库区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青衣江陶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③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于乐山市环保局拨入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乐市环 [2018]209号”技术审查意见,专项用于大渡河安谷水电站库区水源地和青衣江陶度水源地(含第五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涵养林建设。
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2,260,566.96 | 1,310,636.89 | 3,406,979.23 | 60,164,224.62 |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企业线路补贴款 | 2,273,142.88 | 87,428.57 | 2,185,714.31 | 收到的线路建设补贴款 | |
企业工程补贴款 | 537,429.04 | 57,581.64 | 479,847.40 | 收到的工程建设补贴款 | |
合计 | 65,071,138.88 | 1,310,636.89 | 3,551,989.44 | 62,829,786.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省级配套资金 | 31,919,107.57 | 2,465,042.76 | 29,454,064.81 | 与资产相关 | ||
渠道安全隐患整治改造专项 | 104,424.32 | 10,619.52 | 93,804.80 | 与资产相关 | ||
七里坪输变电项目发展基金奖励 | 1,385,661.34 | 30,964.44 | 1,354,696.90 | 与资产相关 | ||
国债转贷资金转拨款 | 1,101,375.00 | 133,500.00 | 967,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线路工程迁改补助 | 23,369,998.73 | 903,336.89 | 686,305.04 | 23,587,030.58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项目省预算 | 4,380,000.00 | 407,300.00 | 80,547.47 | 4,706,752.53 | 与资产相关 |
内补助资金 | ||||||
合计 | 62,260,566.96 | 1,310,636.89 | 3,406,979.23 | 60,164,224.62 |
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38,400,659.00 | 538,400,659.00 |
5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66,755,867.81 | 1,366,755,867.81 | ||
其他资本公积 | 30,825,373.54 | 30,825,373.54 | ||
合计 | 1,397,581,241.35 | 1,397,581,241.35 |
57、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9、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655,904.98 | 13,409,300.99 | 2,246,603.99 | |
合计 | 15,655,904.98 | 13,409,300.99 | 2,246,603.9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按照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公司本年提取15,655,904.98元、使用13,409,300.99元。
60、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8,177,078.95 | 38,177,078.95 | ||
任意盈余公积 | 60,013,813.53 | 60,013,813.53 | ||
合计 | 98,190,892.48 | 98,190,892.48 |
61、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3,731,685.89 | -314,313,021.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3,731,685.89 | -314,313,021.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298,721.57 | 70,581,335.7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9,432,964.32 | -243,731,68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30,936,862.70 | 2,474,811,948.50 | 2,832,820,800.71 | 2,312,208,913.07 |
其他业务 | 54,652,284.91 | 22,790,122.43 | 39,671,114.75 | 10,558,575.71 |
合计 | 2,985,589,147.61 | 2,497,602,070.93 | 2,872,491,915.46 | 2,322,767,488.7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电力分部 | 燃气分部 | 自来水分部 | 宾馆分部 | 综合能源分部 | 其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125,394,158.12 | 1,824,897,216.50 | 443,095,719.64 | 411,899,291.59 | 140,794,965.70 | 95,593,920.50 | 30,481,087.91 | 25,788,780.34 | 52,216,414.43 | 27,248,603.96 | 50,943,345.22 | 22,183,175.95 | 2,842,925,691.02 | 2,407,610,988.84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50,071,977.30 | 23,818,324.81 | 30,167,289.67 | 20,653,416.35 | 58,715,249.93 | 44,912,394.45 | 3,708,939.69 | 606,946.48 | 142,663,456.59 | 89,991,082.09 | ||||
合计 | 2,125,394,158.12 | 1,824,897,216.50 | 493,167,696.94 | 435,717,616.40 | 170,962,255.37 | 116,247,336.85 | 30,481,087.91 | 25,788,780.34 | 110,931,664.36 | 72,160,998.41 | 54,652,284.91 | 22,790,122.43 | 2,985,589,147.61 | 2,497,602,070.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水、电、气销售 | 按约定商品已供出并经抄表确认 | 抄表后一个月内 | 货物 | 是 | 0.00 | 商品质量保证 |
服务 | 服务完成 | 授信额度内支付 | 服务 | 是 | 0.00 | 服务质量保证 |
工程项目 | 履约进度 | 授信额度内支付 | 劳务 | 是 | 0.00 | 工程质量保证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4,712,948.12元,其中:
89,130,842.4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23,099,215.81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12,482,889.9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3、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249,673.80 | 7,857,200.33 |
教育费附加 | 3,357,751.69 | 3,642,318.63 |
房产税 | 4,116,750.89 | 3,868,599.30 |
土地使用税 | 3,823,161.61 | 3,992,600.38 |
车船使用税 | 90,858.92 | 90,069.42 |
印花税 | 2,100,586.37 | 1,738,776.48 |
水资源税 | 6,889,940.44 | 6,511,160.21 |
地方教育附加 | 2,188,548.29 | 2,444,836.86 |
其他 | 23.73 | |
合计 | 29,817,272.01 | 30,145,585.34 |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第十节六、税项。
64、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76,313,324.29 | 74,724,339.15 |
修理费 | 9,418,435.80 | 10,104,834.63 |
销售服务费 | 8,467,100.93 | 5,836,762.34 |
折旧费 | 7,547,361.36 | 7,129,662.20 |
广告宣传费 | 1,705,943.18 | 1,921,096.04 |
差旅费 | 528,332.48 | 269,734.36 |
办公费 | 367,857.56 | 379,418.02 |
运输费 | 351,896.28 | 284,500.23 |
业务接待费 | 276,799.08 | 40,220.00 |
水电费 | 88,466.61 | 2,246,189.07 |
其他 | 2,909,692.59 | 3,934,664.81 |
合计 | 107,975,210.16 | 106,871,420.85 |
65、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49,723,564.85 | 278,469,957.65 |
折旧费 | 17,718,618.02 | 17,322,016.30 |
无形资产摊销 | 9,505,365.26 | 9,216,514.65 |
运输费 | 4,935,389.69 | 4,880,445.65 |
修理费 | 4,126,458.42 | 4,267,474.78 |
办公费 | 3,640,861.52 | 3,856,136.40 |
财产保险费 | 3,032,326.71 | 4,588,504.96 |
咨询费 | 2,310,163.29 | 2,303,678.28 |
水电费 | 1,291,380.65 | 1,466,264.60 |
党团活动经费 | 1,017,768.30 | 1,227,397.41 |
其他 | 20,134,035.41 | 18,436,450.97 |
合计 | 317,435,932.12 | 346,034,841.65 |
66、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370,349.84 | |
人工费 | 1,963,452.38 | |
折旧与摊销 | 150,695.84 | |
合计 | 2,484,498.06 |
67、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1,073,757.03 | 34,408,346.30 |
减:利息收入 | 9,088,941.88 | 7,569,524.24 |
其他 | 904,228.90 | 828,895.83 |
合计 | 22,889,044.05 | 27,667,717.89 |
68、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经营贡献奖励(西南地区总部项目产业扶持资金) | 4,214,840.86 | |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省级配套资金 | 2,465,042.76 | 2,476,623.51 |
稳岗补贴 | 1,015,719.57 | 2,199,962.21 |
线路工程迁改补助 | 686,305.04 | 678,558.80 |
加计抵扣进项税额 | 200,102.03 | 48,241.01 |
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 199,211.22 | 143,950.42 |
国债转贷资金转拨款 | 133,500.00 | 133,500.00 |
犍为公司2022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 | 80,547.47 | |
七里坪输变电项目发展基金奖励 | 30,964.44 | 30,964.44 |
渠道安全隐患整治改造专项 | 10,619.52 | 10,619.52 |
减免税额 | 198.02 | |
文体建设补助资金 | 591,771.00 | |
一次性扩岗补贴 | 208,200.00 | |
三供一业政府补助 | 149,400.00 | |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补助 | 16,783.62 | |
合计 | 9,037,050.93 | 6,688,574.53 |
69、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208,377.11 | 19,629,140.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20,000.00 | |
合计 | 27,928,377.11 | 19,629,140.14 |
其他说明: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7,511,930.58 | 24,547,347.18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1,303,553.47 | -4,918,207.04 |
合计 | 26,208,377.11 | 19,629,140.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20,000.00 | |
合计 | 1,720,000.00 |
70、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50,791.30 | 248,624.41 |
乐山市商业银行 | -472,604.43 | 1,803,734.07 |
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15,932.01 | -251,363.13 |
合计 | -507,463.72 | 1,800,995.35 |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01,545.83 | -5,912,016.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51,167.17 | -2,696,443.05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1,166,224.63 | |
合计 | 3,252,713.00 | -7,442,234.96 |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346,919.56 | -7,833,298.72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 | -2,881,373.75 | |
十四、待处理财产损益减值损失 | -770,637.43 | |
合计 | -8,998,930.74 | -7,833,298.72 |
74、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合计 | 1,100,600.98 | 62,996,920.3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100,600.98 | 9,020,568.80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3,976,351.57 | |
合计 | 1,100,600.98 | 62,996,920.37 |
7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0,350.36 | 32,525.48 | 30,350.3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0,350.36 | 32,525.48 | 30,350.36 |
政府补助 | 3,000.00 | 40,000.00 | 3,000.00 |
其他收入 | 7,698,051.79 | 4,017,446.19 | 7,698,051.79 |
合计 | 7,731,402.15 | 4,089,971.67 | 7,731,402.15 |
注:其他收入主要有中铁二十五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款3,225,735.09元,供电、供水及供气违约金1,886,357.61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扩岗补助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商务局2021年旅游业疫情补贴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000.00 | 40,000.00 |
7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088.45 | 583,631.46 | 6,088.4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088.45 | 583,631.46 | 6,088.45 |
对外捐赠 | 1,890,000.00 | 785,976.60 | 1,890,000.00 |
滞纳金及罚款损失 | 93,106.55 | 45,998.35 | 93,106.55 |
其他支出 | 776,878.72 | 463,362.58 | 776,878.72 |
合计 | 2,766,073.72 | 1,878,968.99 | 2,766,073.72 |
7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823,482.55 | 24,025,220.2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435,690.30 | 7,061,141.77 |
合计 | 18,259,172.85 | 31,086,362.0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162,796.2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040,699.0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71,262.8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51,936.9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555,373.1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456,560.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87,277.6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281,364.06 |
所得税费用 | 18,259,172.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污水处理费 | 37,481,708.48 | 36,826,950.88 |
收到保证金 | 13,041,847.16 | 14,091,507.53 |
代收垃圾处理费 | 13,598,093.17 | 12,246,214.00 |
政府补助 | 11,293,350.05 | 8,046,273.22 |
代收代付款 | 1,349,968.57 | 7,014,006.55 |
赔偿款、违约金 | 7,073,673.16 | 2,691,346.02 |
存款利息收入 | 4,123,035.25 | 2,501,245.50 |
房屋租金收入 | 3,931,476.07 | 2,477,486.50 |
解冻的货币资金 | 2,882,902.22 | |
其他 | 1,141,633.61 | 1,687,675.48 |
合计 | 95,917,687.74 | 87,582,705.6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日常费用支出 | 78,382,930.17 | 62,318,262.75 |
支付代收污水处理费 | 35,524,680.41 | 36,549,536.89 |
支付代收垃圾处理费 | 13,890,179.42 | 11,845,733.21 |
代收代付支出的现金 | 4,232,276.68 | |
退还的保证金 | 3,669,317.51 | 13,685,753.42 |
支付的保函保证金 | 6,000,000.00 | 11,952,818.95 |
其他 | 3,211,631.39 | 8,625,585.16 |
合计 | 144,911,015.58 | 144,977,690.38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收储款 | 52,194,900.00 | |
合计 | 52,194,9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沙湾区污水处理PPP项目款 | 4,595,500.00 |
合计 | 4,595,5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农网资金占用费 | 4,240,660.00 | 4,585,830.00 |
租赁费 | 1,443,985.89 | 1,300,901.36 |
合计 | 5,684,645.89 | 5,886,731.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76,000,000.00 | 161,200,000.00 | 410,000,000.00 | 127,2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122,625.19 | 14,499,453.91 | 31,430,625.19 | 16,191,453.91 | ||
长期借款 | 340,290,000.00 | 667,000,000.00 | 318,250,000.00 | 13,540,000.00 | 675,500,000.00 | |
租赁负债 | 1,197,849.04 | 2,348,993.45 | 353,360.70 | 959,453.91 | 2,234,027.88 | |
合计 | 750,610,474.23 | 828,200,000.00 | 16,848,447.36 | 760,033,985.89 | 14,499,453.91 | 821,125,481.7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8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903,623.42 | 85,969,598.3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52,713.00 | 7,442,234.96 |
信用减值损失 | 8,998,930.74 | 7,833,298.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3,354,150.51 | 154,516,457.2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90,242.30 | 1,225,605.89 |
无形资产摊销 | 10,115,230.08 | 9,215,136.3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00,673.13 | 2,928,291.2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0,600.98 | -62,996,920.3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261.91 | 551,105.9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7,463.72 | -1,800,995.3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005,455.15 | 29,340,067.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928,377.11 | -19,629,140.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69,559.04 | 7,095,010.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868.74 | -33,868.7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9,956.97 | 7,793,046.2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843,968.93 | -80,953,068.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073,688.20 | -21,327,345.52 |
其他 | 6,163,963.70 | 9,033,888.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229,707.75 | 136,202,403.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1,140,550.24 | 101,668,777.4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1,668,777.49 | 193,747,475.9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9,471,772.75 | -92,078,698.4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1,140,550.24 | 101,668,777.4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1,140,550.24 | 101,668,777.4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140,550.24 | 101,668,777.4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6,915,587.00 | 13,798,489.22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3,122.00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443,985.8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租 | 3,708,939.69 | 0.00 |
合计 | 3,708,939.69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23年储能设备及系统一体化研究项目(设备优化) | 1,352,094.13 | |
2023年采集运维移动作业平台 | 316,656.08 | |
2023年售电综合管理系统升级研发 | 290,591.40 | |
2023年智能数据采集及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 285,358.48 | |
2023年储能设备及系统一体化研究项目(管理系统) | 228,411.83 | |
2023年电压监测系统研发 | 11,386.14 | |
合计 | 2,484,498.06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484,498.06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峨边县 | 30,970,000 | 峨边县 | 水力发电、供电 | 94.67 | 投资设立 |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乐山市 | 27,000,000 | 乐山市 | 水力发电、供电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洪雅县 | 29,986,300 | 洪雅县 | 水力发电、供电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乐山市 | 68,414,100 | 乐山市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85.7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乐山市 | 44,916,800 | 乐山市 | 燃气供应、管道安装 | 78.4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峨边县 | 11,290,000 | 乐山市 | 水力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犍为县 | 28,521,600 | 犍为县 | 水力发电、供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 |
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乐山市 | 2,000,000 | 乐山市 | 专业技术服务、综合能源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乐山市 | 50,000,000 | 乐山市 | 电力安装、综合能源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4.25 | -942,088.35 | 103,984,832.37 |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1.51 | 2,727,550.01 | 1,546,064.00 | 129,717,138.1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乐山市 | 79,559,197.82 | 727,971,717.92 | 807,530,915.74 | 379,760,628.61 | 136,379,847.40 | 516,140,476.01 | 104,604,376.38 | 741,387,358.14 | 845,991,734.52 | 410,383,995.80 | 144,777,429.04 | 555,161,424.84 |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398,165,962.01 | 317,323,273.11 | 715,489,235.12 | 81,782,074.90 | 30,704,078.89 | 112,486,153.79 | 388,236,718.33 | 326,736,643.95 | 714,973,362.28 | 112,612,273.07 | 4,850,000.00 | 117,462,273.0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74,665,758.77 | 560,130.05 | 560,130.05 | 56,396,516.77 | 185,678,750.57 | -13,633.28 | -13,633.28 | 78,236,515.14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556,892,448.13 | 12,678,680.12 | 12,678,680.12 | 70,554,556.81 | 521,370,059.26 | 77,169,403.50 | 77,169,403.50 | 49,476,415.30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阿坝州 | 四川成都 | 光伏发电 | 21.60 | 权益法 |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乐山 | 四川乐山 | 服务业 | 49.45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1,821,697,623.55 | 21,416,655.27 | 2,049,528,022.99 | 6,770,601.88 |
非流动资产 | 4,990,745,947.01 | 126,148,134.03 | 4,040,288,066.76 | 132,995,341.45 |
资产合计 | 6,812,443,570.56 | 147,564,789.30 | 6,089,816,089.75 | 139,765,943.33 |
流动负债 | 1,314,578,887.77 | 46,514,068.77 | 894,126,925.58 | 54,481,088.80 |
非流动负债 | 3,344,507,507.83 | 18,577,688.58 | 3,165,423,291.14 | 174,790.28 |
负债合计 | 4,659,086,395.60 | 65,091,757.35 | 4,059,550,216.72 | 54,655,879.08 |
少数股东权益 | 155,868,644.86 | 132,250,998.7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997,488,530.10 | 82,473,031.95 | 1,898,014,874.30 | 85,110,064.2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31,178,232.62 | 40,779,811.22 | 411,022,999.96 | 42,083,364.6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31,178,232.62 | 40,779,811.22 | 411,022,999.96 | 42,083,364.6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96,925,908.15 | 28,029,090.49 | 538,161,131.20 | 19,195,446.31 |
净利润 | 150,744,412.26 | -5,052,239.07 | 132,483,707.80 | -9,611,717.4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0,744,412.26 | -5,052,239.07 | 132,483,707.80 | -9,611,717.4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356,697.92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62,260,566.96 | 1,310,636.89 | 3,406,979.23 | 60,164,224.6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2,260,566.96 | 1,310,636.89 | 3,406,979.23 | 60,164,224.6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640,539.66 | 6,536,383.10 |
合计 | 8,640,539.66 | 6,536,383.10 |
财务报表项目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其他收益 | 8,637,539.66 | 6,496,383.1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 | 40,000.00 |
合计 | 8,640,539.66 | 6,536,383.1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款项、长短期借款等,在经营活动中会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金融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本公司银行借款及农网资金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为降低该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监控利率的变化,并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实时调整融资结构,满足公司长短期融资需求,以降低利率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带息银行借款金额及带息农网资金借款均为固定利率或固定计算方式(LPR±固定基点)确定利息的借款。
(2)价格风险
本公司以政府指导价或公开市场交易价采购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成本结构,以降低价格风险所带来的影响。
2、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照组合分类进行管理。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行业惯例、客户的财务状况、担保情况、信用记录等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分别设置信用政策,以确保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采用资金归集方式,统一调配集团内货币资金;同时,公司积极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需求。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7,549,519.32 | 13,195,250.41 | 100,744,769.7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87,549,519.32 | 13,195,250.41 | 100,744,769.7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7,549,519.32 | 13,195,250.41 | 100,744,769.7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被投资单位近期交易价格或可比公司近期交易价格为基础,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情况做必要调整后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值模型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五(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的股东:
股东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四川乐 | 杨志敏 | 600,000万元 | 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 | 19.24% | 19.24% |
山 |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天津 | 曲德福 | 50,000万元 |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 14.76% | 14.76%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天津 | 于克祥 | 120,000万元 | 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 14.76% | 14.76%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四川成都 | 衣立东 | 5,000,000万元 |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 | 14.52% | 14.52%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股东 |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购买商品 | 1,168,121,046.27 | 1,632,440,000.00 | 否 | 1,013,441,474.57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商品 | 45,353,824.51 | 71,000,000.00 | 否 | 58,563,239.73 |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2,024,708.69 | 18,000,000.00 | 否 | 12,381,649.4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提供劳务 | 4,853,801.94 | 14,738,423.22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销售商品 | 366,633.60 | 778,319.98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9,291.02 |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382,822.70 |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5,830,188.64 | 5,820,754.6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采购电力和工程施工。电力主要交易方式为余容上网方式,在自身电力不足时下网,在自身电量富余时以上网电价上网。公司与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电力采购电价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四川省电网企业间临时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36号)、《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9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2〕273号)文件确定的价格执行。电网施工业务价格系公开招标产生,定价公允。公司与参股单位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电力。公司与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电力采购定价政策: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子公司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原水。自来水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原水采购定价政策:按照成本加同行业利润率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价格一致。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子公司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水表。自来水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水表采购定价政策: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公司的子公司与晟天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提供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公司的子公司与晟天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定价政策: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价格一致。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38.35 | 785.8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分公司 | |||||
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986,534.38 | 5,434,265.35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市五通桥供电分公司 | 30,984.70 | 40,182.26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684,662.21 | 460,653.94 | |||
参股公司 | |||||
其中: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9,542.97 | 5,549.49 | |||
小计 | 1,711,724.26 | 5,940,651.04 | |||
应收账款: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分公司 | |||||
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4,692,205.59 | 664,359.73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1,147,085.02 | ||||
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 |||||
其中: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945,000.00 | 1,945,000.00 | |||
小计 | 7,784,290.61 | 2,609,359.73 | |||
合同资产: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分公司 | |||||
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2,003,927.22 | ||||
小计 | 2,003,927.22 | ||||
合计 | 9,496,014.87 | 10,553,937.9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参股公司 | |||
其中: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4,875,221.27 | 4,880,240.15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子公司 | |||
其中: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3,508,744.28 | 3,140,652.54 | |
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 | 611,500.00 | 683,823.0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分公司 | |||
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106,989.24 | 59,873.65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48,888,540.45 | ||
小计 | 57,990,995.24 | 8,764,589.34 | |
合同负债: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分公司 | |||
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499,217.88 | 13,047.10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洪雅县供电分公司 | 18,020.18 | ||
小计 | 517,238.06 | 13,047.10 | |
其他应付款: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子公司 | |||
其中: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分公司 | |||
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 10,661.98 | 10,637.95 | |
小计 | 40,661.98 | 10,637.95 | |
合计 | 58,548,895.28 | 8,788,274.3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的事项。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抵押情况、质押情况:无。
②担保情况:
A、对外担保情况:无。B、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清源环保公司是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为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等十个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和运营而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2018年6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沙湾区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投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等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投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以及中标后具体组织实施与本项目有关事宜,同意项目公司以收费权质押或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行融资。2019年3月26日,清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贷款7,000.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2034年3月25日止,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8%,贷款仅用于沙湾区太平镇等十个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公司为清源公司的该笔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为降低清源公司的融资成本和保证运营期内的合理现金流,清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区支行就以上贷款进行置换,贷款期限仍保持15年,年利率从原6.272%降至6.15%,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该贷款债务提供一般保证担保。清源公司以沙湾区政府支付的非资本金部分可用性服务费及其公司运营收入向公司提供反担保。2023年末,贷款余额为6,240.00万元。
(3)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截止2023年末,未缴增值税余额中有2,090.31万元为以前年度电费回收困难形成的陈欠应交税部分。有关税务主管部门针对这些陈欠税款如何处理,目前尚未明确。但根据以前的纳税情况和主管税务部门的税收检查情况,公司有理由认为无需在当期报表中预计相应的滞纳金损失。
②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号]通知,农网改造的国债转贷资金从2000年8月3日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并停付该项资金利息。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2)775号]文的规定,本公司所贷农网建设资金全部转贷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由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统贷统还,转为统贷后,其还本付息由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承担,同时,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8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24号]的规定,由电网经营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电力用户征收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征收范围为各级电网经营企业销售电量扣除应免征电量后的全部电量,征收标准为每度0.02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按照属地原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分别以市(州)供电分公司为主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供电子公司,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含省属电网企业)和自备电厂,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496,097.36 | 10,792,841.01 |
1年以内小计 | 17,496,097.36 | 10,792,841.01 |
1至2年 | 1,292,411.49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936,943.00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155,424.06 | 1,373,189.25 |
合计 | 20,943,932.91 | 14,102,973.2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05,424.0 | 3.85 | 724,881.65 | 90 | 80,542.41 | 898,189.25 | 6.37 | 817,274.04 | 90.99 | 80,915.21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138,508.85 | 96.15 | 1,772,924.35 | 8.80 | 18,365,584.50 | 13,204,784.01 | 93.63 | 2,093,294.97 | 15.85 | 11,111,489.04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366,045.53 | 1.75 | 366,045.53 | 420,635.20 | 2.98 | 420,635.20 | ||||
政府相关款项组合 | 1,543,400.63 | 7.37 | 1,543,400.63 | 1,759.00 | 0.01 | 1,759.00 | ||||
未到期保证金 | ||||||||||
账龄组合 | 18,229,062.69 | 87.03 | 1,772,924.35 | 9.73 | 16,456,138.34 | 12,782,389.81 | 90.64 | 2,093,294.97 | 16.38 | 10,689,094.84 |
合计 | 20,943,932.91 | / | 2,497,806.00 | / | 18,446,126.91 | 14,102,973.26 | / | 2,910,569.01 | / | 11,192,404.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峨眉山市泓源新型材料厂 | 805,424.06 | 724,881.65 | 90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全额收回 |
合计 | 805,424.06 | 724,881.65 | 9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非建安业务(账龄1年以内) | 15,590,251.20 | 467,707.54 | 3.00 |
非建安业务(1至2年) | 1,288,811.49 | 90,216.81 | 7.00 |
非建安业务(2至3年) | |||
非建安业务(3至5年) | |||
非建安业务(5年以上) | |||
建安业务(账龄1年以内) | |||
建安业务(1至2年) | |||
建安业务(2至3年) | |||
建安业务(3至5年) | |||
建安业务(5年以上) | 1,350,000.00 | 1,215,000.00 | 90.00 |
合计 | 18,229,062.69 | 1,772,924.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817,274.04 | 3,355.20 | 89,037.19 | 724,881.6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2,093,294.97 | -293,563.57 | 26,807.05 | 1,772,924.35 | ||
合计 | 2,910,569.01 | -293,563.57 | 3,355.20 | 115,844.24 | 2,497,806.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5,844.2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峨眉山市轧钢厂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宗正电费余额115,844.24元,峨眉山市轧钢厂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就应收以上电费事宜,采取法律诉讼手段并胜诉,申请执行后,由于李宗正已无可执行财产,根据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李宗正于2021年9月去世,以上欠费已无法收回。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园林所路灯所 | 3,876,796.22 | 3,876,796.22 | 16.13 | 116,303.89 | |
四川省洪雅花溪红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1,126,766.58 | 1,126,766.58 | 4.69 | 64,150.03 | |
夹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 1,068,900.00 | 1,068,900.00 | 4.44 | ||
峨眉山市杆管线管理办公室 | 1,000,000.00 | 1,000,000.00 | 4.16 | 900,000.00 | |
峨眉山市泓源新型材料厂 | 805,424.06 | 805,424.06 | 3.35 | 724,881.65 | |
合计 | 7,877,886.86 | 7,877,886.86 | 32.77 | 1,805,335.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56,242,550.35 | 705,303,296.96 |
合计 | 756,242,550.35 | 705,303,296.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27,491,272.61 | 606,560,804.62 |
1年以内小计 | 627,491,272.61 | 606,560,804.62 |
1至2年 | 115,199,927.49 | 84,740,165.13 |
2至3年 | 161,339.62 | |
3年以上 | 1,500,000.00 | 1,500,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4,031,897.46 | 14,031,897.46 |
合计 | 758,384,437.18 | 706,832,867.2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731,942,617.18 | 656,402,747.21 |
保证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土地收储款 | 24,941,820.00 | 48,930,120.00 |
合计 | 758,384,437.18 | 706,832,867.2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99,570.25 | 730,000.00 | 1,529,570.2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799,570.25 | 730,000.00 | 1,529,570.25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2,316.58 | 612,316.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11,886.83 | 730,000.00 | 2,141,886.8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730,000.00 | 73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799,570.25 | 612,316.58 | 1,411,886.83 | |||
合计 | 1,529,570.25 | 612,316.58 | 2,141,886.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4,737,022.44 | 33.59 | 关联方往来款 | 注1 | |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36,156,549.16 | 31.14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158,268,834.25 | 20.86 | 关联方往来款 | 注2 |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63,616,897.98 | 8.39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 24,941,820.00 | 3.29 | 土地收储款 | 1-2年 | |
合计 | 737,721,123.83 | 97.28 | / | / |
注:1:应收自来水公司款项余额为254,737,022.44元,其中1年以内169,880,776.04元、1-2年84,856,246.40元。
注2:应收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158,268,834.25元,其中1年以内146,268,834.25元、1-2年12,000,000.00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712,722,555.47 |
情况说明 | 与花溪公司、大岷水电、自来水公司、犍为公司间的资金调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97,619,394.15 | 597,619,394.15 | 597,619,394.15 | 597,619,394.1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71,958,043.84 | 471,958,043.84 | 453,106,364.65 | 453,106,364.65 | ||
合计 | 1,069,577,437.99 | 1,069,577,437.99 | 1,050,725,758.80 | 1,050,725,758.8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43,804,000.00 | 43,804,000.00 |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31,942,560.00 | 31,942,560.00 |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4,684,400.00 | 14,684,400.00 |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52,709,076.00 | 52,709,076.00 |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34,068,166.15 | 34,068,166.15 |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70,606,100.00 | 70,606,100.00 | ||||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68,780,742.91 | 268,780,742.91 | ||||
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乐山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433,600.00 | 8,433,600.00 | ||||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2,590,749.09 | 52,590,749.09 | ||||
合计 | 597,619,394.15 | 597,619,394.1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11,022,999.96 | 27,511,930.58 | 7,356,697.92 | 431,178,232.62 | |||||||
乐山锦 | 42,083,364.69 | -1,303,553.47 | 40,779,811.22 |
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
小计 | 453,106,364.65 | 26,208,377.11 | 7,356,697.92 | 471,958,043.84 | |||||||
合计 | 453,106,364.65 | 26,208,377.11 | 7,356,697.92 | 471,958,043.84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62,366,255.96 | 1,689,318,924.14 | 1,543,167,619.10 | 1,299,155,432.54 |
其他业务 | 19,306,209.52 | 681,211.11 | 14,634,796.82 | 223,525.16 |
合计 | 1,981,672,465.48 | 1,690,000,135.25 | 1,557,802,415.92 | 1,299,378,957.7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电力-分部 | 综合能源-分部 | 其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 | 1,958,543,034.72 | 1,685,843,939.96 | 16,384,835.55 | 515,065.53 | 1,974,927,870.27 |
一时点确认 |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3,823,221.24 | 3,474,984.18 | 2,921,373.97 | 166,145.58 | 6,744,595.21 | |||
合计 | 1,958,543,034.72 | 1,685,843,939.96 | 3,823,221.24 | 3,474,984.18 | 19,306,209.52 | 681,211.11 | 1,981,672,465.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电力销售 | 按约定商品已供出并经抄表确认 | 抄表后一个月内 | 货物 | 是 | 0 | 商品质量保证 |
服务 | 服务完成 | 授信额度内支付 | 服务 | 是 | 0 | 服务质量保证 |
工程项目 | 履约进度 | 授信额度内支付 | 劳务 | 是 | 0 | 工程质量保证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640,624.00 | 5,640,624.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208,377.11 | 19,629,140.1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20,000.00 | |
合计 | 33,569,001.11 | 25,269,764.14 |
其他说明: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5,640,624.00 | 5,640,624.00 |
合计 | 5,640,624.00 | 5,640,624.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7,511,930.58 | 24,547,347.18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1,303,553.47 | -4,918,207.04 |
合计 | 26,208,377.11 | 19,629,140.1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20,000.00 | |
合计 | 1,720,0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4,862.8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线路资产实现收益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25,698.80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稳(扩)岗补贴102万元和水电机组增效扩容递延收益摊销247万元所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7,463.7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89,265.28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欠款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37,577.79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诉讼事项赔款和水电气违约金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8,382.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3,126.85 | |
合计 | 11,368,431.9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 1.35 | 0.0451 | 0.0451 |
利润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2 | 0.0240 | 0.024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