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同时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