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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6、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会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授予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33,348股限制性股票。

2、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在实际可归属期间,由于公司股价与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挂,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未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因此,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68,377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1,725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及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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