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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4-008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珠江钢琴股票代码00267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小强李丹娜
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1号楼、厂房(自编号3号楼)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1号楼、厂房(自编号3号楼)
传真020-81503515020-81503515
电话020-81514020020-81514020
电子信箱yxq@prpiano.cnldn@prpiano.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8亿元,同比下降3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06亿元,同比下降

9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46亿元,同比下降142.3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5.57亿元,同比下降10.97%。

2023年,公司第三次成功卫冕“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凭借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品牌成功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在2023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品牌强度为917,品牌价值为

56.29亿。

(二)钢琴业务

经过多年发展,珠江钢琴拥有恺撒堡、珠江、里特米勒、京珠等多个自主钢琴品牌,并与已收购的国际著名高端钢琴品牌Schimmel形成了在高、中、普各档次中均具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体系。公司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多个产品被科技部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国内需求延续弱势,乐器行业整体发展放缓。公司积极采取开源节流、提质增效、拓宽销售渠道等措施,打好效益提升“组合牌”。

1、直面挑战机遇,拓展渠道资源

(1)围绕“渠道”发力,夯实企业龙头地位。持续深化“商家+经销商+分销商”为主体的渠道模式,以产品和服务为核心拓展渠道宽度和深度;推出“恺撒堡音乐工作室”项目,充分利用旗舰版专卖店、建设冠名音乐厅资源不断培育品牌发展动能,2023年新建“恺撒堡音乐工作室”17间、专卖店38家、恺撒堡音乐厅5间;持续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探索变革海外销售渠道、模式,开发拓展亚欧美地区的新市场、新客户,并通过海外官方网站、美国乐器展、艺术家品牌巡演活动等渠道打造高端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

(2)线上线下齐发力。2023年结合珠江·恺撒堡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40周年,公司签约国际钢琴艺术家吴牧野为珠江·恺撒堡钢琴全球品牌代言人及大赛推广大使,从3月起在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陆续组织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及大师音乐会等活动,持续开展奖学金项目活动近70场次,助力中国音乐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品牌推广,在小红书、抖音平台与音乐类达人合作,为销售引流,各平台浏览量、曝光量超4000万次,品牌宣传覆盖面和市场活跃度进一步拓展。

2、创新驱动提质,筑牢发展根基

(1)人才引领结硕果。在14家子公司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绩效导向的考核分配机制。定期梳理年轻干部培养情况,动态调整年轻干部台账,对年轻干部人才库进行更新,坚持优进绌退,保持“一池活水”。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南京师范大学、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开展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企业首席技师评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等,以人才驱动推动创新发展。

(2)技术创新再提质。布局学龄前儿童市场、银发市场,全新研发69键UP100学习型钢琴和61键UP95E儿童钢琴;深化自主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市场需求和科技进步强化新产品研发,推出以中国楠竹为材料打造的全新“竹韵”钢琴、X1便携式钢琴和珠江钢琴智能系统等,进一步优化丰富乐器产品体系;持续开展新材料、新工艺的改进试验,推广环保涂料革新和应用,推进自产三角琴弦槌工艺、三角琴大琴键盘工艺攻关等研发项目。2023年,公司累计投入研发经费约6,808.20万元,占营业收入6.04%,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超85%。科研实力获行业肯定。2023年包揽乐器行业“专利成果一等奖”、“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工作一等奖”、“乐器行业科技十强企业”、“乐器行业创新融合年先进单位”等乐器行业多个重要奖项。

(三)数码乐器业务

2023年集团控股子公司艾茉森公司根据市场消费趋势变化不断调整营销策略,提营销、强技术,构建数码乐器生态链。报告期内,艾茉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75亿元,同比下降23.35%。

1、加强营销创新与品牌建设。2023年,艾茉森公司在数码乐器板块积极布局留声机、电吹管、静音钢琴、儿童启蒙电子鼓教室、成人速成音乐教室等市场板块,实现以教促销;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目标受众群体,打造“互联网+产品价值的可视化+产品感知的体验化+音乐教室”模式,拓展乐龄学琴和银发学琴项目;加大了在美国、俄罗斯和东南亚及韩国等区域的市场拓展力度,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10%。创新宣传方式,策划618、双11大促、邀请名人、明星、音乐人与总裁同框直播带货,发布多条自主视频和KOL达人短视频,促进线上销售;举办第四届“艾茉森奖”国际流行钢琴大赛总决赛,参赛选手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品牌形象和品牌知名度均得到有效提升。

2、创新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艾茉森公司成功开发二代键盘,升级内置系统,自主键盘使用占比提高至59%。2023年上海国际乐器展发布首款配备“无接触光学感应力度键盘”电子钢琴产品,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

2023年,艾茉森公司获得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州拟上市高企(后备)百强企业等多项证书,并通过企业信用AAA等级,荣获“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工作三等奖、“专利成果二等奖”、被评为“科技十强企业”、“创新融合年先进单位”等国家轻工和乐器行业多个奖项。

(四)文化服务业务

1、文化产业业务:文化和科技产业创新孵化,文化服务转型升级。珠江钢琴创梦园以音乐、美术、非遗为主题,数字文化为特色,精细化运营服务为支撑,打造新兴产业集群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园区先后被授予“广州最具吸引力文创园区”、“广州最具成长潜力文化产业园区”等多个称号。截至2023年底,珠江钢琴创梦园入驻率达80%,进驻企业近120家,带动就业三千余人,园区集聚效应及市场活力逐步显现。依托文化产业园区独有文化平台资源优势,园区开园以来举办近千场高水准、多样化的文化艺术活动,打造多功能演播厅、音乐厅、艺术展厅和珠江文创生活馆等产业配套,完善园区文化生态圈;引进国内顶尖音乐艺术名家工作室落户园区,构建鲜活音乐文化发展生态;引进广东广播电视台城市之声、广州市文联等重要文艺单位合作资源;与荔湾区政府共同打造的广州市首个生产性非遗集聚区——“荔湾非遗集聚区”成功落地园区,首批进驻20家非遗大师工作室、非遗企业。公司于创梦园区正式启动投资额达4.9亿元的“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建设,打造传统与现代结合的都市工业新地标,引进文化和科技产业上下游企业,推进珠江钢琴集团从传统制造业向文化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提升珠江钢琴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2、艺术教育业务:集团全资子公司文教公司负责开展艺术教育业务,主要通过产业运营及资本运作方式推进艺术教育事业发展。2023年,珠江钢琴艺术中心布局进一步优化,不断提升品牌辐射力和影响力。打造区域1+N 发展模式,以“珠江钢琴艺术中心旗舰店为中心、辐射周边社区”的战略定位,推进社区门店布局,提供社区型艺术教育服务,拓展文化教育业务规模。2023年新开设了广州天河兰亭盛荟社区店和员村工人文化宫社区店,珠江钢琴艺术中心直营店增至6家,培训收入同比增长超20%。文教公司全年完成钢琴演奏教程6册、少儿流行钢琴教程2册、成人流行钢琴教程1册共9册教材的编写,持续完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校区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培训业务核心竞争力。

3、文化活动开展:公司积极响应广州市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部署,举办“花城音乐节”系列活动、2023年珠江·恺撒堡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百琴音乐会等系列音乐文化活动超300场次,其中百琴音乐会登上央视《新闻联播》,担起文化强企、文化惠民之责。联动企事业单位在广州地铁、广州白云机场、鼓浪屿等地共同打造“听见花开”“拾光音乐厅”“声动南医”“共享钢琴”“音乐会客厅”等志愿、公益惠民音乐平台,辐射近50万人次。在全国投放公益雕塑钢琴46台,覆盖各大专业院校及文化地标场所,注入城市文化形象新活力。

(五)钢琴后服务业务

集团控股子公司琴趣公司负责开展钢琴后服务市场业务。2023年,琴趣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通过地区市场调研深度摸排查,围绕提高售后业务服务质量、提高调律订单的主导目标,新增“三角琴调律服务”“维修项目服务”等业务,并积极通过“618”、双十一、双十二等活动推广公司平台收费调律服务。2023年,琴趣公司实现持续盈利。

2023年,琴趣公司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钢琴调试服务”被评为“五星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关联业务

1、小乐器及文化创意业务:2023年,公司继续布局关联乐器市场,继续推出珠江牌数码钢琴、提琴、吉他、电声吉他等关联乐器新品,丰富完善“珠江小乐器”产品矩阵,加强可视化、演奏体验式视频宣传力度,争取更多市场份额。精心打造“珠江文创”品牌,开发符合大众需求的文创产品,先后推出端午、中秋礼盒、琴音匠酒、水晶蓝牙音箱、便捷式数字节拍器等联动产品,持续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通过公众号、微商城等线上平台相互引流,增加线下活动举办频率。全新打造珠江文创生活馆以“咖啡+文创”为主题,集休闲、购物、商务洽谈于一体的综合生活馆,成为对外展示品牌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

2、检测、培训及鉴定业务:公司子公司恒声检测公司全面开展检测、培训及鉴定三项主营业务,同时开展申请实验室检测资质复审和扩项工作。2023年,恒声检测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扩大乐器检测业务,新增钢琴弦、板材检测能力,与协会及高校合作开展异地鉴定,鉴定考试前的培训业务等。实验室申请取得了CNAS资质认可,可跨领域申请检测能力,解决了CMA资质只能做乐器检测的限制。建立钢琴技术大师工作室,培育更多钢琴调律高级技能人才。未来,恒声检测公司将进一步推动乐器板块产业链延伸,拓展公司用户群体和市场业务,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4,556,719,589.775,117,682,600.685,117,952,638.37-10.97%5,020,738,986.315,020,953,13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0,150,133.493,714,004,256.133,714,261,855.74-0.38%3,644,566,316.523,644,772,549.50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128,017,548.031,660,157,075.231,660,157,075.23-32.05%2,020,173,465.252,020,173,46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8,519.31123,247,775.02123,299,141.65-95.23%186,070,099.94186,276,33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02,185.81108,985,911.89109,037,278.52-142.37%167,806,370.60168,012,603.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883,823.8294,907,745.2794,907,745.27-432.83%311,063,305.43311,063,305.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0.090.09-95.56%0.14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0.090.09-95.56%0.14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6%3.36%3.36%-3.20%5.19%5.1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73,489,234.23261,312,033.45267,514,451.46225,701,82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26,373.39-5,457,483.73-18,793,753.37-596,61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770,936.73-2,782,976.84-19,873,845.92-49,316,299.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485,980.05-95,495,302.32-27,906,761.6714,004,220.2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39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29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0.89%692,743,3650不适用0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36%222,776,9550不适用0
广东省财政厅境内非国有法人7.47%101,724,4800不适用0
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66%63,414,6330不适用0
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83%52,105,6900不适用0
陈梅金境内自然人0.35%4,807,9000不适用0
雷军境内自然人0.34%4,619,0800不适用0
阿拉丁音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1%4,166,4000不适用0
林赛华境内自然人0.30%4,091,9820不适用0
辛敏境内自然人0.30%4,056,3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陈金娇退出00.00%24,814,7100.18%
阿拉丁音乐有限公司新增00.00%4,166,4000.31%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03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3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就前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2023年6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3,410,323股减少至1,361,374,323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海珠区敦和地块收储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位于海珠区敦和路 100号地块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海珠区敦和地块收储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3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支付的第一笔土地收储补偿款2,119.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支付的第二笔土地收储补偿款2,826.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受欧美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不确定性提升,汇率风险加大。为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欧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截至目前,公司已对欧洲公司完成增资。

(四)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49,145.58万元用于建设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建设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宁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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